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蔡姝越 上海報道
新年伊始,本週(1月3日至1月9日)合規監管動態頻繁。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於本週公佈多部新規,分別針對演算法、網路安全、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等方面加強監管力度。《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和《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接連出臺。
而新年反壟斷的“第一把火”,燒到了阿里、騰訊、京東、B站。1月5日,市場監管總局釋出13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政處罰案例,其中涉及騰訊9起、阿里2起、京東與B站各1起。可見,平臺企業依然是2022年的監管重點,數字經濟的規範依舊是貫穿今年的主線。反壟斷執法呈現向前追溯與事前審查並重的趨勢,對平臺企業而言,應更謹慎對待投資併購行為,研判風險,及時申報。
政策端對於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支援力度也在不斷加碼。1月6日訊息,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方案》中提到,完善智慧財產權融資機制,擴大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規模。鼓勵保險公司積極開展科技保險業務,依法合規開發智慧財產權保險、產品研發責任保險等產品。
海外方面,Meta、谷歌等網際網路頭部企業也在反壟斷、個人資訊保護等方面遭遇嚴格監管。1月5日,德國反壟斷機構“聯邦卡特爾局”(FCO)宣佈,將對Alphabet及其子公司谷歌展開更深入的反壟斷調查;1月6日,法國資料監管機構 CNIL的一份檔案顯示,該機構將對谷歌在美國和愛爾蘭的業務分別處以9000 萬歐元和 6000 萬歐元的罰款,對Facebook的愛爾蘭部門罰款 6000 萬歐元,原因是未能讓法國使用者輕鬆拒絕 cookie 跟蹤技術。
一、個人資訊保護及資料安全
1. 國家網信辦等四部門釋出《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
1月4日,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釋出《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在此前徵求意見稿的基礎上,《規定》新增禁止“大資料殺熟”,要求不得根據消費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徵利用演算法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提供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的,應當依法取得服務許可,不得傳播非國家規定範圍內的單位釋出的新聞資訊;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演算法推薦服務等要求。
南財點評:當前,對網際網路行業的監管步入深水區,從對行業的規範、企業的約束逐漸走向對網際網路執行邏輯、執行規則的治理,多位受訪專家向南財合規科技研究院記者表示,《規定》的公佈,或將開啟2022演算法監管元年。
“加強資料和演算法的立法和監管,是和數字經濟的發展同步的。”世輝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新銳指出。考慮到絕大多數經濟體之前均已有成體系的個人資訊保護立法,如果說我國的個人資訊保護監管主要是“補課”的話,演算法監管某種程度上是優等生才需要做的“加分題”。
2. 國家網信辦等十三部門聯合修訂釋出《網路安全審查辦法》
1月4日,國家網信辦等十三部門聯合修訂釋出《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下稱《辦法》),並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此次《辦法》由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及證監會等十三部門聯合修訂釋出。其中,根據審查實際需要,證監會被增加作為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制成員單位。
《辦法》縮小了網路安全審查的規制範圍,由原來的“資料處理者”變更為“網路平臺運營者”,監管物件更加聚焦。同時,《辦法》新增規定,要求當事人在審查期間採取預防和消減風險的措施,如暫緩或停止危險性的資料處理活動等。
南財點評:相比於此前的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辦法》新增了去年8月出臺的《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作為上位法依據。此外,《辦法》第二條將原來的“資料處理者”變更為“網路平臺運營者”,連同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運營者作為網路安全審查的規制物件。
南財合規科技研究院記者梳理發現,相較於此前釋出的徵求意見稿,《辦法》在多處新增“資料安全”“資料處理活動安全性”等表述。例如,《辦法》第三條原來規定,網路安全審查可從產品和服務安全性、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等方面進行,後新增了“資料處理活動安全性”這一方面。
二、平臺反壟斷及網際網路監管
3. 市場監管總局釋出13起反壟斷行政處罰案例
1月5日,市場監管總局釋出13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政處罰案例,其中涉及騰訊9起、阿里2起、京東與B站各1起。新年的第一把反壟斷之火,“燒”到的還是平臺企業。
可見,平臺企業依然是2022年的監管重點,數字經濟的規範依舊是貫穿今年的主線。反壟斷執法呈現向前追溯與事前審查並重的趨勢,對平臺企業而言,應更謹慎對待投資併購行為,研判風險,及時申報。
(圖說:此次被處罰的13起案例。整理/南財合規科技研究院記者 王俊)
南財點評:從一年來的反壟斷執法動態可以看出,對平臺企業的投資合併向前追溯與事前審查並行。此次公佈的13起處罰案例,違法交易時間最早是2015年,最新的是2020年11月底騰訊與紅杉煜辰收購線上酒水零售平臺“酒小二”。而在此前的處罰案例中,曾追溯處罰十年前的違法交易。
市場監管總局曾表態稱,依法處理未依法申報案件,既能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競爭,維護反壟斷法權威,不斷最佳化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競爭環境;又能有效督促企業提升合規意識和能力,推動企業和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可見,企業此前的應申報未申報案件,仍會被納入監管範圍。此外,值得關注的是,事前審查逐漸成為反壟斷創新監管的新方式。
4. 國家網信辦釋出《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
1月5日,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對2016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進行了修訂,釋出《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並公開徵求意見。
在2016年版本的基礎上,《意見稿》新增《網路安全法》《資料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等法規作為法律依據,結合我國當前網際網路平臺合規監管體系豐富了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的維度。此外,《意見稿》將原本的“網際網路應用商店”相關概念外延擴充至“應用程式分發平臺”,應用商店、快應用、網際網路小程式、瀏覽器外掛等平臺分發服務型別都被囊括在內,結合網際網路產品的實際形態與應用場景變化擴充了法規覆蓋範圍。
南財點評:新發布的《意見稿》除了再次確立“應用程式提供者和分發平臺(應用商店)不得利用應用程式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等要求,也結合新近落地的多部法規對其進行了延伸。
“《意見稿》是系列法律規則的延伸,反映了目前網際網路監管領域全流程、綜合性、生態式深度監管的基本特色。”北京師範大學網路法治國際中心執行主任、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研究中心副主任吳沈括表示,這對各方主體的合規要求和風控體系建設提出了更高水平的指示和導向。
三、智慧財產權保護及跨境電商合規監管
5. 奢侈品電商寺庫傳聞被申請破產重整,回應稱“不存在”
據啟信寶平臺顯示,1月5日,北京寺庫商貿有限公司新增破產審查案件,申請人為柴晨旭,經辦法院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寺庫方面回應21記者稱,“經核實,不存在以上情況,公司將保留追責的權利。”
針對消費者反映的不發貨不退款現象,寺庫方面回應南財合規科技研究院記者稱,年底時與客服溝通才發現該情況,與很多使用者聯絡不通暢,很多是因為遮蔽了公司的外呼電話,導致使用者以為公司出了問題。黑貓有專人負責,一般情況下客服當天都可以解決。
南財點評:寺庫在上市後活躍使用者數曾達到上百萬和月活增速同比近乎翻倍的情況,然而自2019年之後,寺庫月活增速持續放緩,至2020年三季度僅為7.5%。和寺庫經營狀況下滑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整個奢侈品市場呈現上揚態勢,尤其受疫情影響不能出境旅行的因素,奢侈品電商的發展更是引領行業。
事實上,全球知名奢侈品牌看重電商渠道開拓中國市場已經成為不爭事實。除了天貓、京東等主流電商平臺廣泛引入奢侈品大牌入駐之外,Farfetch、Net-a-porter等專門的奢侈品電商平臺近幾年來也都把目光朝向了中國市場,奢侈品電商銷售渠道正變得越來越多元。
6.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
1月6日訊息,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指出,要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加強創新型、技能型人才培養,壯大高水平工程師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加強技術轉移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探索建立健全對科技成果轉化人才、智慧財產權管理運營人員等的評價與激勵辦法,完善技術轉移轉化類職稱評價標準。
此外,《方案》中還提到,完善智慧財產權融資機制,擴大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規模。鼓勵保險公司積極開展科技保險業務,依法合規開發智慧財產權保險、產品研發責任保險等產品。
四、網遊未成年人保護
7. 浦東法院針對“向未成年人提供遊戲代練服務”平臺發出禁令
1月4日,南財合規科技研究院記者從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下稱“浦東法院”)獲悉,為制止代練APP“代練通”向未成年人提供《王者榮耀》遊戲代練交易服務,該院經審查後於12月27日作出訴前行為保全裁定,責令佛山北笙網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北笙公司”)運營的“代練幫”App,立即停止未成年人代練《王者榮耀》遊戲,上海二三四五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二三四五公司)立即停止在“2345手機助手”提供“代練幫”App,直至該客戶端停止未成年人代練行為。裁定書送達後立即執行。
南財點評:自8月30日史上 “最嚴網遊防沉迷政策”落地之後,部分未嚴格落實防沉迷政策的租號和代練平臺仍在給未成年人獲取成年人遊戲賬號創造便利,成為防沉迷“長城”中的漏洞。
本案代理律師上海協力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傅鋼律師在接受南財合規科技研究院記者採訪時表示,本次禁令指向明確,在落實未成年人保護、維護申請人聲譽與不妨礙被申請人經營間取得了精準的平衡。不僅確保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政策落實落地,保護了權利人的正當權益,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也維護了公共利益,彰顯了典型案件的價值引領作用。
五、海外監管風雲
8. 德國聯邦卡特爾局對谷歌實施擴充套件濫用控制
1月5日,據報道,德國反壟斷機構“聯邦卡特爾局”(FCO)宣佈,將對Alphabet及其子公司谷歌展開更深入的反壟斷調查,其依據是2021年1月生效的《德國反限制競爭法》,該條款使聯邦卡特爾局能針對大型數字企業的行為更早、更有效地進行干預。
聯邦卡特爾局表示,該機構已經在更仔細地調查谷歌對使用者資料的使用情況,以及谷歌旗下的新聞服務。此外,聯邦卡特爾局還在考慮對亞馬遜、蘋果和Meta執行進一步調查。
9. 法國監管機構對谷歌、Meta開出鉅額罰單
1月6日,法國資料監管機構 CNIL的一份檔案顯示,該機構將對谷歌在美國和愛爾蘭的業務分別處以9000 萬歐元和 6000 萬歐元的罰款,對Facebook的愛爾蘭部門罰款 6000 萬歐元,原因是未能讓法國使用者輕鬆拒絕 cookie 跟蹤技術。同時,如果谷歌和Facebook在CNIL釋出處罰決定後的三個月內仍不改正的做法,這兩家公司還將面臨每日10萬歐元的罰款。
“我們正在評估當局的決定,並繼續致力於與相關部門合作,”Facebook母公司Meta的一位發言人表示。“我們的cookie同意控制使人們能夠更好地控制他們的資料,包括Facebook和Instagram上新的設定選單,使用者可以隨時重新訪問和管理他們的決定,我們將繼續開發和改進這些控制功能。”谷歌暫未回應置評請求,而CNIL表示該決定公佈在其網站上之前不會發表評論。
南財點評:Cookie是使用者在網站上留下的“碎屑痕跡”,也就是網站伺服器對使用者資訊的記錄,通常以小型文字檔案存放在使用者本地電腦上。有不少統計公司、營銷公司採集Cookie,去分析使用者瀏覽過的網頁、停留時間等行為,從而進行使用者畫像描繪,進一步實施推廣廣告等牟利行為。更有甚者,還會採集使用者身份和密碼等資訊。
自從意識到網路違規行為無法禁絕,網際網路使用者的自我保護意識覺醒,監管機構也開始立法打擊違法資訊採集。
當前,全球多國在制定自己的資料監管法規,在上述框架下,歐盟及其成員國近年連連開出“鉅額罰單”,名單越來越長、金額越來越高。在成熟的數字經濟下,使用使用者資訊乃至隱私,將需要付出相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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