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是最講究名正言順的,所以常常在一些名不符實的地方吃大虧。比如,美國並不像看上去的那麼美,西方自由民主既不那麼自由,更不那麼民主。
落實到退役軍人,以前也並沒有這麼規範的稱呼。一段時間以前,留在部隊的叫離休幹部,離開部隊的叫轉業幹部、轉業士官,履行完義務兵義務的叫退伍軍人,自主擇業軍官其實也算是轉業幹部的一種的,那時既沒有退役軍人事務部,也沒有退役軍人的統一說法。
新政之下,不僅退役軍人有了,四種退役方式和四種安置方式也名正言順了,轉業幹部、退伍軍人也從此退出歷史舞臺。
同樣的,所謂逐月領取退役金後的一次性退役金,實際上是一種錯誤的說法,規範的說法應該是退役軍人補助費。
如果問,逐月領取退役金的退役軍人有沒有一次性退役金呢,答應其實是沒有的。
因為根據《退役軍人保障法》和正在徵求意見的《退役軍人安置條例》,領取一次性退役金唯二適用的是以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軍士和義務兵,而這個一次性就相當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的買斷工齡,從此以後就一別兩寬、各自安好了。
如果問,逐月領取退役金的退役軍人在退役時能不能拿到一筆錢?答案是肯定的。
退役軍官或者達到一年服役年限的退役軍士在退役時能領取一部分錢,如同《勞動法》規定的達到一定工齡的工人,被解聘或辭職時能領到一筆相應的補償金一樣只是部隊叫補助費而已。
以上算第一個問題,答案是能拿到一筆錢,但不是一次性退役金,而是補助費。
第二個問題,這筆補助費包含哪些專案?
這個其實是很明確的,退役時的補助費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 一是安家補助費,也就是讓你離開部隊後,到地方安家用的,簡稱安家費。
- 二是生活補助費,考慮到從部隊到地方,生活上會有一些不便,有時還需要進行轉型,以及購置生活用品等等,給予的生活補助。
- 三是就業補助費,這筆錢其實也相當於勞動法規定的,就是從失業到就業階段的補助。轉業幹部來說,就是從部隊退役之後,到到新單位就業之前,培訓也好,等待也置,對相應開支的一種彌補。
第三個問題,這筆補助費大約有多少呢?
標準是明確的,考慮到能選擇逐月的都是“16+”以上的,所謂的14週年、9週年、15週年等等起步限制基本沒有意義,可以直接從標準測算起。
1.安家補助費,前14週年發4個月本人原工資,第15週年開始,每滿一年增發半年月的本人原工資。即-
- 安家補助費=[4+(X-14)/2]×本人原工資(職務工資+軍銜工資+軍齡工資)
- X指從批准參軍之日起,到下達轉業命令時止的服役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測算。
- 職務工資+軍銜工資+軍齡工資新政下可能按待遇級別來測算,即不含各類補助、津貼等等的基本工資,套改之後也該也是計算最基本的部分。
2.生活補助費。前9週年發3個月本人原工資,以後軍齡每滿1年增發一個月的本人原工資,但最高不得超過16個月的本人原工資。即:
- 生活補助費=[3+(X-9)] ×本人原工資,最多不超過16×本人原工資
3.就業補助費。15週年以內,軍齡每滿1年發給1個月的本人原工資;從第16週年起,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即--
- 就業補助費=[15+(X-15)×1.5] ×本人原工資。
第四個問題,具體是多少錢呢?
舉個例子吧,中校20年,按原副團職測算,其基本工資大約為4500元左右,據此測算的各項補助費為--
- 安家補助費=[4+(20-14)/2]×4500=31500元
- 生活補助費=[3+(20-9)] ×4500=63000元
- 就業補助費=[15+(20-15)×1.5] ×4500=101250元
三項合計為195750元,也就是接近20萬元。
這裡需要明確的是,上述補助費與月基本工資密切相關,20週年軍齡相當於可以拿到43.5個月的基本工資,基本工資高個1000元,就相當於可以多拿4萬多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