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ZDNet網站1月18日報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當地時間週一釋出了新的指導方針,強調數字支付代幣(DPT)或俗稱加密貨幣的服務提供商不可向當地居民推廣其產品。
這意味著這些提供商不能在公共區域營銷或宣傳其服務,例如透過公共交通、網站、社交媒體、廣播和印刷媒體上的廣告,以及提供實體ATM(自動櫃員機)。社交媒體平臺上的宣傳橫幅或彈出廣告不應用於推廣DPT服務,也不允許第三方參與向新加坡公眾推廣加密貨幣服務。
MAS稱,DPT服務提供商只能在自己的公司網站、移動應用程式或官方社交媒體賬戶上營銷或進行廣告。該指導原則下的服務包括購買或出售加密貨幣以及促進加密貨幣的交換。
(編譯:蕾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