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坊間一直在傳這麼一個訊息:恆大希望足協將之前收取的約4億元外援調節費退回,以保證恆大俱樂部可以踢完這個賽季,而足協也在積極商討如何去幫助恆大。看了這樣的傳聞,我真的覺得挺好笑的:寫出這樣訊息的人應該踏入社會的時間很短,一切未免都太想當然了!
現任的足協主席老陳是體制內出來的人物,在這麼一個國企環境裡成長起來的領導幹部,一般不會做兩件事情,第一件事情就是全面否認前任的工作,第二件就是全面超越前任。老陳深諳此道,所以他上任之後的改革,很少和前任產生交集。因此調節費的特殊性在這個風口就顯得越發明顯——現在退回調節費,就意味著全盤否定前任的工作,而老陳是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情的。
而且退還了恆大的外援調節費,說到底不過就是飲鳩止渴,因為恆大最多就是靠這筆錢維持到賽季結束,下賽季恆大一樣要進入托管模式,退錢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恆大俱樂部背後的資金問題。而且退錢之後的蝴蝶效應是立馬可見的——餘下那些繳納過調節費的俱樂部都可以伸手要錢,到了那個時候理屈的足協也只能一個個退。
其實以上這些都是小問題,這個事件最大的問題在於,在現實生活中連一句對不起都不會說的人,是不會主動否定自己所做的一切的。我們仔細盤算一下恆大俱樂部最後的結局,要是拿不到調節費,最多就是一個月後宣佈停運,但是不可能解散,因為恆大沒有欠薪,廣東足協按照程式是可以進行託管的。回頭向北看看天津,廣東的情況遠遠好於那裡,託管一支平民球隊的能力還是有的!有了這個底氣,足協又怎麼會屈服於恆大的逼宮呢?
恆大逼宮足協的做法,我能給出的評價肯定是不高的。這就類似於奉子成婚:用自己親生孩子的生死,來威脅另外一方完成婚姻,試問,這樣殘忍的做法能換來幸福嗎?恆大這個找鍋甩的做法,看似把鍋甩給了足協,但是甩得有些牽強,對外的效果也並不好。畢竟我們的調節費有點類似於NBA的奢侈稅,就是說在你花錢之前提醒你:要慎重!在已經提醒你要注意花錢節奏的前提下,你仍然大把銀子稀里嘩啦花出去,現在沒錢了又來討要,這個邏輯與無賴潑皮無異:我的肯定是我的,我給出去的還是我的!
老實說,以恆大目前的狀況,選擇拋棄俱樂部,輿論給出的負面聲音不會很大,畢竟俱樂部層面沒有欠薪欠費,給俱樂部的未來是創造了比較好的空間的,另外壯士斷臂求生也不難理解。只不過最後上演的這個戲碼,除了讓所有人為難,本質上來說並不是一個積極有效應對困難的做法。既然當年來的時候意氣風發,我想走的時候也應該是瀟瀟灑灑才對,恆大俱樂部的輝煌已經足夠鐫刻於中國足球的歷史上,再爭這一日之長短,又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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