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12日晚上,美國洛杉磯一名叫馬莎·蓓博拉的16歲女孩,在自己家門外被歹徒槍殺,其腿部、頸部、頭部多處中彈,當場死亡。
3個月後,警察在當地將歹徒抓獲,就在人們準備拍手稱快時,審判過程卻屢出波折,歹徒的家人、朋友、律師、商界大佬、著名演員、電信公司,紛紛站出來為他辯護。
他為什麼要殺馬莎?為什麼在案發後不遠遁逃命?為什麼這麼多人會站出來替他說話?
讓我們走進這起案件,瞭解背後的真相。
上班途中被逮捕
1978年,胡安·伊納西歐·卡塔蘭出生在美國洛杉磯,他的父親在當地開了一家汽車維修店,家裡還有一個哥哥,叫馬里歐。
因為工作太忙,父母沒有太多時間照顧胡安,他從小就跟在馬里歐屁股後面。
由於父母疏於管教,馬里歐結交了一些社會上的混混,成了不良青年,經常因為打架、盜竊進出警察局。
受父親影響,兄弟倆很喜歡汽車,一次,馬里歐和幾個朋友看中了一家車行,起了盜車行竊的念頭,因為缺一個開車的,就把胡安叫上了。
胡安和馬里歐小時候的合照
但這次行動只是臨時起意,他們根本沒有進行周密策劃,既沒有遮面,也沒有避開攝像頭,更沒有規劃逃跑路線,結果車還沒開出去多遠,他們就被警察包圍了,這是胡安人生中第一次被逮捕。
從警局出來後,馬里歐沒有任何改變,仍然和朋友們鬼混,胡安則去了父親的店裡工作。
後來,胡安結了婚,妻子愛瑪給他生了2個女兒,一家人生活得非常幸福。
2003年8月13日,胡安和往常一樣,起床後直接開車去上班,當他把車子開進停車場的時候,父親已經到店裡了。
他剛開啟車門,忽然,一群警察從旁邊的貨車上跳了下來,警察舉著槍對胡安大喊:“不要動,趴在地上,頭朝外,手抱在頭上。”
胡安被嚇蒙了,他以為自己要死了,父親也被突如其來的異響驚動,開啟店門看見警察把胡安包圍住,把他推倒在地上,臉朝下,緊緊地貼著路面。
胡安驚慌地看著父親:“爸……”
還沒等他說完,警察就把他銬起來帶上了車。
1小時後,警察來到胡安家裡,告訴愛瑪他被逮捕了。
愛瑪不敢相信:“為什麼?發生了什麼事?”
探員:“因為他謀殺了馬莎·蓓博拉。”
愛瑪腦海裡響起一聲驚雷:“什麼?”
馬莎被殺,警察透過畫像找到兇手
時間回到3個月前,馬莎被殺的當晚。
當天晚上洛杉磯還發生了一件事,道奇體育館內舉行了一場棒球賽,觀看球賽的觀眾有27458人,球場內座無虛席。
球賽從傍晚一直持續到10點,而馬莎遇害時間是10:32,此時球賽剛剛結束。
根據目擊者和警方的報告,馬莎當晚在自己家裡沒有外出,10點左右,她曾在門外和幾個年輕人聊過天。
那幾個年輕人提供了一條線索,在他們聊天的時候,看見過一輛雪佛蘭邁銳寶轎車,低速繞著那個街區轉了好幾圈。
這幾個年輕人離開後,那輛車慢慢開向了馬莎,然後司機從車上下來,從上衣拔出槍,朝著馬莎連開數槍後駕車逃逸。
馬莎倒在了路邊的草叢裡,身上血流不止,這驚悚的一幕剛好被馬莎的鄰居看到了,他嚇得連手機都掉了,拔起腿就沒命地逃跑。
10:43,911求救中心接到報警電話,警察迅速趕到封鎖了現場。
馬莎的鄰居是此案唯一的目擊者,警方給他看了成百上千張照片,最後在繪圖師的幫助下,成功畫出了兇手的畫像。
之後,警察透過比對資料庫裡的照片,成功找到了畫像上的人——胡安。
胡安被列為了頭號嫌疑人,但警察並沒有立刻實施抓捕,他們還需要證據,需要知道胡安的殺人動機。
殺人多數出於情殺和仇殺,馬莎只有16歲,胡安也已結婚成家,不存在情殺的可能,那就只能是仇殺。
順著這個思路,警察很快找出了胡安和馬莎之間的聯絡,並且弄清了胡安的殺人動機。
另一起謀殺案
2003年5月1日,馬莎被殺的11天前。
這天,馬莎作為證人出現在法庭上,而坐在對面被告席的正是胡安的哥哥馬里歐。
原來幾個月前,馬里歐和另一名同夥在洛杉磯河谷山區槍殺了一名村民,警方控告兩人謀殺罪,馬莎正是這起案件的證人。
當天,胡安也去了哥哥的庭審現場,就坐在旁聽席,他在法庭上見過馬莎。
殺人動機找到了:馬莎因為出庭指認自己哥哥謀殺,所以胡安懷恨在心,蓄意報復。
至此,目擊證人有了,並且證人願意指認胡安;證據也有了(合成的畫像);殺人動機也有了,形成了一條完美的證據鏈,於是,洛杉磯警方立即逮捕了胡安。
我沒有殺人
胡安被捕後,被關進了洛杉磯警局的男子中央監獄,警察對他進行了反覆盤問。
警察:“我們希望你說實話,你要招認嗎?”
胡安:“到底怎麼回事?我想知道。”
警察:“你要告訴我們事情是怎麼發生的嗎?”
胡安:“發生了什麼事情?”
他們給胡安看了畫像,畫上的人竟然和自己驚人的相似,黑色短髮,身材粗壯,上唇有兩撇鬍須,身高170-180cm,年齡19-25歲,這些特徵自己完全符合。
警察:“這就是你,畫像是不會說謊的。”
胡安慌了:“求你們,你們不能這樣害我,我對天發誓,我沒有殺人,我絕不會殺人,絕不會做傷害人的事!”
對於胡安不肯認罪的態度,警察絲毫不在乎,在他們看來胡安不過是在做最後的掙扎,因為他極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
冷靜下來後,胡安明白過來,要想脫罪,只有一條路,找律師走刑事訴訟。
困難重重的上訴
為胡安辯護的律師叫杜德·梅尼克。
杜德詳細詢問了胡安,但胡安的敘述與他預想的完全不一樣,胡安對馬莎被殺幾乎一無所知,而且胡安的表現完全不像殺人犯。
杜德:“你記得那天你在哪嗎?”
因為馬莎被殺的前一天剛好是母親節,所以胡安清楚地記得,那天晚上他去了道奇體育館看棒球賽,和他一起去的還有他女兒和兩個朋友。
所以,只要證明案發當時胡安在球場看球賽,有不在場證明,胡安就是無罪的。
雖然看起來很簡單,但過程卻困難重重。
首先是門票丟失,當天球賽的門票無疑是重要物證,但愛瑪把家裡翻遍了也沒有找到。
隨後杜德聯絡上了道奇棒球隊的副總裁森姆·費南德茲,在森姆的幫助下,杜德找到了胡安當晚在體育場的位置,並查到了坐在胡安周圍人的資訊。
只要找到這些人,讓他們出庭作證,證明胡安當晚在球場內,胡安就可以洗脫嫌疑。
但他們追蹤到的人,西至夏威夷,東到芝加哥,每個人都說自己沒有關注周邊的人,不能出庭作證。
沒有人證,杜德只能另闢蹊徑,球場上方有實時轉播比賽的大螢幕,螢幕上也會轉播觀眾席的畫面,如果攝影機有拍到胡安的話,也可以作為胡安的不在場證明。
杜德把所有錄影帶都用超慢速播放,三小時的球賽,整整看了一天,但功夫沒有白費,他在胡安的座位上找到了他。
遺憾的是,當時攝影機的解析度不高,畫面很模糊,胡安還戴著帽子,雖然杜德知道這就是胡安,但法庭卻不予採用。
隨後,胡安被轉移到了高級別監獄,那裡看守森嚴,囚禁著最兇惡的罪犯,胡安在裡面深刻地感受到了恐懼。
另一部攝影機
之後的日子,胡安多次坐上法庭的被告席,他的女兒和兩個朋友接連出庭作證,證明胡安當晚和他們在體育館,但因為他們和胡安關係親密,又缺乏物證,他們的證詞法庭不完全採信。
杜德又想到了信用卡消費記錄:“你當時有買東西嗎?”
胡安:“有,比賽到一半的時候,女兒要我買冰淇淋和爆米花,我們去了小賣攤。”
律師:“你有用信用卡嗎?”
胡安搖了搖頭:“沒有。”
杜德眉頭緊皺,他一時想不到其他的突破口,但胡安卻想起了一件事:“我帶著女兒回座位的時候,他們好像在拍攝什麼。”
“當時正好有攝影機在我們那行的通道,我抓著女兒的手正要走下樓梯,但是被人攔住了。”
杜德敏銳地抓住了這個線索,他找到森姆,森姆告訴他:“我們也屬於演藝圈群體,確實會和一些影視公司合作。”
森姆找出了當天的來訪登記表,在5月12日那頁上清楚地寫著一家制作公司的名字——HBO,並附有電話號碼。
HBO:全稱Home Box Office,美國有線電視網路媒體公司。
杜德打電話過去,找到了當時在體育館拍攝的人——拉里·戴維。
拉里·戴維:美國著名演員、導演,曾三次被提名金球獎最佳喜劇表演獎。
當時拉里·戴維正在拍攝一部叫《消消氣》的情景喜劇,因為劇情需要,他們當天在道奇體育館取景。
第二天,杜德跑到了影片的製作公司,在拉里的幫助下,再一次翻看了所有的錄影帶。
為了不讓觀眾察覺到有人在拍攝,劇組大部分都用的長鏡頭,而且經常上下走動,更換不同的拍攝角度,這讓杜德找起來很吃力。
畫面一幀一幀掃過,終於,在倒數第二卷錄影帶上,他找到了胡安。
杜德興奮的從椅子上跳了起來,他再三回放確認,沒錯,這個人就是胡安。
而且為了方便校對時間,錄影帶上有電子時間碼,可以確定胡安在球場的具體時間,胡安最後一次出現在畫面中是晚上9:15。
杜德激動的告訴胡安:“老兄,你被拍到了,我能夠證明你在看球賽。”
胡安激動地說不出話,他終於可以離開這裡了。
但法庭再一次將他打落了深淵:“案發時間是10:32,你可能提早離開了球場,有足夠的時間去殺人。”
而且警方還提供了新的證據,在當晚10:43,也就是911接到報警電話的同時,胡安正開車送兩個朋友回家,此時,他和死者馬莎位於同一條街道上,距離謀殺現場,只有100米。
杜德知道這只是巧合,但在法官眼裡,胡安的嫌疑變得更重了。
胡安在法庭上
救命的電話
為了證明胡安在體育館待了更長的時間,杜德想盡了辦法,他知道可以憑藉手機訊號鎖定一個人的位置,於是他去運營商那裡找出了胡安當天的通話記錄。
胡安用的是美國第三大移動電信運營商Sprint Nextel的電話卡,他們向法庭提供了胡安的通訊記錄。
事情再一次迎來了轉機,在當晚10:11,胡安接到過一通電話,持續時間49秒。
這個電話是愛瑪打的,她想知道球賽結束了嗎,他們幾點回家。
根據這通電話,運營商找到了當時胡安手機連上的訊號塔,就位於道奇體育館對面的街道,這個訊號塔的覆蓋半徑是2公里,可以確定,10:12胡安還在體育館內。
而此時,距離馬莎被害只有20分鐘,胡安是不可能從體育館趕到馬莎家的。
至此,真相終於大白,警方和法院再拿不出其他證據指證胡安,胡安被宣告無罪,當庭釋放。
從法院出來的那一刻,胡安眼角含淚,他激動地擁抱了女兒,愛瑪興奮地問他:“你想要什麼?要什麼我們都給你買。”
胡安笑了笑:“我現在只想喝可樂。”
狀告警察局
隨後,胡安起訴洛杉磯市以及整個警隊。
探員馬田·皮納因為在審訊時涉嫌威脅,設定圈套,強迫認罪而被撤職,探員胡安·羅德里格茲因為誘導式審問,誤導證人而被降職。
最後,胡安獲得了32萬美元的和解金。
真兇落網
不久之後,當地警局查獲了一起數量龐大的槍支彈藥走私案,這是當地的一個犯罪幫派作案,為了獲得減刑,他們指出幫派裡有幾個人,曾經謀殺了一名16歲的少女,這個少女正是馬莎。
他們之所以殺她,是因為馬莎曾目睹了他們的罪行,並且要向警方告發他們。
聯邦調查局發現,共有4人參與殺害馬莎,後來他們全在聯邦法庭認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並不得假釋。
結語
這起案件充滿了意外,如果胡安當天沒有去看球賽,如果攝製組沒有去體育館取景,如果胡安沒有出現在影片裡,如果胡安沒有接愛瑪的電話……他可能就要面臨死刑。
但蒼天有眼,黑白不會顛倒,只要持身以正,就不怕影子斜。
對這起案件,你有什麼看法,我們在評論區一起討論。關注我,奇人奇事、懸案剖析、未解之謎,你想知道的,這裡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