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遠征軍營長楊鵬冠在靶場比槍,贏了美國教官查爾斯,又一次一戰成名,讓新三十八師上下聞聽之後無不驚喜萬分,說實在的他們並不喜歡這些美國佬,雖然這幫傢伙軍事素質不錯,體質也都很好,但是卻有一個共同的缺點,那就是傲慢,極其傲慢!
這幫美國佬到達這裡之後,看著新三十八師的這些又黑又瘦,身材矮小的中國官兵,從內心裡很瞧不起這些中國人。
而且他們以前多多少少都瞭解一下中日戰爭的情況,對於遠征軍隊在日軍的進攻之下節節敗退,認為遠征軍隊根本都是烏合之眾,這麼多遠征軍隊,卻擋不住比他們少得多的日軍,短短數年時間,小半個中國就國土淪喪,很多美國人認為,這是遠征軍隊太弱。
但是他們卻對中國這個時代的情況的瞭解只是一鱗半爪,根本不清楚中國抗戰之艱難,遠征軍隊裝備質量之差,彈藥之匱乏,武器之匱乏,中國士兵營養之匱乏,只是一廂情願的認為,遠征軍隊和中國士兵都是無能之輩。
所以這些美國佬在來到蘭姆伽之後,一個個都是鼻孔朝天,根本不把遠征軍人放在眼裡,在訓練場上,經常對遠征軍人破口大罵甚至是進行人格侮辱。
對此遠征軍孫立人將軍已經向史迪威提出了抗議,但是史迪威對此並不重視,認為軍隊之中這樣的情況很正常,即便是在美軍之中,老兵欺負新兵也非常普遍,所以根本懶得加以干涉,以至於現在駐蘭姆伽訓練營的新三十八師官兵,絕大多數人對美國教官很有意見。
但是因為現在他們吃的穿的用的,包括手中的武器彈藥都是美國佬的,也有英國佬的,但是大家清楚,實際上出錢的還是美國佬!加之上峰嚴令不得他們違抗教官的命令,所以他們怒不敢言,只能憋著一肚子氣。
當聽說楊鵬冠在靶場,力挫美國教官,二百米距離五顆子彈打出了四十八環的好成績的時候,一個個都很是高興,覺得同樣身為中國人,有人能教訓一下美國佬,他們也深感與有榮焉。
特別是楊鵬冠打出的第五顆子彈,居然命中了第四顆子彈的彈孔,這樣不可思議的槍法,更是讓所有人覺得簡直就是一個傳奇,當晚上的時候,整個蘭姆伽基地的中國戰士就傳遍了這個訊息。
而楊鵬冠倒是對此並不覺得有什麼太值得自我標榜的,本來他和查爾斯就不是一個重量級的選手。
查爾斯就算是再牛,也只是一個從未上過戰場的菜鳥,而且也只是一個軍校出身的新人,槍法好一點不假,在楊鵬冠面前,也只是個虛有其表的傢伙,具備一點理論知識,但是實際作戰經驗,別說是跟他比,就算是跟他帶出來的王爍等人相比,也足矣讓他拍馬都追不上。
這種人如果跟他一起上戰場的話,如果他不特意安排人保護查爾斯的話,估計這傢伙絕對死的最快。
而他是什麼人?他可是最精銳的戰士,不敢說是萬中選一,也起碼是千里挑一的,不管是作戰理論知識還是實際經驗,都足以甩查爾斯這種美國兵幾十條大街,而他訓練用的子彈,估計攢起來能壓死是個查爾斯。
遠征軍隊之中,雖然普通部隊練習射擊一般情況下總是喜歡節約彈藥,往往練習射擊,絕大多數時間,都是在練習據槍和瞄準,有的當兵的兩年下來,弄不好打的實彈都不一定能超出兩位數,甚至早一些的非直接作戰兵種的老兵之中,有人當了五年兵,總共只打過五發子彈,平均一年一顆。
可是對於他這種兵痞,這種節約子彈的事情是絕對不可能出現的,真正的神槍手,都是靠子彈喂出來的,這一點他比誰都清楚。
所以他們往往在進行射擊訓練的時候,經常會遇上教官直接拉來一大堆子彈,把彈藥箱朝射擊場一丟,命令他們什麼時候打完,什麼時候吃飯。
所以他們往往在射擊場上,打槍打到吐,只恨子彈多,一個個心裡直罵娘,可是也沒有辦法,只能捏著鼻子不停的進行射擊。
而查爾斯這個美國大兵,就算是這個時代的美國佬有錢,但是也絕不可能像他們以前那樣進行射擊訓練,那傢伙這一輩子打的子彈,都不一定比他有時候一週打的子彈要多。
就算是查爾斯佔著熟悉這種m1917步槍的便宜,可是對他這種人來說,這樣的優勢也只在他打前五槍之前有優勢,只要給他打幾槍之後,他便可以很快摸清楚這種槍的彈道效能,查爾斯的優勢也就已經蕩然無存了。
所以讓他和查爾斯比賽射擊,並不公平,明擺著是欺負查爾斯,所以他這才在贏了查爾斯之後,又決定送查爾斯一把繳獲的日軍士官刀,作為他對查爾斯的補償。
另外他很清楚像查爾斯這種人,目前在蘭姆伽的地位很高,他接下來想要熟悉美式槍械,少不了要麻煩這些傢伙,透過小恩小惠,建立一個良好的關係,對他來說是很有必要的事情。
於是在他答應送查爾斯一把士官刀之後,查爾斯再看楊鵬冠就順眼多了,對於楊鵬冠在射擊場提出試射各種槍支的要求,一路綠燈,告訴負責管理彈藥的那個助手,另外一個美國士兵,楊鵬冠想怎麼打就怎麼打好了,就算是順走一些子彈也無所謂。
楊鵬冠也不吝嗇,私下偷偷對那個管彈藥的查爾斯的助手說道:“我可以送你一柄日軍的三零式刺刀!得空你找我去拿好了!”
結果那個美國大兵一聽,嘴巴頓時也笑歪了,腦袋點的跟小雞啄米一般,連連對楊鵬冠誠謝,再加上已經有查爾斯的交代,他更是敞開了讓楊鵬冠過槍癮。
趁著這個機會,楊鵬冠連續在射擊場玩兒了兩天,把各種老美提供的槍械都摸了個遍,過足了槍癮的同時,把這些槍的效能也都摸了個透徹。
不管是湯姆遜衝鋒槍,還是m1卡賓槍,亦或是勃朗寧自動步槍,甚至還有加拿大造布倫式輕機槍,楊鵬冠都摸了個透徹,甚至連水冷式30重機槍,他也足足打了一個二百五十發的彈帶,體驗了一下玩兒重機槍的感覺。
整體上他對湯姆遜衝鋒槍和m1卡賓槍的評價較高,湯姆遜衝鋒槍結構比較複雜,但是機械動作十分可靠,大部分機件是用整塊鋼鐵切削而成,所以很皮實,槍聲也很好聽,難怪有一個芝加哥打字機的外號!
而且湯姆遜衝鋒槍理論射速相當高,達到了每分鐘七百發的理論射速,扣動扳機很快就可以把一梭子子彈掃出去,火力十分旺盛,在叢林作戰之中,特別是短距離的遭遇戰,這玩意兒很好使,另外拿來清理鬼子的戰壕,也應該非常好用。
但是這支槍也有很大的缺點,就是太重,一支衝鋒槍,重量居然達到了九斤多,帶上三十發彈匣,快十斤重了,比很多突擊步槍都重,拎著顯得有些沉,比較消耗體力。
但是對於m1卡賓槍,楊鵬冠的評價還是相當不錯的,這玩意兒重量只有五斤多一點,槍長只有九十釐米,目前基礎型號多配備的是十五發彈夾,操作簡單可靠,後坐力很小,近距離射擊精度不錯,而且槍口指向性比較好。
所以楊鵬冠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對這支槍的評價都很高,這種m1卡賓槍非常適合叢林作戰,配合步槍和衝鋒槍使用,可以在叢林裡發揮出非常高的作戰效率。
雖然它沒有一般步槍有效射程遠,一般只有二百米有效射程,最遠也就是三百米,但是在叢林作戰中,哪兒有那麼多機會,朝著三百米外的目標開火呀!絕大多數時間,都是在幾十米到一百多米的距離上和敵人遭遇並且交火,甚至於只有一二十米的距離。
所以這支槍短小精悍的優點就發揮的淋漓盡致,就算是比起美國陸軍現在裝備的m1加蘭德步槍,這種卡賓槍也可以完勝加蘭德步槍。
目前在叢林作戰環境裡,他想不出有什麼槍比這種卡賓槍更合適一些,所以他打定主意,以後怎麼也要弄一支湯姆遜或者是m1卡賓槍作為主要配槍使用。
另外他對於美國造的勃朗寧自動步槍評價一般般,這支槍的全稱是勃朗寧m1918自動步槍,另外簡稱bar,說是自動步槍,實際上在步兵序列之中,充當的還是輕機槍的角色。
這支槍製造精良,機件動作極其可靠,槍支也非常皮實,威力非常大,子彈侵徹力很強,可以擊穿很粗的樹木,另外可以很方便的手持行進間射擊,為步槍手提供火力支援,這是它的優點。
但是在楊鵬冠看來,這支槍的毛病也不少,因為這支bar用的是全裝子彈,和步槍子彈相同,威力大的同時,後坐力也很可觀,特別是自動射擊的時候,後坐力一般的身材比較矮小體重輕體能差的中國士兵很難手持抵肩射擊,後坐力讓使用者往往不易控制射擊精度。
而且這支作為一支自動步槍來說,實在是有點太重了,空槍重量就足足接近十五斤,體能稍差一些的人,幾乎沒法有效完成立姿抵肩自動射擊,槍重加上後坐力大,很難控制,所以對於體能差的中國士兵來說,用它行進間射擊,只能儘量採取抵腰射擊的方式,對前方進行概略性掃射。
另外這支槍的彈匣容量也不高,只有二十發子彈,和捷克式輕機槍差不多,這就造成火力持續性比較差。
雖然它皮實可靠,但是主要還是充作班用輕機槍使用,所以彈匣容量少的問題就不能忽視,另外最讓人不可忍受的是這傢伙居然沒被設計成為可更換槍管,不能較長時間進行自動射擊,火力持續性還比不上捷克式輕機槍,一旦連續射擊子彈比較多的時候,就可能燒槍管,還不能立即更換槍管,只能等待它自行冷卻。
所以楊鵬冠對這支bar評價並不高,不過考慮到這玩意兒確確實實比一般輕機槍更方便攜帶在行進間射擊,所以他覺得這些缺點可以接受,畢竟這玩意兒威力大,在叢林作戰之中,一旦遇上鬼子躲在樹後,湯姆遜衝鋒槍和m1卡賓槍就沒辦法了,但是這種bar卻可以有效擊穿樹幹,把躲在樹幹後面的鬼子幹掉。
楊鵬冠也不管查爾斯的訓練,只是自顧自的在靶場不斷的用各種槍支進行射擊,檢驗這些槍支的效能,查爾斯抽空去看看楊鵬冠的射擊,發現他實在是輸的不冤,在遇上楊鵬冠之前,他還自詡為射擊專家,但是見識了楊鵬冠的射擊水平之後,他才發現他實在是井底之蛙。
不管是衝鋒槍還是卡賓槍乃至是bar,到了楊鵬冠手中之後,都可以很快被楊鵬冠掌握射擊要領,很快就能熟練操作的同時,還能打出非常好的精度。
特別是bar自動步槍,在楊鵬冠手中,採用立姿射擊的時候,楊鵬冠打出的成績,比他用這種槍打出的成績高很多,自動射擊的時候,子彈散佈比他要密集的多,可見楊鵬冠控制槍的能力,比他確實強太多了。
如果說第一次用步槍和楊鵬冠比賽他敗的有些不服的話,但是在見識了楊鵬冠玩兒自動步槍的時候,他已經徹底明白,楊鵬冠在玩兒槍方面的天賦,比他要強的太多,他才真正折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