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做熟晚飯準備吃飯,突然看到手機通知晚上回去加班寫材料。心頭立馬升起一股怒氣。吃飯的愉悅心情頓時全無。難以壓抑的情緒讓自己決定不去,但是理性斟酌去才是最優的行動方案。因為我有片刻的“斟酌”,意識到自己的情緒是“生氣”,這種情緒基礎作出的行動方案不是最優方案。根據時間、地點、人物關係、衡量得失後才能做出最優方案。
很多心理諮詢師、成功經驗學甚至佛學,都提到要分解動作,不能憑藉直覺行動。應把過程至少分解為A感知、B決策、C行動三個過程。佛教的水平最高,他是分解為受想行識意的五蘊。但是他們的邏輯是相同的。我們能夠很直接的感受到自己的情緒,但是很難意識到自己的情緒。好比我們時刻都在呼吸,但自己不需要時刻意識到自己的呼吸。所以高階大師都說需要“冥想”練習,能夠時刻覺察自己,覺察自己的身體,覺察自己的情緒。透過覺察自己的情緒,相當於給自己的行動方案提供了一個多角度的視野。這的確是一個很好的辦法。
但是問題是,調動察覺需要的是“注意力”,注意力是意識的基礎,意識的基礎是物質,物質改變的基礎是能量。所以調動察覺是一個消耗能量的過程。有方向的消耗能量是一個熵減過程,自然進化過程中一定會把他控制在對低水平。覺察自身並不會對自己生存產生直觀收益,覺察自己應該是一個附帶能力,至少是一個水平極低的生物能力。相比於跑、吼叫、直立、攀爬,他的水平太低了。
如果他是一種生物能力,那他就是遵循生物能力的可塑性,雖然他相比其他生物能力很低,但是能夠在種間競爭中體現出優勢,他就是一種高等優勢。
所以,我們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緒,只是能力很低,但是比別人強,那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