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格拉德韋爾看來,天才不過是做了足夠多練習的人。他提出的10000小時法則,在各界的成功人士身上,可以輕易得到印證。
如今,提到比爾·蓋茨,人們會對他的一切津津樂道——數學才俊、電腦天才,從哈佛輟學與朋友開了一間名為微軟的電腦公司,然後以驚人的速度成為軟體世界的中流砥柱。只要使用電腦的人,幾乎都使用過微軟的作業系統。
1968年,蓋茨第一次接觸到了電腦終端機,並開始學習程式設計,7年後,他建立微軟公司。在這個過程中,他得到了9個幸運的機會與計算機親密接觸,累積了他的10000小時。
蓋茨13歲時,他就讀的私立中學購置了一臺可以直接連線到大型計算機上的電腦終端機,從那時起,蓋茨開始長時間地泡在電腦機房裡,自學如何使用這臺機器。就在那時,華盛頓大學的一幫程式設計師們成立了一家名叫“電腦中心”(C-Cubed)的公司,專為當地企業提供主機聯機時間租用服務。恰好,公司創始人之一莫妮克·羅納的兒子比盂次大一歲,與蓋茨同校。羅納希望利用兒子學校的電腦在週末空閒時間測試一些公司的程式,作為交換可以免費提供學校一些聯機時間。他和學校一拍即合。從這以後,放了學的蓋茨就坐公交車到C-Cubed公司,在那裡他可以一直程式設計到晚上。
C-Cubed公司倒閉後,蓋茨聯絡到一家資訊科技公司(ISI)。ISI僱傭學生編寫企業薪資管理軟體,而學生的工資是—一免費上機。在1971年的7個月時間裡,蓋茨在ISI公司主機房工作了1,575小時,平均每週7天,每天8小時。
“那段時間對我的影響兩方面都有,”蓋茨談到他早年的經歷時說,“我程式設計的確提高很多。我都是晚上到那兒,週末也全天學習。那時我週末的工作時間很少有低於20或30小時的。”
由於偷上機密碼,並且搞崩潰了主機,蓋茨被ISI開除了,一個夏天后,他和同學在華盛頓大學找到一臺可以免費使用的電腦。“電腦放在學校醫學中心物理實驗室,本來是全天24小時使用,但我們發現在這麼長的時間裡,凌晨三點到六點電腦其實是空閒的。”蓋茨笑道:“所以我總是在上床時間之後偷偷溜出家。華盛頓大學就在我家附近,我步行就能到,有時也乘公交車。這也是為什麼後來我對華盛頓大學的捐助總是十分大方,因為他們給了我太多的上機時間。”
另一位“比爾”——比爾·喬伊在矽谷圈內享有和比爾·蓋茨同等重要的地位,同行將他視為“網際網路的愛迪生”。他與合夥人成立的太陽微系統公司(sun)是我們這個時代電腦科技的主要推手之一。
16歲的喬伊來到密歇根大學時,正值該校安娜堡分校的新計算機中心成立,起初,他的理想是做一名生物學家或者數學家,不過,當他接觸到計算機中心之後,志願發生了變化。
計算機中心成了喬伊生活的全部,他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時間學習程式設計;即便是放暑假,他也在一位計算機教授那裡找到了一份兼職,以便在暑假也能程式設計。1975年喬伊考入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研究生院,在那兒他更是深深沉迷於計算機軟體程式設計,不能自拔。
“在密歇根的時候,我每天程式設計8到10小時,”喬伊說,“到了伯克利,我就沒日沒夜地程式設計了。我的住處就有一臺電腦終端,常常看看老電影,做一些程式設計,到晚上兩三點才睡覺。我經常趴在鍵盤上就睡著了。”
“你知道鍵盤要是被一直摁住,機器就會發出‘嗶,“譁’“嘩的聲音麼?一般這樣的情況發生三次,我就知道我該去睡覺了。我剛到伯克利的時候還有些東西做不到得心應手,然而到了第二年,我自己覺得已經很上手了。這也是為什麼我那時編的程式,30年後的今天依然沒過時。”
從開始到取得成功,花了喬伊多少時間?“1971年開始在密歇根,從二年級起正式學習程式設計,加上各年的暑假,再加上到伯克利後第一年的所有日夜。大概……10000小時吧。”喬伊如此說。
股神巴菲特、蘋果教父喬布斯,在他們的專業領域,都花費了超過一萬小時以上的時間來專注地閱讀、思考、研究、實踐,才取得了後來的成就。
並不僅僅是理科IT男們才需要這樣長時間而又枯燥的反覆練習,實際上,任何一個世界級水平都需要起碼10000小時的訓練,神經科學者丹尼爾·萊維汀寫道,“隨著研究不斷深入,作曲家、籃球運動員、作家、溜冰選手、鋼琴師、棋手,甚至江洋大盜,無論你是什麼,10000小時這個神奇數字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斷出現。當然,這並不能解釋為什麼有些人能從等量的訓練中獲得更好的訓練效果。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目前還未發現任何一位世界級的專家在其專業領域上的訓練少於這個數字。”
披頭士樂隊是舉世聞名的流行樂隊,1957年列儂和麥卡特尼年第一次合作,7年後,他們來到美國。後來在接受採訪時,列儂曾說,是漢堡成全了披頭士。
“在利物浦,我們演奏通常一小時一單元,我們只演奏最拿手的,而且翻來覆去就是那幾首。而到了漢堡,我們一天演奏8小時,所以我們必須尋找新的演奏技巧,不然人們早聽膩了。”
一度擔任甲殼蟲樂隊鼓手的皮特·貝斯特說:“當時,只要輪到我們的演出,酒吧老闆就把客人往演奏舞臺聚。我們一週出場7個晚上。開始我們不間歇地演奏到晚上12點半,也就是他們的關門時間。後來我們越演越好,酒吧裡的人就一直聽到凌晨兩點。”
從1960年到1962年,甲殼蟲5次到訪漢堡。第一趟去演奏了106個晚上,每晚至少5小時。第二趟演奏92次。第三趟演奏48次,上臺172小時。最後兩次漢堡之行在1962年11月和12月,一共演出90小時。這樣在一年半的時間裡,他們一共演出270晚。到1964年甲殼蟲成名之旅之前,他們實際現場演出共計1200場。這的確不同尋常!現在的流行樂隊,在他們的整個職業生涯中演出也不會超過1200場,正是在漢堡的超量訓練才使甲殼蟲樂隊脫穎而出。
“音樂神童”莫扎特,在6歲生日之前,父親已經指導他練習了3500個小時。到他21歲寫出最膾炙人口的第九號協奏曲時,可想而知他已經練習了多少小時。
“象棋神童”鮑比·菲舍爾,17歲就奇蹟般奠定了大師地位,但在這之前他也投入了10年時間的艱苦訓練。
大畫家達·芬奇的繪畫生涯是從練習畫一隻只雞蛋開始的。他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變換著不同角度、不同光線,少說也得練習10000個小時。達·芬奇在最枯燥的重複中掌握了達到最高深藝術境界的途徑,這才有了後來的世界名畫《蒙娜麗莎》和《最後的晚餐》。
魯迅一生寫作1000多萬字。有人算過一筆賬:一個人從28歲開始寫作,平均每天寫1000字,28年才能寫到1000萬字。我們知道,魯迅一生擔任過很多工作,與很多友人交往,在繁忙的工作之餘,寫作千餘萬字,又豈止是10000小時能完成的?有人說魯迅是天才,魯迅說:“哪裡有天才,我是把別人喝咖啡的時間都用在了工作上。”
“天分不是唯一重要的,更不是最重要的。只要智商超過120,你就跟智商達170的人成功的可能性一樣大。”克里斯托弗·邁克爾·蘭根的智商高達195(愛因斯坦是150),但他只能在密蘇里鄉下的一個馬場工作。他為什麼沒有成為火箭科學家或腦外科醫生?答案是,沒有人開發他的天分,引領他找到方向,並持續不斷地進行練習。
在任何領域取得成功的關鍵跟天分無關,從入門到精通,只需要練習10000小時——10年內,每週練習20小時,大概每天3小時。或許人類的大腦就是需要這麼長時間來吸收達到精通所需要的知識。對於成功者來說,不管練習的過程枯燥與否,有趣與否,他們都必將付出遠遠超出常人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