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月17日,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披露,公司一筆4億人民幣公司債券的本金及應付利息將延後兌付。
觀點新媒體瞭解,該筆債券為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2019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債券簡稱“19陽集01”,發行人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發行總額4億元,債券餘額4億元,債券期限3年期,票面利率7.50%。
據悉,該債券起息日為2019年1月15日,付息日期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15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因此,該期債券的兌付日期為2022年1月17日。
但公告提及,由於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近期出現流動性困難,經公司與持有人協商,各方同意本期債券本金及應付利息延後至不晚於2022年4月15日兌付(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福建陽光集團表示, 公司正積極籌集償債資金,提升資產使用效率,爭取儘早完成本期債券本金及應付利息的支付,保障投資者的權益,並將繼續履行資訊披露義務,配合受託管理人做好相關工作。
另悉,1月17日,陽光城釋出公告稱,控股股東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福建康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被動減持。
陽光集團、康田實業因其部分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低於平倉線,於2021年12月7日-10日期間透過集中競價的方式被動減持公司股份41,403,8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99%。
在上述減持後,陽光集團合計持有陽光城約6.75億股,佔總股本的16.31%;康田實業合計持有陽光城約3.9億股,佔總股本的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