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懂車帝原創 魏微
[懂車帝原創 行業] 1月25日,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布公告稱,為適應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技術進步需要,結合《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GB/T 32694—2021)等標準釋出實施,現就《財政部 稅務總局工業和資訊化部交通運輸部關於節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中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節能乘用車、輕型商用車、重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更新
其中,節能乘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調整如下:
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有關技術要求調整如下:
(一)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續駛里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不低於43公里。
(二)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中車型對應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應當小於70%;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應小於電能消耗量目標值的135%。按整備質量(m,kg)不同,百公里電能消耗量目標值(Y)應滿足以下要求:m≤1000時,Y=0.0112×m+0.4;1000<m≤1600時, Y=0.0078×m+3.8;m>1600時,Y=0.0048×m+8.60。
此外,享受車船稅優惠節能、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其他技術要求繼續按照此前有關規定執行。
最後,公告指出:本公告發布後,新申請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節能、新能源汽車車型,其技術要求按本公告規定執行,符合條件的列入新的《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新《目錄》)。
新《目錄》公告發布後,已釋出的第四批至第三十四批車船稅優惠車型目錄同時廢止,原目錄中符合本公告技術要求的車型將自動轉入新《目錄》公告;新《目錄》公告發布前,已取得的列入第四批至第三十四批車船稅優惠車型目錄的節能、新能源汽車,不論是否轉讓,可繼續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