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有句話叫做“事不過三”,說的是同樣的事不宜超過三次。“三”只是一個約數,並非只是實指。那為什麼做同樣的事不超過三次或多次呢?
“事不過三”是個成語,出自《西遊記》第二十七回,書中寫道:“常言道:‘事不過三。’我若不去,真是個下流無恥之徒。”其中有奇門預測的意思。在奇門預測中,有“事不過三”的原則,就是同一局象,不同的人佔同類事情,或者同一個人佔不同類事情,不能超過三次。因為“概天地始生,萬物由三而定,量變過三則質變。”人事資訊也會因為重複預測多次而變得模糊起來,誤差也就增大了。“凡佔吉事,首佔最良,其次則減吉,再次則無吉可言;凡佔凶事,首佔罪惡,其次則減兇,再次則無兇。”也就是說,占卜第一次才是最準確的,再占卜第二次就不準確了,占卜第三次就大差大離了,要是再占卜第四次、第五次就相當於玩樂了,一點都不準了,甚至會出現和前幾次占卜相悖的情況。孫悟空跟著菩提祖師學道,應該知道奇門的規矩。當然,《西遊記》的作者吳承恩也是知道民間“事不過三”的原則的。
於是,就有了孫悟空三打白骨精,打了三次才打死,但一直被唐僧誤解。還有孫悟空三調芭蕉扇,三次才成功,扇滅了火焰山的火。還有孫悟空三探無底洞,終於擒住金鼻白毛老鼠精,救了唐僧。為什麼都是三次,難道也是為了暗合奇門的要求?當然不一定。文藝創作要講究審美,不僅要提倡觀念的審美,而且要提倡內容和情節的審美。三次就已經算多了,超過三次就會引起觀眾的審美疲勞,讓觀眾猜到後面的情節,也就不想看下去了。而這三次情節的變動都各不相同,有著移步換景的妙處,要是超過三次,還是這樣來寫,不僅觀眾們會猜到內容,失去審美鑑賞,被情節拖垮,厭煩起來,而且作者構思也會出現問題,想不出太多具備審美意義的情節來展現了。如此一來,“事不過三”就不僅僅是審美要求,而且是作者構思的要求,是內容的要求,也是都被人們預設的一種要求。
誰願意看那些重複過多的情節呢?《左傳》中的《曹劌論戰》記載:“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說的是兩軍對壘,打起仗來要一鼓作氣,三鼓之後,士氣就不行了。那為什麼又是“三”?或許,在人們的潛意識裡有著對“三”的認同。童話中那個放羊的孩子說謊話,騙人們說狼來了,也是騙了三次,第四次的時候,即使狼真的來了,人們也不去了。人們都遵循了“事不過三”的規矩,就是被騙也不能超過三次。要是被騙超過三次,還都是被同一種套路騙的,那麼,被騙的人不是個傻子就是個瘋子。
《三國演義》中有陶恭祖三讓徐州,為了顯示劉備的仁德,其實寫的有點過,反倒顯出劉備的虛偽;劉玄德三顧茅廬,去了三次才把諸葛亮請出來,“三”代表了誠心誠意;荊州公子三求計,公子劉琦要讓劉皇叔給自己做主,其實並不知道劉皇叔真實的心思,“三”同樣代表了誠心;而魯肅三討荊州,就是要動文而不是動武了,三次之後也就死了心,直接導致了呂蒙帶兵攻打荊州的結果,也直接導致了關羽的死亡。由此來看,“三”確實是一個神秘的數字。
事不過三,魯肅三次討要荊州,討不回來就知道要不回來了,需要動武。民間一些事也是如此,別人借了錢,主家去要,要了三回還是不給,就知道要不回來了,需要想其他的辦法了。《老子》一書中寫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混沌生陰陽,陰陽生天地人。天地人生萬物,雖然有些概括得泛化,但道出了古人的潛意識思想,知道“三”對於人們的影響,似乎從創世的源頭就把“三”的作用說得真真切切,明明白白。八卦的起源也是如此,《易乾》孔穎達《正義》中有“必三畫以象三才,寫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之象,乃謂之卦也。”所以,八卦的基本原理乃是合天、地、人“三才”來包羅世間永珍。由此生出奇門“概天地始生,萬物由三而定,量變過三則質變。”的理論。
孔子說:“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其中的“三”就不單單指“三”這個數字,而是一個泛指的約數,是說多個人一起走路,其中一定有可以做我老師的人。於是,三就成了泛指的代稱。“事不過三”也就是說同樣的事不能做多次。要是壞事做了多次,就讓人們不能容忍了,當然也要分什麼樣的壞事。要是偷盜,小偷做了多次就會引起民憤,被警察逮捕。要是殺人放火只需要一次就夠判刑了,會讓警察繩之以法。由此來看,所謂的“事不過三”指的是一些大大小小的沒有觸犯底線的事情,過了多次就算是觸碰底線了。而到底幾次才算是觸碰人們底線,就要看事情的大小以及影響力了。
原來,“事不過三”有著經濟學中衡量成本的意思,也有著心理學中人心容忍度的意思,當然也有道德容忍度的意思。過了“三”事情就出現了質變,於是,“事不過三”又有了哲學上由量變到質變的意思,可謂博大精深。而從道家哲學中的創世觀念來看,“三”更具備了普遍的觀念,讓人們只能敬佩其囊括之廣,玄虛之至了。遵循“事不過三”的原則,或許是一種智慧的表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