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江蘇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合理配置教師資源,規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教學工作量,促進學校管理和績效考核規範化,根據省市相關檔案及基礎教育課程標準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量的意見(試行)》。
一、教師工作量設定的原則
1.堅持嚴格執行課程設定的原則。全面落實並嚴格執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嚴格按照國家和省課程設定方案和課時要求,開齊開足上好全部課程,不得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
2.堅持專職為主、兼職為輔的原則。按照專任教師所學專業和教學專長,知人善任,用人所長。每門學科原則上做到專業、專職,在工作量不滿或專職教師缺少的情況下可以安排部分學科兼職,兼職教學要相對集中,兼職教師要積極參加各級各類學科研修活動,不斷提升自身的專業素養。
3.堅持工作量與績效掛鉤的原則。教師教學工作量是教師崗位設定、職務評聘、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各校要進一步修訂有關考核方案,力求客觀、公正,提高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二、專任教師周教學工作量設定
1.高中教師周教學工作量
另行設定。
2.初中教師周教學工作量
初中語文、數學、英語每週不少於10節,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每週不少於12節,生物、地理、體育每週不少於14節,音樂、美術、綜合實踐、資訊科技等學科每週不少於16節。初一、初二語文、數學、英語學科教師原則上任教2個班。
3.小學教師周教學工作量
小學語文、數學、英語教師每週不少於12節,1-5年級數學教師原則上任教2個班級,英語教師原則上任教2-3個班級。
小學科學、音樂、體育、美術、資訊科技、道德與法治、綜合實踐教師、社團活動等教師每週不少於16節。
4.幼兒園教師工作量
幼兒園教師按照兩教一保的要求核定工作量。
三、行政管理人員周教學工作量設定
校長(書記):原則上不少於同學科專任教師的1/4;
副校長(副書記):不少於同學科專任教師的1/3;
中層幹部:不少於同學科專任教師的1/2。
四、有關說明
1.中小學班級學生人數少於40人的教師在計算周教學工作量時相應減少1節課時間,班級學生人數多於50人的在計算周教學工作量時相應增加1節課時。
2.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教學工作量。
3.對男滿57週歲,女滿52週歲的教師(延遲退休副高以上女教師不予減少工作量),可根據身體狀況給予適當減少工作量。
4.跨學科跨年級教學的,學校可根據學科實際情況折算1-2課時計入周工作量。
5.其他專技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的工作量標準由學校參照專任教師周課時數標準,結合所在學校實際確定。
6.各學科教師除完成教學工作量外,還應承擔學校安排的其他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學校要增強編制管理、崗位管理意識,要根據本檔案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段、學科和班級學生數等實際安排教師的教學工作任務,對本校教師教學工作量進行合理分工。
2.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市局將以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總量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重要依據。各校要進一步修訂完善績效考核內容,將教師的教學工作量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加大工作量考核比重。
3.建立工作量考核優先制度。學校將教學工作量達標作為教師推薦申報職稱評審、晉升高一級崗位、評優評先資格、年度考核優秀等級的優先考慮因素。無故不接受學校安排的教師,學校可予以通報批評、崗位低聘、年度考核不得低於合格及以上等次,情節嚴重的可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4.建立教師教學工作量備案和公示制度。每學期開學一月內,各校將教師課職務安排情況報局人事科、基教科備案,並在學校內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同時永久存檔。各校填報資訊要實事求是,如弄虛作假,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啟東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