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曆新政,宋仁宗慶曆三年(1043年)九月,參知政事范仲淹等人上呈《答手詔條陳十事》,進行改革。一年又四個月後,慶曆新政宣告失敗,范仲淹罷參知政事,出知邠州。
寶元二年(1039年),同判禮院宋祁上疏,以為國用不足在於“三冗三費”。宋祁說:“今天下有定官,無定員”、“州縣不廣於前,而官五倍於舊”。慶曆三年(1043年),宋朝對西夏用兵,三戰皆敗,內部動盪已是山雨欲來之勢。
仁宗遂罷去宰相呂夷簡,以范仲淹為相,任命富弼、韓琦等為樞密副使,包拯管理京城和御史臺;在邊疆上,任用大將狄青,先後弭平儂智高的壯族叛亂和西夏的挑釁,於是成為北宋進入立國以來最繁榮的階段。
范仲淹、富弼等人綜合多年來的經驗,於九月將《答手詔條陳十事》奏摺呈給宋仁宗,作為改革的基本方案。朝廷表示贊同,並頒發全國。
明黜陟:改革文官三年一次循資升遷的磨勘法,注重以實際的功、善、才、行,提拔官員,淘汰老病愚昧等不稱職者和在任犯罪者。
抑僥倖:嚴格恩蔭制,限制中、上級官員的任子特權,防止權貴子弟親屬壟斷官位。
精貢舉:改革貢舉制,令州縣立學,士子必須在學校學習一定時間方許應舉。改變專以詩賦、墨義取士的舊制,著重策論和操行。
擇長官:慎選地方長官,由中書、樞密院慎選各路、州的長官。由各路、州長官慎選各縣的長官,擇其舉主多者儘先差補。
均公田:重新規定官員按等級給以一定數量的職田,調配給缺乏職田的官員,以“責其廉節”,防止貪贓枉法。
厚農桑:由政府幫助人民興利除害,如開渠河、築堤堰。
修戎備(修武備):主張恢復府兵制,先從近畿實行再漸及諸路。
減徭役:主張省並戶口稀少的縣邑,以減其地人民的徭役。
重命令:針對朝廷過去頒佈的法令“煩而無信”的弊病,提出朝廷今後頒行條令事先必須詳議,“刪去繁冗”審定成熟後再頒行天下,一旦頒行,必須遵守,不得隨意更改,否則,要受到懲處。
覃恩信(推恩信):即廣泛落實朝廷的惠政和信義。主管部門若有人拖延或違反赦文的施行,要依法從重處置。除此之外,必須向各路派遣使臣,巡察那些應當施行的各種惠政是否施行。這樣,就不會發生阻隔皇恩的現象了。
新政強調澄清吏治,對官吏和商人構成威脅,守舊派朝臣習於茍安,攻擊范仲淹等人結黨營私。夏竦刻意製造朋黨的流言,更偽造一封石介生前寫給富弼的密信,信裡說要廢掉仁宗,並造謠說石介是詐死,早已經逃往契丹。
對此宋仁宗半信半疑,搖擺不定。最後仁宗對於改革失去信心,新政在一年四個月後就偃旗息鼓,范仲淹被迫罷參知政事。慶曆新政最終以失敗收場。慶曆新政的失敗更影響日後的熙寧變法,王安石在執行上改以“理財為方今先急”,不再以裁減冗官為訴求。
范仲淹提出的十事,大多以詔令的形式頒行全國,在罷黜了一批官吏之後,“論者藉藉”,由於官僚集團受到極大震動,史稱按察使多所舉劾,人心不自安,任予恩薄,磨勘法密,僥倖者不便,於是謗毀浸盛,而朋黨之論滋不可解。
”由於“新政”限制了權貴、官僚的既得利益,招致了猛烈的攻擊。不久范仲淹被貶,象徵新政的失敗收場。慶曆新政的失敗,社會矛盾更為激化嚴重,更形成了所謂的朋黨之爭,這更影響到後來的王安石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