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狀態下的日軍並不算很強,其單兵作戰技能與國共久經沙場的老兵相比,差了一大截。但由於日軍這些部隊受“皇道”蠱惑,手段極為殘忍。加上他們有著優勢的工業兵器和完整的統一訓練,在戰爭初期以炮火優勢瓦解國共老兵隊伍後,開始拉大對華優勢的距離。以編制為例,1937年狀態下的日軍常設師團轄4個步兵聯隊,1個炮兵聯隊,1個工兵聯隊,1個輜重聯隊和1個騎兵聯隊。其中炮兵聯隊有48門75毫米山野炮,稍好一點的部隊甚至能夠配置105毫米榴彈炮。此外還有速射炮大隊,裝備18門37毫米速射炮,非常適合拔點作戰。
除了炮兵聯隊之外,日軍步兵聯隊也有108具口徑50毫米的擲彈筒和14門口徑70毫米的步兵炮。這些武器的普及對於當時的我軍來說,根本不具有正面對抗的能力,很多國共老兵因為來不及避炮而犧牲。即便躲過了第一輪的炮擊,日軍也會在衝鋒時也作戰隊型節節推進,進攻過程中如果遭遇堅固火力點,擲彈筒分隊就會快速發射彈藥在我軍火力點盲區實施攻擊。所以那時的日軍強就強在它有完整作戰編制,武器配置合理而豐富。與之相比,國軍一個步兵師普遍只有五六千人,只有少量迫擊炮或野炮,多數是輕重機槍。敵後作戰的八路軍,新四軍更是不用多說,1個2000餘人的步兵團能夠有十餘挺輕重機槍外搭少量擲彈筒或迫擊炮就算是絕對主力了。
到了1950年抗美援朝戰爭爆發前夕,我軍總兵力已經擴充到了550萬,經過抗戰和解放戰爭的兩輪補給,我軍的裝備水平已經提高了很多。但是與1937年狀態的日軍相比,我軍在相近兵力編制框架的情況下,與日軍仍舊存在著一定差距。解放戰爭結束時,我軍共計繳獲各種炮(包括擲彈筒)共計54430門,其中先進的榴彈炮(75毫米,105毫米和150毫米)共有587門,野炮數量為681門(75毫米),山炮2187門(70毫米,75毫米)。高射炮並不多,只有222門,戰防炮134門(37毫米,45毫米)和步兵炮(75毫米)431門。至於其它亂七八糟的火炮就不說了,總體繳獲配置就是這些。對於員額550萬,此外還有大量游擊隊和民兵的我們來說,這點裝備就是杯水車薪。
抗美援朝戰爭爆發後,我軍蒐集全國各地的彈藥,統一實施配給,武裝了20多萬首批入朝志願軍。13兵團下屬6個軍,都是國內當時最豐富的配置,但是和日軍師團相比,還是有一定差距。而且我們雖然在解放戰爭時繳獲了不少火炮,但是這些火炮的炮彈我們不具備生產能力,僅能仿製或復裝少數型號的炮彈,真要是拼一下子的話,我們只能前期與日軍進行短期炮戰,長期的話是沒有可能的。但我軍當時也有輕武器方面的優勢,衝鋒槍,輕重機槍和半自動/卡賓槍等配置要比日軍高,效能也更好。一旦日軍發起“板載衝鋒”,我們的優勢就顯現了。另外,由於火炮增加,雖然總體無法對日獲得優勢,但卻可以對日軍戰車和碉堡炮樓構成威脅。
如果真正要說對日軍構成優勢的年代,應該就是1953年~1955年,60個蘇械師全部到貨了。在此之前,我軍最少有490萬的部隊是落後於日軍的,但這個時候,我們已經追平乃至領先了。按照1.4萬人制蘇械師的配置,每師3個步兵團和2個炮兵團,火炮口徑和效能,數量都高於日軍。巧合的是,日軍滿編師團2.8萬人,我軍2個蘇械師滿編也在2.8萬人左右,但在火炮方面,我們直接形成了倍數優勢上的碾壓。如果這時期的志願軍蘇械師能夠穿越回到1937年以前,其戰果完全可以參考1945年末蘇聯紅軍橫掃日本關東軍的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