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比都訊息,日前,緬甸當局釋出了一則內閣委任相關通知,第二屆聯邦議會中擔任主席職務的議會議長吳迪昆密,將繼續出任人民議會(上議院)主席職務。
2021年12月7日,聯邦議會人民議會議員主席吳迪昆密,本人親自下發了聯邦議會第137/2021號通告,就聯邦議會常務秘書吳卓梭提交的公務員退休第22條例及81條例申請進行了駁回。政治專家表示,從下發通令一事就能看出,議會議長吳迪昆密一直都有開展相關工作。
2021年9月份,國家管理委員會對外宣傳組負責人左敏通少將,曾公開表示,2月1日軍方接管政權當天,議會議長吳迪昆密及時任副總統吳亨利.班提育,都不在抓捕名單。根據2008年基本法第113(A)條例規定,在下一屆議會重組召開之前,現任議會議長鬚繼續出任議會主席職務。
據悉,吳賽圖烏在聯邦議會上提交的議案附有100多名議員代表的簽名,吳賽圖烏在內的議員代表在議案中斥責聯邦議會主席兼人民議會主席吳迪昆密工作不稱職。在議案中,吳賽圖烏還列出了聯邦議會主席違反議會相關條例的證據,其要求罷黜聯邦議會主席。
2020年5月月底舉行的第2屆第16次聯邦議會上,人民院主席吳迪昆密曾遭到上百名議員代表彈劾。撣邦東部孟賓鎮區議員代表吳賽圖烏提交了議案,議案附有100多名議員的簽名。在議案中,議員代表要求罷黜議會主席職務,最終表決沒有透過,吳迪昆密繼續擔任議會議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