在現代,賽車運動早就成為風靡全球的體育賽事之一,不管是關注度最高的F1,還是越野拉力賽、房車賽等,這些比賽都擁有大量的粉絲。
那這個賽事,是怎麼發展成為現在的規模的?在萌芽初期,又經歷了哪些變革呢?
賽車一詞源於法文(Grand Prix),最初為“大獎賽”的意思;
當時在歐洲,包括法國有一項很受歡迎的一場運動,賽馬。
在當時的賽馬比賽中,拔得頭籌的騎手將會獲得豐厚的獎勵,而這筆豐厚的獎勵用法語來說就是“Grand Prix”,而後來,賽車運動在法國盛行,“GrandPrix”被法國人應用到賽車領域,隨後英國人也隨著法國延用了這種說法,最終形成了現在的GrandPrix大獎賽說法。
賽車萌芽
1886年1月29日,德國曼海姆專利局批准卡爾·本茨為其在1885年研製成功的三輪汽車申請的專利,這一天被之後的大多數人稱之為“現代汽車的誕生日”。
而就在現代汽車誕生的一年後,1887年7月28日1887年4月20日,法國的《汽車》雜誌社在巴黎舉行了第一場並不能稱得上是比賽的汽車運動,因為當時這個比賽只有一名參賽者:來自德·迪昂·布通(De Dion-Bouton)公司的喬治斯·布通(Georges Bouton),他駕駛當時的四人座蒸汽汽車從西北大橋(Neuilly Bridge)跑到了布洛涅森林(Bois de Boulogne)。
第二年,雜誌社再次舉辦了車賽,路程從努伊伊到貝爾塞,全長20km,結果只有兩個人參加,由一名叫布頓的人駕駛者迪溫牌三輪汽車獲得冠軍。
不過這樣的車賽還不能稱之為比賽,因為不論是從汽車的角度來說,還是從賽道路線的選擇來看,沒有一條公平的規則對整個比賽有約束,這樣的車賽更像是媒體的一項報道活動;
但也是這樣的活動,讓賽車的萌芽在法國這片土壤生了根。
早期賽事
真正的比賽應該是法國《Le Petit Journal報》組織的一場汽車比賽:巴黎-魯昂無馬車輛比賽。
1894年7月23日,法國《Le Petit Journal報》舉辦了這場世界上第一場賽車比賽,賽事形式為點對點,賽程從巴黎到魯昂。
當時這項比賽一共吸引到了102名參賽者報名參賽,比賽當時除了報名外還需要資格認證才能參加最後的比賽;
傑發爾特先生要求參賽者使用自己的車輛先行駛50公里,然後才能夠參加之後賽程為127km(79英里)“巴黎—魯昂”的比賽;
這次的比賽,有如標緻,潘哈德和德·迪昂·布通這樣的專業且具有認證的製造商參與,但其中也有像業餘車輛所有者這樣的人來參賽。
在初步的篩選過後,有69輛賽車進入到賽程為50km(30英里)的資格賽,角逐進入正賽的名額,最終只有25人進入了正賽。最終完賽的只有9輛,蒸汽汽車最終拿下冠軍。
由於當時賽車比賽的性質和運動競賽有所不同,當時的比賽不是按照絕對速度的一二三四名來區分,而是按照像奧斯卡的評審團評選獎項的形式來評定,設立一二三四五等獎。
1895年6月11日,法國汽車俱樂部與《普·魯奇·傑魯瓦爾》報社聯手,舉辦了第一場只使用汽油車的長距離汽車公路賽。
路程為從巴黎到波爾多的往返,全程達1178km。當時共有20多輛汽車參賽,共用時48小時45分,平均車速為24.55km/h。這個比賽被認為是世界上“首屆汽車比賽”。
在這一段時期,也出現了我們現在耳熟能詳的另一個詞:Pit。
剛開始,這個詞最早的意思,就是“坑”;因為在當時的比賽過程中是沒有緩衝區的,為了路邊工作人員的安全,避免人員傷亡。賽事方會在路邊挖一個坑,如果人來不及躲閃,就跳到坑裡,還能挽救回一條性命,這就是Pit最早來源。
現代的Pit是指賽車比賽中的維修站,比賽過程中的進站換胎被稱作Pit Stop,而維修區通道被稱作Pit Lane。
但是早期的賽事還是充滿了安全隱患,在當時的英國,賽車運動甚至是被禁止的,政府還推出了非常出名的法律來限制機動車的行駛——紅旗法。
隨著賽車比賽逐步發展,在之後的賽車比賽中,為了避免野外比賽的漫天塵土產生安全隱患,賽車比賽逐漸改為了在封閉的道路或者是專門的跑道上進行。至此賽車場地的雛形誕生了。
1906年6月26日,法國的勒芒算是正式舉辦了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世界場地大獎賽,共有13個國家的32輛汽車參賽,最終由匈牙利車手奪得冠軍。
在之後的幾十年裡賽車文化以一種蓬勃的姿態發展著,隨著當時監管部門的成立,對參賽的車輛、車手、路線和比賽方法相應規則都有了相應的調整與規範。並且當時也湧現出方程式比賽、原型車比賽、拉力比賽等不同賽車模式。
頗具規模的賽事越來越多,賽車已經變成了一種真正意義上的體育運動。
F1起源
1904年,賽車運動開始發現不能再單一地由當地的汽車俱樂部組織賽車運動,這樣對規則的把控可能會不夠統一。
在這樣的想法之下,一些影響力最大的汽車俱樂部決定在法國成立一個國際組織,由它指定通行的規則,適用於全世界的汽車比賽。國際汽車聯合會(Fe’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I’Automobile,縮寫為FIA,簡稱國際汽聯)由此應運而生。
方程式則是在1904年被FIA啟用,用來區別小型賽車,作為與小型汽車不同型別的另類賽車,二戰後,“一級方程式”一詞正式出現。
為什麼叫Formula(方程式)賽車呢?因為方程式比賽是在FIA制定的規格和規則下製造賽車以及進行比賽,方程式有“規則與限制”的意思。所有參賽隊伍都必須遵守這套如方程式般的準則。
而F1則被認定為方程式賽車賽事的最高級別,第一場F1在英國銀石賽道舉行,由Giuseppe Farina駕駛Alfa Romeo取得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