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綜合報道】俄克拉荷馬州前警官凱普勒(Shannon Kepler)槍殺女兒男友案7日宣判,該州北區聯邦地院法官費裡澤爾(Gregory Frizzell)最終判決61歲的凱普勒25年監禁,並須賠償喪葬費用。
據報道,凱普勒被控在2014年槍殺19歲的雷克(Jeremey Lake)。檢察官強生(Clint Johnson)在宣告稿中表示,凱普勒曾宣誓將嚴守法律,卻置一位年輕人於死地,雖然法院的判決能為雷克的家屬帶來正義,但是傷痛不會因此消失。
凱普勒因二級謀殺罪成立而被判25年徒刑;在審訊期間,凱普勒聲稱是雷克拿手槍指著他所以他開槍自衛,然而他口中的槍支從未被找到過。
凱普勒的律師門羅(Stan Monroe)表示將會上訴。
此案的審訊過程曲折,前四次都在州法院審訊,起初的三次因陪審團無共識而流審,第四次時,州法院判處凱普勒15年徒刑。
但是凱普勒是馬斯科吉原住民保留地(Muscogee Nation)公民,事件也發生在該保留地內,因此俄克拉荷馬刑事上訴法院推翻之前的判決,理由依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意旨,俄克拉荷馬州法院對原住民保留地的案件應無管轄權。
這讓凱普勒的案子轉到俄克拉荷馬北區聯邦地院,並在7日做出25年徒刑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