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年,山東官員上報一個孝子,請求朝廷旌表。
這在古代社會,並不是稀罕事。
以孝治天下嘛,傳統社會素來提倡孝道。朱元璋對此尤其重視。
但是這個案例卻使朱元璋深陷撕裂,對那個孝子又是要杖責、流放;又是要大力旌表。
這是腫麼肥四?
1,可怕的“孝行”
官員上報的孝子,是山東日照的一個農民,叫江伯兒。
母親患了重病,看了醫生,用了藥,老是不見好。
江伯兒很孝順,盼著母親早點好。求醫既不見效,那就求神——這也是人之常情,我們不能批評他迷信。
可是人家求神,最多供奉犧牲財帛,而江伯兒夠狠,他把自己三歲兒子的腦袋砍下來祭拜泰山,乞求母親健康。
一時輿論譁然,有人說,這是人間至孝,感天動地;有人說,這是滅絕人性,慘絕人寰。地方長官討論來討論去,決定還是要弘揚正能量,於是上書朝廷,請求旌表。
2,朱元璋嚴重撕裂
而朱元璋顯然受到嚴重刺激,陷入極端撕裂。
第一個反應是勃然大怒——這還是人嗎!
殺自己兒子祭神,還才三歲,這完全悖逆人倫,是個人類就幹不出來。要你孝順,沒要你這麼變態啊。
於是直接下令,將江伯兒杖責一百、發配海南。
這邊剛下令,朱元璋想一想,又不對——他是為了母親的健康,出發點是好的;做那麼大的犧牲,還是很令人感動的。
於是決定大加旌表。
3,任亨泰捋清是非
朱元璋讓禮部尚書任亨泰負責撰寫宣傳稿,好好表彰一下,號召全國人民向孝子學習。
任亨泰拒絕了。
你這太撕裂了。幫你捋捋——
孝順是要的。怎樣叫孝順?要尊敬父母,照顧好生活,讓父母開開心心養老,生病好好治療。
極端行為是要不得的。
像古人說的什麼“臥冰求鯉”啊“割肉療親”啊,都不是常態,不值得提倡——如果割肉還治不好呢?那就剖肝,還不行呢?只有殺自己的兒子了。這是違道傷生,最惡劣了。
況且斷子絕孫,才是最大的不孝,一定要嚴加懲戒,講清道理。
還有笨蛋聽不懂的,還要亂來,決不能表彰。
4,道德是有邊界的
朱元璋腦子還是夠用的,一聽就明白了,不撕裂了。
任亨泰不簡單。把皇帝的腦子捋清楚,絕對是高難度高風險的作業。
他是朱元璋欽點的狀元。
狀元就是有狀元的水平。
道理延展一下也是成立的——人類的情感、道德,是有邊界的,不能無限制擴張;太過超出常態的極端行為,不足為訓。
太過極端的,都很危險。
但是往往極端的東西更容易撼動人心,連朱元璋那麼聰明睿智的人都不免被撕裂,我們更要小心。
不管他打著什麼旗號。
附:《〈明史〉列傳第二十五》
亨泰為禮部尚書時,日照民江伯兒以母病殺其三歲子祀岱嶽。
有司以聞。帝怒其滅絕倫理,杖百,戍海南。
因命亨泰定旌表孝行事例。
亨泰議曰:“人子事親,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有疾則謹其醫藥。臥冰割股,事非恆經。割股不已,致於割肝,割肝不已,至於殺子。違道傷生,莫此為甚。墮宗絕祀,尤不孝之大者,宜嚴行戒諭。倘愚昧無知,亦聽其所為,不在旌表之例。”
詔曰“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