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合成色素是化學合成的,食物裡一點都別用。
真相:部分合成色素在我國是合法的,可以按國家標準使用。
其實,為了保障食品安全,我國對色素的使用有著明確的規定。目前我國允許使用的合成色素有胭脂紅、莧菜紅、檸檬黃、日落黃、亮藍、靛藍這6種,在《食品新增劑使用標準》中也明確規定了可使用的範圍和劑量。
在我國,果汁等軟飲的合成色素使用量很小。| 圖蟲創意
而這些合成色素,也只有汽水、冷飲食品、糖果、配製酒和果汁露可以少量使用,一般不得超過1∶10000。在其他加工食品,尤其是嬰幼兒食品中,都不可以使用合成色素。[2]
對於各種食品新增劑,它們都需經過嚴格的安全風險評估,證明對人體無害,才能在比安全劑量更小的保守範圍內使用。這些規定,對於單一種類的食品新增劑來說是靠譜的。
本文由“科學闢謠平臺”(ID:Science_Facts)出品,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