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讀特
我的個人資訊我做主,最關鍵的體現就在於,讓使用者明明白白地知情和選擇——我的哪些資訊被採集了?這些與個人有關的資訊資料會被用做什麼?把個人資訊採集主導權、選擇權交給使用者,這絕不是一個簡單的技術問題,而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是個人資訊保護監督管理問題,乃至可以說,是資訊時代的一道必答題。
下載一個App,不同意全面授權,就無法使用;註冊App賬號後沒多久,就接二連三收到相關推銷電話;隨便下載一個App,都要申請位置、簡訊內容、通話記錄等許可權……在日常生活中,這些你都經歷過嗎?是否感覺自己在網路空間中近乎“裸奔”狀態?
移動網際網路時代,手機中的各類App已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衣食住行都囊括其中。然而,與這份便利隨之而來的,還有“誰動了我的資訊”的靈魂發問。App在給我們生活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它存在的諸多陷阱也讓人不堪其擾。在“資料是個人無形資產”的背景下,使用者在使用App時能否不自覺形成信任感,關聯著個人利益、行業企業利益及公共利益,對於App的未來發展至關重要。
我的個人資訊我做主,最關鍵的體現就在於,讓使用者明明白白地知情和選擇——我的哪些資訊被採集了?這些與個人有關的資訊資料會被用做什麼?把個人資訊採集主導權、選擇權交給使用者,這絕不是一個簡單的技術問題,而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是個人資訊保護監督管理問題,乃至可以說,是資訊時代的一道必答題。今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個人資訊保護法,這部法律正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全方位構築起個人資訊保護的“金鐘罩”,為資訊時代“保駕護航”。
作為資訊科技產業聚集地、高新技術產業重鎮,深圳網路化程度高、網路資源發達,資訊科技已成為人們生活所依賴的基礎設施。相應的App行業蓬勃發展,新的應用層出不窮,成為廣大市民離不開的“掌上夥伴”。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深圳所肩負的個人資訊保護的重任。深圳在推動資訊科技發展的同時,不遺餘力推動個人資訊保護工作,把網路安全作為城市的基礎安全來抓,不斷提升廣大市民在網路空間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這其中的信心、決心和恆心,從越辦越精彩的深圳市網路安全宣傳週即可見一斑。就在今年6月,深圳還通過了全國首部綜合性資料立法——《深圳經濟特區資料條例》,對“未經個人同意收集個人資料”“獲取使用者許可權過多、過度”等侵權問題堅決說不。
我的個人資訊必須由我做主,這已是一個法律確認的原則。在資訊時代,如何保護好自己的個人資訊資料安全,與其說這是一個問題,不如說是一種厚植於心、躬身於行的安全意識,一種堅守紅線、合規採集使用者資訊的自省自查,一種嚴密周全的制度監管。
(作者:深圳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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