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網友留言問:醫生,你們咋判斷精神病人好沒好啊?要做什麼檢查不?那看著跟正常人一樣就是好了不?
所有住院患者,出院的時候,我們醫生都會給他開一張診斷書,上面除了基本的一些資訊比如住院時間、住院診斷以外,還會寫明住院療效。病人家屬對病人的療效情況,是有明確瞭解的。
精神病人的臨床療效共分為四級:
痊癒:精神症狀全部消失,自知力完全恢復;
顯好:主要症狀消失,自知力大部分恢復;
好轉:症狀較住院前減少或減輕,自知力未恢復;
無效或惡化:病情無變化或加重。
臨床療效評定的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精神症狀和自知力。對於門診治療的患者,家屬也需要用這個方法定期給患者做療效評估,方便掌握病情,調整下一步的治療方案。
住院的最佳療效當然是“疼愈”,不過往往大家理解的“痊癒”和我們醫生臨床診斷的“痊癒”存在一定的誤差。我們醫生說的“痊癒”是指那些影響我們正常生活的症狀消失,比如部分抑鬱症的患者,當他的情緒恢復正常,不再不受控制地想哭,乏力,能夠正常開展社交活動,能夠正常上班了,我們就認為他的抑鬱症痊癒了。
稍差一些是“顯好”。以這兩種療效出院的患者就是病好了,或者基本好了。如果出院療效只是“好轉”,說明治療不太滿意,患者的症狀比較頑固,病情比較難治。以“無效”或“惡化”出院者幾乎沒有。也可能有特殊情況,比如患者出現嚴重的軀體疾病需要轉到其它醫院治療,或者家屬主動放棄治療,拒絕繼續住院等,這種情況下,我們醫生一般要在診斷書上註明“自動出院”,意思就是:不是醫生認為患者該出院了,而是家屬自己接患者出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