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明星的天價片酬,很多網友都憤憤不平。明星們掙錢太容易、太輕鬆了。就像鄭爽,一天的片酬高達208萬元,這是不少普通的工薪階層,一輩子都掙不到的。這種利益分配機制太不公平,才是網友們抨擊、謾罵、憎恨的根本原因。
那麼,明星的天價片酬是如何形成的呢?很多人都知道,是背後的資本在操縱。資本又是怎麼操縱的呢?資本這樣操作,到底是虧了,還是賺了?我們現在就來剖析一下。
在剖析之前,我們先來看看,影視行業最為發達的美國,是一個怎樣的情況。美國演員的片酬,他們的規定是這樣:在一部影視劇的製作成本中,演員的片酬在20%至30%。很多一線大牌明星拿到的,類似於公司裡業務員薪酬:底薪加分成。底薪是提前協商一致的,製片方和演員簽訂合同。當該部電影的票房,達到2億美元,演員才有資格分成,也就是說,票房達不到2億美元,演員只有底薪。由此可見,明星們必須要發揮自己的演技水平,拿出渾身解數,拍攝出高質量的影視劇,才能讓觀眾喜歡,他們才能多賺錢。
在美國好萊塢,拍攝電影的流程是這樣:A,編劇嘔心瀝血寫出一部電影劇本,讓自己的經紀人,把劇本推銷給製片商;B,製片商看完劇本,覺得還行,就開始討價還價,買下這部劇本;C,製片商並不是立即投入拍攝,而是放入他們的劇本資料庫。至於什麼時候拍攝,這是一個未知數;D,某個主管在資料庫中,看到這個劇本,可以拍攝,就找到領導,要求投入拍攝(這個人大致相當於製片人);E,領導同意後,製片人開始把劇本交給自己的編劇團隊,對於劇本進行修改、加工。最終定稿的劇本,和購買過來的劇本,早已面目全非。F,最後是組建攝製團隊,先確定導演,再確定演員,開始拍攝。G,拍攝完成以後,進行後期製作;H,全部製作完成之後,把它賣給電影院線或者電視臺等放映和播出機構。
國內的操作是這樣的,製片方找到明星的經紀人或者經紀公司,看看明星有沒有檔期,如果有,先談片酬,這時,明星開始漫天要價。眾所周知的是,鄭爽就直接開價1.8億。後來,製片方還價到1.6億。這還是在限價5000萬元的情況下。至於明星片酬佔製作成本多少,和明星沒有關係,製片方只要能夠承受就行。也有的明星有分成,但大都是在片酬之外。還有的明星出錢成為了股東,股東是分紅,而不是提成。當然,明星也想把戲拍好,但像楊穎等一些演技確實不行,而有流量有名氣的,同樣可以拿到天價片酬。
國內拍戲的流程是這樣的:A,幾個投資者,坐在一起吃飯,說咱們合夥拍一部戲吧?大家同意;B,然後,就商量演員的事情,名氣大的演員,才有可能火嗎。大家紛紛說,我能請來鄭爽,我能請到吳亦凡,我能請來范冰冰,我能請到李小璐等等;C,回去後,讓人聯絡明星;D,討價還價,敲定明星片酬;E,找人寫劇本;F,找導演;G,組建攝製團隊,拍攝、製作;H,給電影院線或者電視臺等放映和播出機構。
明星的片酬,肯定要遠遠高於規定的價格,怎麼辦?1,簽訂幾份合同,公開一份,其他保密,還能偷稅;2,給明星其他職務,另外計酬。范冰冰在《武媚娘傳奇》中兼製片人,鄭爽在《我的保姆手冊》中兼藝術總監等,就可以把片酬分解了。3,虛報群眾演員,分攤成本。本來使用了100個群眾演員,報賬時是1200個,劇組早就解散,還不是說多少,是多少嗎?
天價片酬,資本出大錢,符合他們的利益嗎?符合。作品好壞也不說,名氣大、高流量的明星,在資本市場估值高。股價上升,他們就可以套現,大賺一把。影視劇不行,股價暴跌怎麼辦?逢低吸入,等以後股價上升,不就大賺了嗎?反正,資本就是為了賺錢。
看明白了吧?國內的資本,並不是單靠影視劇賺錢的。影視劇賺錢,當然不錯,影視劇虧錢,他們他們能賺得缽滿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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