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民主聯軍頒發過的獎章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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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八路軍冀熱遼軍區遵照毛澤東主席和朱德總司令的命令,派出一部兵力就近進入東北,會同中共領導的東北抗日聯軍,配合蘇軍作戰。1945年10月組成東北人民自治軍,1946年1月改稱為東北民主聯軍,1948年1月改稱東北人民解放軍,1949年3月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軍。
東北民主聯軍軍功章
1946年6月,毛澤東主席任命林彪任總司令兼第一政委,全權負責東北戰場。國共兩黨在東北展開了命運轉折大決戰。東北民主聯軍總政治部為激勵一線作戰人員,開展了戰場人人爭立功運動,頒佈了當時我軍史上最為完善和規範的立功條例《東北民主聯軍立功運動暫行條例》,明確了獲得不同等級軍功章的具體條件。因當時毛澤東名字最具號召力,以他的頭像製作的毛澤東獎章代表了當時最高榮譽。1947年,東北民主聯軍同時頒佈了6枚獎章,獎章分3等。一等是毛澤東獎章、朱德獎章,二等是英雄獎章、模範獎章,三等是勇敢獎章、堅苦奮鬥獎章。分別獎給作戰人員和政工保障人員。
一、二等獎章採用金屬銀,三等獎章採用銅,配色採用法郎和彩漆,在物質匱乏的戰爭年代十分難得,可見當時指揮者對這套獎章作用的高度期待。1948年東北民主聯軍改稱東北人民解放軍,一等獎章繼續使用,重新制作了以東北人民解放軍冠名的二、三等獎章,原設計的法郎部分用彩漆做了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