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公費師範生到農村學校任教,僅落實待遇還不夠
王營(特約評論員)2021-01-20 19:20
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2021屆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公費師範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2021年5月底前,確保90%的公費師範生透過雙向選擇落實任教學校;要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等優惠政策,為公費師範生到農村任教提供辦公場所、週轉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吸引公費師範生畢業後到農村中小學任教。
公費師範生到農村中小學任教,不僅能有效緩解農村學校師資短缺的難題,還能為觀念陳舊的農村教師隊伍補充新鮮血液,進而“攪動一池春水”,激發農村學校教師隊伍的生機和活力,促進農村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大幅度提升。
近年來,隨著城鄉教育一體化程序的推進,為改善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現狀,許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一直在為農村學校補充師資,公費師範生也大都履行合同,如期到農村學校任教。然而,令許多學校尷尬的是,由於部分農村學校地理位置偏僻,條件艱苦,許多新招聘的教師要麼拒絕報到,要麼工作一年半載後調走或辭職。公費師範生合同期滿後也大多遠走高飛,農村學校陷入“留不住人”的尷尬境地。
解決農村學校“留不住人”的問題,首先要解決農村教師的待遇問題。《通知》強調,要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等優惠政策,為公費師範生到農村任教提供辦公場所、週轉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吸引公費師範生畢業後到農村中小學任教。
但是,解決了待遇問題就能讓優秀青年教師安心於農村教育嗎?從工資待遇看,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鄉村教育的扶持力度,增加了鄉村教師的各項補貼,同等情況下,農村教師的工資要比城市教師高出一大截。在這樣的情況下,農村學校部分優秀教師和免費師範生還是會選擇離開。
心理學研究表明,人不僅有物質方面的需要,也有精神方面的需要。根據馬斯諾的需要層次理論,滿足生存和安全等方面的物質需要,是較低層次的需要,而滿足尊重和自我實現等方面的精神需要,才是高層次的需要。一名教師能否安心工作,既取決於物質需要,又取決於精神需要。
因此,落實農村教師待遇問題,只是吸引公費師範生到農村任教的第一步。要讓農村學校教師“留得住、教得好”,還需開啟教師的“心結”,滿足其自我實現等方面的精神需要。
首先,要加強價值引導。要留住到農村任教的免費師範生,不能對他們進行道德綁架,也不能靠行政命令,要透過有效的崗前培訓或榜樣示範,激發他們獻身農村教育的熱情,促使他們真心實意地熱愛農村教育。
其次,要為他們提供施展才華的舞臺。教育主管部門要對立志紮根農村教育的青年教師和免費師範生高看一眼、厚愛一層,優先將他們的在職培訓納入“國培計劃”或“省培計劃”,為他們量身定做專業發展規劃,鼓勵他們充分發揮自身專業特長,結合農村教育實際,積極承擔各級教改實驗課題,滿足他們自我發展的需要。
農村學校也要充分利用有限的條件,為青年教師的專業成長開啟方便之門,積極為他們搭臺子、架梯子,讓他們儘快成長為教育管理的行家裡手,在農村教育的廣闊舞臺上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再次,要大膽重用、提攜農村青年教師。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善於發現農村青年教師中的先進典型,及時在新聞媒體上宣傳報道,引領社會輿論。對於在教育教學方面成績優異的農村青年教師,主管部門要出臺相關政策,在職稱晉升、評優樹先、入黨提拔等方面予以傾斜,以滿足他們受尊重的需要,激發他們的成就感。
(作者王營,蒲公英評論特約評論員。此為蒲公英評論網站首發作品,轉載請務必標註來源,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