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這是朱德以中國人民抗日紅軍總司令名義對《紅色中華》記者發表的談話。
一九三七年二月一日
自前年八月以來,中國抗日紅軍,在共產黨蘇維埃領導之下,無數次向南京政府及中國軍隊提議停止內戰一致抗日,且曾向進攻蘇區一切之國民黨軍隊,屢次作如是建議。
去年九月,胡、關、毛、曾①各軍及其他廣大國民黨軍隊向陝甘邊區進攻紅軍之際,吾人以民族國家為重,遵照紅軍軍事委員會②之決定,曾向全體紅軍部隊下達如下之命令:
(一)停止向國民革命軍之進攻行為;
(二)只在被攻擊場合,允許採取防衛手段;
(三)當紅軍被迫自衛而繳獲國民革命軍之人員、武器,在該軍抗日時,一律送還;
(四)國民革命軍轉向抗日陣地前進時,紅軍不加任何擾害,並予實力援助。
紅軍為執行上述命令,曾逐漸撤退,避免作戰。直至十一月二十一日,方在自衛原則下,有山城堡之役③,誠屬不得已之舉。戰後立即發表宣言,請求各軍停戰議和,並願在蔣委員長統一指揮下共同抗日。
西安事件④發生,吾人竭力呼籲停止內戰,主張事變之和平解決,故有十二月十五日及十九日兩次之通電⑤,早為國人所共鑑。蓋紅軍之主張完全與全國人民一致,用全力謀國內各黨派各軍隊之聯合,共同向著中華民族最大敵人日本帝國主義進攻,而不願自相殘殺之內戰再延一時一刻也。吾人之停止內戰主張,全以大局為重,絕無任何乘機爭取地盤之野心,此一貫之主張,已得全國人士所同情,亦為事實所證實。
西安事變既告和平解決,蔣介石氏回返南京,當即下令撤兵,取消討逆軍總司令部與東、西兩路集團軍之組織,似有實現聯合抗戰之趨勢,誠屬時機之大轉變,吾人與全國人民實同聲慶賀。假如蔣氏能團結其部隊,不為日本及親日漢奸所威迫離間,動搖其在西安之諾言,使日本帝國主義挑撥內戰之陰謀無由實現,則吾人堅決贊助蔣氏及其全部軍隊,以便完全統一中國,共上抗戰之戰場,而絕不加以任何之妨礙。
吾人現已遵守革命軍事委員會新的命令,將紅軍各部隊停止於蘇區邊境,對蘇區鄰近之各國民革命軍部隊不加以任何攻擊,確守互不侵犯原則。不論過去曾否與紅軍敵對之部隊,一律以友軍看待,靜待聯合抗日局面之成立。全體紅軍戰士均深明大義,絕無不顧大局乘機侵佔國民黨區域之事發生,此可明告於國人者也。
至對西安事變之雙方,吾人仍繼續站在促進和平之立場,而願何應欽、劉峙⑥、胡宗南諸君堅決執行蔣委員長撤兵之命令,不致中道反悔。蓋中道反悔不特違全國之民意,且違蔣委員長力求國內和平之新政策及撤兵之命令。紅軍正以全力注視於此點。
注 釋
①胡指胡宗南,當時任國民黨軍第一軍軍長兼第一師師長、西北“剿匪”軍第二縱隊司令官。關指關麟徵,當時任國民黨軍第二十五師師長、西北“剿匪”軍第十一縱隊司令官。毛指毛炳文,當時任國民黨軍第三十七軍軍長、西北“剿匪”軍第三縱隊司令官。曾指曾萬鍾,當時任國民黨軍第三軍代軍長兼第七師師長、西北“剿匪”軍第一縱隊司令官。
②紅軍軍事委員會即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正式成立,一九三六年十二月擴大組成人員,毛澤東任委員會主席。
③山城堡之役指工農紅軍一九三六年十一月在甘肅環縣山城堡反國民黨軍進攻的戰役。這次戰役中紅軍第一方面軍及第四方面軍之一部,在第二方面軍的配合下,全殲國民黨軍第一軍胡宗南部一個多旅,使國民黨軍基本上停止了對陝甘寧革命根據地的進攻。
④西安事件即西安事變。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國民黨愛國將領、東北軍領導人張學良和第十七路軍領導人楊虎城,在中國共產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和全國人民抗日運動的影響和推動下,為迫使蔣介石停止內戰、聯共抗日,在西安附近的臨潼扣押了蔣介石,此即為西安事變(也稱“雙十二事變”)。事變發生後,中國共產黨堅持和平解決的方針,並派出周恩來等人進行了艱苦細緻的工作,同張、楊一道使西安事變獲得和平解決,促進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形成。
⑤這兩次通電指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十五日《紅軍將領關於西安事變致國民黨政府電》和十九日《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及中共中央對西安事變通電》。
⑥何應欽,當時任國民黨政府軍政部部長,西安事變後曾任“討逆”軍總司令,極力主張用武力討伐張、楊。劉峙,任國民黨政府豫皖綏靖公署主任,西安事變後曾任“討逆”軍東路集團軍總司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