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月14日,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批准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公告。
公告顯示,為滿足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房地產專案開發建設的正常資金需求,切實提高專案融資效率,確保子公司融資工作的順利推進,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公司房地產專案開發進度情況,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批准公司為資產負債率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資產負債率低於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別提供總額度不超過30億元及90億元的新增擔保。
據悉,被擔保公司包括杭州千島湖濱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杭州千島湖濱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桐鄉市安璟置業有限公司、南京濱鴻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杭州濱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杭州濱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本次審議透過的對控股子公司擔保額度為預計擔保額度,將根據控股子公司融資情況決定是否予以實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擔保事項尚未發生,擔保協議亦未簽署。
值得注意的是,濱江還計劃為另外6家參股公司提供總額度不超過43.5億元的新增擔保,分別為台州濱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台州濱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湖州市南太湖未來社群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浙江恆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東陽濱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東陽濱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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