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4年1月14日,大陸會議( 英屬北美殖民地以及後來美利堅合眾國的立法機構和臨時政府)同意了 《巴黎條約》,結束了歷時近八年的美國獨立戰爭。
簽署《巴黎條約》
在這份《巴黎條約》檔案中,英國正式同意承認其十三個前殖民地(美國獨立初始的十三州)獨立為新的美利堅合眾國。此外,該條約還確定了美國同英屬北美剩餘地區之間的邊界。美國漁民贏得了在大沙洲、紐芬蘭海岸和聖勞倫斯灣捕魚的權利。雙方均承諾確保向對方國家的債權人償還戰爭期間的債務,並釋放所有戰俘。美國承諾將戰爭期間沒收的土地歸還給英國所有者,停止進一步沒收英國財產,並尊重英國軍隊在美國海岸留下的財產,包括黑人奴隸。兩國都享有進入密西西比河的永久權利。
儘管達成了協議,但其中許多問題仍然是戰後兩國之間爭論的焦點。英國人並沒有像承諾的那樣放棄他們的西部要塞,英國商人試圖從美國人那裡收回未償債務的嘗試並未成功,因為美國商人也無法從他們的債務人那裡收回債務,其中許多人是苦苦掙扎的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