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古玩藝術品的收藏突然火爆起來,加入其收藏的人們也是越來越多,我國儼然已經進入到了一種全民收藏的時代。有不少的古玩藝術品收藏者們,紛紛選擇到古玩交易市場、拍賣行競拍、或者是與朋友進行交易。透過各式各樣的途徑去投身於自己所熱愛的收藏事業,但是由於至今為止,收藏在我國還是屬於一門相對小眾且需要具備專業知識的藝術品市場,因此造成一些知識儲備並不足的古玩藝術品收藏者們,在一哄而上的加入收藏之導致贗品古玩層出不窮,而作為古玩藝術品收藏市場中,一個重要收藏渠道的拍賣市場——古玩拍賣公司,其拍賣不保真成了各大拍賣公司的護身符,然不少的收藏者們叫苦不迭。
1:清乾隆朝冠耳四方爐,尺寸:口徑11.7×9.8釐米;高7.6釐米,成交價: RMB 977,500
據相關專家介紹:“拍賣法其實是一個專門法。它必須與民法通則等上位法的精神保持一致。公平交易是其交易雙方之間一個最為基本的交易原則。如果說,拍賣公司中的‘不保真’原則,並不等於其公司就可以欺騙消費者,這是一個最為基本的原則性問題。因此,總的來說,‘拍賣不保真’這一說法是對其相關法律法規的一種誤解。”
2:明沖天耳爐,尺寸:高8.3釐米;直徑12釐米,估價:RMB 350,000 ~ 600,000,成交價: RMB 943,000
雖然說,在我國古玩藝術品拍賣中,不一定沒有瑕疵藏品的出現,但是這與“不保真”完全是兩個概念,希望收藏者們能夠分清楚。專家表示:古玩行業的“不保真”原則,在一定程度上並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其行業所應遵守的規範操作問題。
3:清康熙御製銅胎掐絲琺琅獅鈕軸鎮,尺寸:高18釐米,估價:RMB 600,000 ~ 800,000,成交價: RMB 943,000
在小編看來,在目前古玩藝術品的收藏與拍賣市場中,各大拍賣公司所提出的拍品不保真,實際上是對其有關藏品相關法律法規的曲解,是對收藏者們的誤導。眾所周知,在當下社會中一條最為基本的商業行為就是等價交換。而等價交換在我國的商法及民法通則中都有著明確的規定。因此,對於拍賣法來講,一定是要依託於商法與民法通則的基礎之上。
4:清乾隆銅鎏金嵌百寶胡人馴象鍾,尺寸:高51釐米,估價:RMB 680,000 ~ 800,000,成交價: RMB 943,000
小編加入古玩收藏藝術也有些年年頭了,也聽過、遇到過不少收藏者們被騙經歷。其中最讓我記憶猶新的一個經歷就是一位美籍華人的收藏者,這位收藏者玩收藏也有段時間了。有一次他花費花費了進九萬元人名幣的價格買下了一件據說是祖傳的“清代康熙年釉彩水盂”。嚴謹起見,他當時還請來了相關瓷器的鑑定機構 對其藏品的材質進行了真偽的鑑定,在確認成分沒有問題後他才選擇入手。但是在入手不久之後,一些其他的圈內人士,則鑑定出這件藏品為贗品。
5:清嵌寶石太平有象銅尊形瓶(一對),尺寸:高34釐米,估價:RMB 500,000 ~ 800,000,成交價: RMB 920,000
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在於,古玩藝術品收藏市場過於小眾 賣方與買方之間的資訊嚴重不對等,造成了“拍賣不保真”、“古玩不打假”等一些並不保護收藏者權益的“行規”一直流行。這是其相關部門在今後需要關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