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人“上”人,夜晚人“下”人。
事件發生於1997年的日本,在東京澀谷區3月的某一天,一處公寓的工作人員在打掃衛生的時候意外發現101房間的門窗敞開著,由於好奇就看了看,發現地板上躺著一個年輕女子,工作人員呼喊了幾聲也沒應答,於是他走進了房間,後發現躺在地上的女人早已沒有了呼吸,就報警處理。
警察到達現場後,發現在這個不足10平米的房間裡,發現了使用過的避孕套和幾十根毛髮;而死去的女子脖子上有明顯的勒痕,衣服卻整潔的穿在身上,而在她旁邊還有一個揹包,裡面有日元、未使用的避孕套,還有一個工作證:渡邊泰子。
後經警方核實,死去的女子確定是渡邊泰子(東京電力公司副處長)年僅39歲,她出生於一個精英家庭,父母都是高學歷人才收入不扉,從小生活富裕的渡邊泰子也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只是渡邊泰子父親在她讀大二的時候過世了,之後至親關係淡薄。她母親在她去世後被調查時說“知道她每天晚上都在街邊賣春”,對她的離世表現的異常冷漠。
其實渡邊泰子在父親過世後(忍受悲痛),憑藉自身努力完成了自己的學業,進入了東京電力公司(父親生前工作單位“子承父業”),成為了當時招聘的8名女性員工中的一員 。進入電力公司後她非常努力上進,併成為了當時公司中進入中高層的第一位女性,擔任了企業中重要的職位副主任,她的年收入達到了1300萬日元(極為可觀),她的工作讓她在日本以男性為主的社會地位中佔據一席之地,社會地位很高,她光鮮亮麗的生活一直被很多人羨慕。然而讓人不可置信的是,她白天是企業女高管,夜晚卻是街頭賣春女,訊息傳開後,社會輿論紛紛,不知道她為什麼這麼做。
警方調查發現渡邊泰子是從1991年開始賣春,時間長達了6年。在公司裡渡邊泰子一向打扮樸素,而且獨來獨往不與同事來往;賣春的她卻打扮時尚主動搭訕;還曾經被人目睹她公開在戶外小便;住賓館卻在床上大小便,還經常帶著不同的男子進出酒店、小賣店買同款酒等。渡邊泰子和大多數賣春女不同,她不是為錢,只是為何她會有這樣的雙面人生,答案我們無從得知。
隨著調查的深入,發現一名來自尼泊爾的男子具有重大嫌疑,因為在渡邊泰子被害前她們發生過肉體交易(案發現場的避孕套),並且男子還在案發周邊租房子住,卻在案發後把拖欠的房租一次付清退租了,所有證據都指向這名男子。
被捕的尼泊爾男子,他卻堅持自己是無辜的(沒做過);東京初審時法院判證據不足男子當庭釋放,然而警方卻以諸多理由不讓男子回國留在日本;並想方設法向法院提出上訴,後高等法院判決該男子無期徒刑。直到2012年7月21日,男子的律師向法院提起上訴重審此案(因為警察發現渡邊泰子身體裡的體液不是該男子的是別人的、案發現場裡的毛髮不只有該男子還有別人的),後男子無罪釋放。做了多年牢的男子,回到尼泊爾後起訴日本警方,後獲賠6800萬日元,迴歸日常還娶妻生子了。
而渡邊泰子的案件一直反反覆覆,毫無進展到最後也沒個結果。
人生苦短,知足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