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1月11日電 (記者孫紅麗)據國家藥監局官網訊息,國家藥監局近日釋出公告,登出蓮必治注射液藥品註冊證書。
公告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條等有關規定,國家藥監局組織對蓮必治注射液開展了上市後評價。
經評價,國家藥監局決定自即日起停止蓮必治注射液在我國的生產、銷售、使用,登出藥品註冊證書。已上市銷售的產品,由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負責召回,召回產品由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銷燬或者依法採取其他無害化處理等措施。
據瞭解,蓮必治注射液成份為亞硫酸氫鈉穿心蓮內酯,具有清熱解毒,抗菌消炎的功效,臨床上用於細菌性痢疾,肺炎,急性扁桃體炎的治療。給藥途徑為肌內注射和靜脈滴注。
2006年11月,國家藥監部門要求涉及該品種的藥品生產企業修訂說明書,其中,不良反應項修改為“現有資料提示,本品可能引起皮疹、頭暈、胃腸道反應、過敏樣反應等,少數患者可能出現急性腎功能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