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6日,在湖北省宜昌市郊外的一處刑場,一個身前掛著一張牌子,雙手被牢牢綁住的年輕囚犯正等待著自己命運的終結,他身上的牌子上寫著“唐建敏”三個字。
囚犯看著前方揹著槍的武警,眼神中透露著恐懼、絕望以及一些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預備!”武警面無表情地持槍瞄準囚犯,“一,二,砰!”年輕囚犯沒有聽到“三”,一顆子彈便已射入了他的心臟。數到“二”射擊,這是刑場預設的慣例。
倒地囚犯嘴角抽搐,想要說出什麼,但喉嚨裡的鮮血只是讓他發出“咕嚕”的聲響,接著便脖子一歪停止了呼吸。
這個叫“唐建敏”的囚犯,生前曾犯下數起搶劫案,並致使兩人重傷,最終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一個窮兇極惡的搶劫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這本是一件很平常的事,然而事情並未就此劃上句號……
真假唐建敏
2011年,經媒體曝出,9年前被執行槍決的“唐建敏”竟死而復生!不僅如此,這個“唐建敏”常年在北京工作,並已娶妻生子,小日子過得有滋有味。
而隨著曝光的深入,人們又發現在這起本來就令人難以置信的事情背後,竟然還牽涉出一起兇殺案!
搶劫、槍決、死而復生、另一起兇殺案,這些詞不斷地盤桓在人們的腦海中,從而引發懷疑和猜測。那麼,這件事情背後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呢?讓我們一起來回溯事情的本末。
2011年9月16日,在河南省淅川縣前河村的鄉村小道上,一輛白色麵包車在泥濘中顛簸行進,連日來的幾場雨,使得這鄉村土路變得泥濘不堪。
車中的一行人是新快報的記者和編輯等人,他們來此的目的是為了尋找9年前被槍斃的“唐建敏”。在記者詢問了一名村民後,滿身泥點的麵包車緩緩駛向村委會。
在聽聞了記者的來意後,前河村65歲的老支書李明佔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他並沒有直接回答記者的問題,只見他狠狠地嘬了一口記者遞上的香菸,舒爽地吐出嘴裡的煙霧,暗道一聲:城裡人抽的煙就是好啊。
幾口下去一根菸就快要燃盡,見記者也有點不耐煩了,李明佔這才沙啞地說道:“這件事,現在想來也覺得太離譜了。我記得那是2002年……”
原來在2002年夏日的一天,前河村村委會收到了從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一份信件,收件人是本村村民唐殿忠。看到是法院發來的,李明佔覺得不是小事,就想趕快通知唐殿忠。
可是好巧不巧,唐家人出遠門了,法院發來的信件又必定是要緊的事,不能耽擱,於是在村裡幹部集體商討後,決定先開啟信件,先弄清楚是什麼情況。
誰知,看完信件上的內容後,在場的眾人都是目瞪口呆。內容的大體意思是:唐殿忠的兒子唐建敏在湖北宜昌,犯下搶劫案四起,並將其中兩名女性捅成重傷,法院宣判唐建敏死刑,在今年的6月6日已經執行,現通知其家人去湖北宜昌為唐建敏收屍。
對於唐建敏村裡人對他的感官還不錯,是一個聽話有禮貌的小青年,初中畢業後就去了外地打工,怎麼就成了搶劫犯把人捅成重傷,現在還被槍決了。
這個訊息迅速在村裡傳開了,成為村民村頭、飯桌話題的焦點。更讓他們震驚的是,一個多月後唐建敏竟然回村了!看著揹著大包提著小包務工回來的唐建敏熱情地打招呼,村民們像是見了鬼一樣,驚詫地看著他不說話。
看到平時和自己相識的村民們的舉動,不明所以的唐建敏也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後來,當李明佔將此事告知他後,唐建敏同樣也是目瞪口呆,一直在外老老實實打工,沒做過什麼壞事,自己怎麼就被“槍斃”了?
“肯定是法院那邊弄錯了,我都沒去過湖北。”唐建敏只能這樣一遍遍地對村民們解釋道。而見到“起死回生”的唐建敏,村民們先是震驚,後來慢慢也就習以為常了,接受了唐建敏的說法。
誰也沒有去深究為何唐建敏為何已經被法院槍斃了,現在還活蹦亂跳地活著。而作為當事人的唐建敏以及他的家人也沒有去湖北宜昌一探究竟,畢竟人現在活著,不是法院弄錯了是什麼?
就這樣村裡的人漸漸將這件事拋在了腦後,偶爾只有在喝酒的時候,才會有個別好事的漢子將這件事當做談資,向不知道的人講述著這件離奇的事。
而在家休整了一段時間的唐建敏,很快就去了北京打工。對於他“死了”這件事,他同樣沒有放在心上。
……
講到這,李明佔又續上了一根菸,慢悠悠地對記者說道:“我記得09年那會,湖北宜昌法院那邊就來人了,最後證實被槍斃的不是唐建敏,而是他的表弟。我沒記錯的話,好像叫張文華。”
記者又透過走訪調查瞭解到,這個張文華確實是當年被槍決的“唐建敏”,只不過他冒用了表哥的名字,才有法院將通知發往唐建敏村裡的那一幕。
據唐殿忠說,姐姐外嫁到湖北後,生下了兒子張文華。除了前幾年,姐姐帶著姐夫和外甥到河南迴過幾次孃家,後來就不怎麼來往了。張文華搶劫被抓後冒用唐建敏的名字,接著被槍斃,這些事唐家也是前幾年才知道的。
那麼這個張文華為何要冒用自己表哥的名字呢?背後又有何隱情?
1997年的兇殺案
張文華初中畢業後就在社會上闖蕩,幾年後開始經營紙品生意。由於生意做得一直比較慘淡,張文華開始兼職幹起了傳銷。而拉他進入傳銷組織的,則是他的一個朋友—襄樊傳染病醫院保衛科科員李峻。
兩人沒有多少所謂的兄弟情義,在一起也不過就是吃吃喝喝,花天酒地。在一次嫖娼時,兩人因為一些摩擦起了爭執,甚至大打出手,當場決裂。後來,張文華請李峻吃了一頓飯,兩人才“和好如初”。
但是,呲牙必報的張文華卻已經對李峻暗暗起了殺心。決心除掉李峻的張文華決定再找一個幫手,他想來想去找到了初中同學徐浩。
其實,張文華對於徐浩也是有點怨念,之前他得知徐浩在迎旭小學擔任音樂老師,便想走徐浩這條路子,獲得迎旭小學紙品的承包權,徐浩以自己只是一個普通教師,沒有話語權決定此事,就拒絕了張文華的要求,張文華以為徐浩是不想幫忙,便對其懷恨在心。
這天,張文華找到徐浩,要他和自己一起殺了李峻練膽,徐浩一開始是拒絕的,但不知為何後來就同意了。兩人一起制定了計劃。
1997年7月24日晚上,張文華以喝酒的名義邀請李峻來自己家裡玩樂,李峻一聽張文華請客,便毫不猶豫地同意了。
當晚7點多,李峻來到張文華家裡,三人便開始喝酒吃肉。期間,張文華和徐浩輪流向李峻敬酒,沒幾輪便把李峻給灌得暈暈乎乎的。這時,裝醉的張文華提議要和李峻比比誰的力氣大,打著酒嗝的李峻想也沒想就同意了。
於是,張文華便抱住了李峻,並給徐浩使了一個眼色。徐浩收到暗號,拿出一根早已準備好的尼龍繩,套在了李峻的脖子上,並使勁去勒。李峻被勒得脖子生疼,瞬間酒醒了大半,開始劇烈地掙扎起來。
由於是第一次殺人,兩人都很緊張,竟有些控制不住掙扎的李峻。張文華情急之間,只得拿了把大鐵錘,照著李峻的頭部狠狠砸了下去。只一下,李峻的頭部就“嘩嘩”流血,倒了下去,不知是死是活。為了保險起見,他又拿起繩子將李峻勒了好幾分鐘,看著李峻已經毫無反應的身體,張文華和徐浩就將屍體拖上摩托車,準備拋屍。
不知過了多久,他們來到了一個加油站附近。這時,已至凌晨,街上黑漆漆的沒有路燈,也沒有行駛的車輛。兩人抬著死去的李峻,將屍體扔進了加油站門口的花池中。在此之前,張文華還殘忍地用利刃在李峻的臉上、頸部刺了很多刀。
在花池裡的屍體,第二天就被加油站的員工發現。警方趕到現場後,發現了這具面目全非的屍體,由於死者的面部已經嚴重被破壞,並不能確認死者的身份。而在1997年,那個攝像頭還不普及的時代,加油站附近也並無攝像頭,這給警方的調查帶來了極大的難度。
正當警方一籌莫展的時候,事發後5天,也就是7月30日,有四個青年來到警局報案。他們驚魂未定地對警察說:“張文華告訴我們,他和徐浩為了練膽,把李峻給殺了,將屍體丟在了襄東加油站門口的花池裡。”接著他們又補充了許多作案細節,警察一一對比後得出結論—只有殺人兇手才能講述地如此吻合。
於是,警察趕忙問他們張文華和徐浩在哪裡。四人卻說他們也不知道兩人在哪裡,而他們知道的這些也是張文華透過bb機和信件告知他們的。
聽到這警方不敢耽擱,將張文華和徐浩確立為重大嫌疑人,立即展開了搜捕行動,當天就抓住了徐浩,而徐浩卻堅稱自己是冤枉的,無論警方怎樣審問,徐浩就是一口咬定自己沒有殺李峻。
正在這時,當地一派出所又接連收到了張文華的兩封舉報信。
供述還是陷害
這兩封舉報信都是以張文華的口吻寫成,詳細地論述了案發當晚,他如何將李峻誘騙至家中,又是如何同徐浩殺害了李峻,信中所寫內容比那四位報案的青年所說更為詳細,並且還畫圖示明瞭拋屍地點和遺棄摩托車的地方,甚至連死者臉上被劃了幾刀都明確記錄下來。而在信中徐浩成了殺害李峻的主要兇手,張文華變成了幫兇。
張文華在信中還說,警方不要再試圖尋找他,因為自己這幾天常常夜不能寐,感到罪孽深重,於是決定跳江自殺。當警方讀到這封信時,自己已經是江中的一具屍體了。
警察當然不信張文華跳江自殺這種一面之詞,反而加大了搜捕力度。但是,接下來幾年無論警方怎樣搜尋,就是得不到張文華的任何訊息了。難道張文華果真如信中所言,感到罪大惡極,然後自殺了?
而徐浩在看守所又極力否認自己和張文華一起殺害了李峻,這和四名青年以及張文華信中的說法完全不一致。張文華的說辭究竟是供述還是陷害?
抓“錯”了人,卻殺對了人
信中的內容是供述還是陷害,現在還不好說。但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張文華並沒有畏罪自殺。
張文華在潛逃後,先去辦了一張假身份證,惡趣味的他用的竟是好幾年沒有來往的表哥“唐建敏”的名字。逃亡中,張文華過起了東躲西藏的日子,不敢在一個地方多待的他,並沒有什麼固定工作,因而也就沒有多少收入。
在身上的錢花完後,張文華做起了打劫的勾當。對於已經殺過人的他來說,不管做什麼已經無所謂了,他只想在被抓到槍斃前肆意瀟灑一回。
他專門跟蹤一些下班走夜路的女職工,待到了人跡罕至的地方時,便掏出尖刀實施搶劫,更令人髮指的是,在受害人並不對他構成威脅的情況下,他竟然喪心病狂地將兩位受害者捅成重傷。
常言道“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溼鞋”,在犯下了第四起搶劫案後,張文華被湖北宜昌警方抓獲。
在獄中,他供述了自己搶劫的罪行,並稱自己名叫“唐建敏”,企圖矇混過關。然而,令張文華都沒有料到的是,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都沒有對自己“唐建敏”的身份產生懷疑。
最終,由於其所犯下的罪行情節十分惡劣,一審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其死刑。張文華不服判決結果,提起上述,被湖北高階人民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2002年6月6日,張文華即“唐建敏”被宜昌中級法院執行死刑。而這也回到了我們文章的開頭,解開了死囚被槍決九年後“死而復生”的謎團,而這背後牽出的離奇案中案正是張文華、徐浩殺害李峻一案。
撕掉減刑書,我是冤枉的
由於遲遲抓不到張文華,襄樊市市法院只得先對徐浩進行審判。張文華在舉報信中將殺死李峻的主要責任都推給了徐浩,而警方在對屍體解剖後,再結合諸多證據認定張文華系殺害李峻的主犯,和張文華在舉報信中的內容還是有一些出入。
儘管不是主犯,1999年徐浩還是被法院判處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徐浩及其家人自然是不服,但被湖北高院維持原判。
徐浩認為自己沒有殺人,竟然還被判了死刑,自此意志逐漸消沉,在獄中也不願多說話。而他的父母自然也是不相信兒子會做出那樣的事,自徐浩進入監獄的那一刻起,便在外為兒子奔走上訪。
2002年,過年前夕,徐浩的父親因兒子在獄中無法團聚,心情激動,突發腦溢血住院,自此身體一天不如一天,於2004年去世。
徐浩的母親趙克鳳哭著對記者說道:“以前都是我們老兩口一起去各個司法機關,為兒子鳴冤,04年老頭子走後,這些年來就是我自己在跑了。”
而在監獄裡的徐浩,在得知父親的死訊後,變得更加消極悲觀,不願在和監獄管教幹部說一句話。自他入獄以來,從沒有申請過減刑,他從始至終都認為自己是無罪的,又何來減刑之說?
入獄第7年,監獄幫徐浩申請減刑成功,由死緩變為有期徒刑二十年。誰知徐浩在拿到減刑裁定書後,想都沒想就給撕掉了。接著對著旁邊的獄警道:“我沒有殺李峻!我知道現在找不到張文華讓這個案子很難判,那我就請求高院的法官判處我死刑立即執行。那樣,這兩年頭髮花白的母親就不用為我這不孝子奔波了。”
後來,張文華已於2002年被槍決這件事終於被查了出來,2009年湖北省檢察院出具官方宣告證明此事,兩年後的2011年新聞媒體也跟進了此事。
因此,此案也就成了一個無頭案,張文華已經被槍斃,而徐浩說什麼也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其實他到底有沒有參與殺害李峻也沒有任何意義了。因為,這件事過後不久,徐浩就在監獄認罪了。
結語
由一個被槍斃的死刑犯在9年後“起死回生”,而後又牽扯出一件兇殺案,這兩件看似毫無關係的事,又因為張文華這個人聯絡起來。不禁感慨這個張文華真是陰魂不散,生前壞事做盡,殺人、搶劫無惡不作,死後還要和法院、檢察院、記者、徐浩家人有所牽連。
對於徐浩,很多人認為他是參與了李峻被殺案的,而不是其一開始堅稱的無罪,但其應該是受了張文華的矇蔽,二十年的刑期也算是其應該受到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