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移動”,想必大家對“移動”這個廣告語並不陌生。“百分百的努力,只為給你十分滿意”!廣告終究是廣告,最近(北京青年日報)徹底揭下了移動的罩子!據《北京青年日報》報道,在收到消費者投訴後,稱親人的手機莫名其妙的收取漫遊套餐費,那些熟悉通訊歷史的人應該知道漫遊費用已經過去很長時間了,為什麼在它成為歷史的時候還在繼續支付呢?
中國移動客戶服務給出的解釋是“。”使用者不取消將總是預設收費。即使手機應答解釋說很好聽,不取消“漫遊”優惠計劃,而不收取長途漫遊費,因為使用“漫遊優惠計劃”,使用者的話費將按照最優原則收取,取消很可能會上升,為了維護使用者的利益,所以他們堅持不取消。關於這個回答我有三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既然漫遊已不再是一項業務,那麼“漫遊”提供了什麼?還存在嗎?畢竟,這是一項長途漫遊補丁服務,而現在褲子已經不存在了。你想給誰打補丁?
第二個問題是:真的有折扣嗎?如果有,為什麼不寫下你能從這個計劃中得到多少折扣呢?沒有這個計劃要多花多少錢?
第三:為什麼不提前群發簡訊,告訴所有使用者,讓使用者自主選擇,曝光後再進行通知?真的全心全意為人們服務嗎?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其實手機任意扣費的現象並不是第一次發生,甚至可以說是長期以來的常見病,為什麼呢?因為移動收入,尤其是分散式目標,基層員工表現,一旦完成將扣除如果完成有獎勵,正因為如此,許多員工完成任務,在私下秘密顧客各種各樣的困惑,因為速度不高,許多使用者沒有發現在日常生活中,這是移動領域的一大利潤點。與使用者不申請取消相比,總是會扣款
以我為例:我從來沒有在移動應用程式上看到過影片,每天都在三大影片平臺看影片。(愛奇藝,騰訊、土豆優酷)但有一天,我發現我的賬戶賬單時,突然發現我的手機賬單中添加了一個所謂的咪咕影片。奇怪的是,在我打電話給客服後,她無法提供我同意的任何記錄,所以這是公開的,但最終,它只是幫助我取消了,沒有任何補償。
可以說,與移動相比,大多數使用者都處於劣勢,儘管在國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到: "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然而,私人手機留存率或不要求取消持續留存率通常很小,透過訴訟為使用者辯護的成本相對較高。因此,建議《消費者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所規定的 " 向有關行政部門進行投訴 " 的方式進行維權(移動公司對應的管理部門為工信部)。
小結
從日常生活經驗,對這些通訊公司,建議手機不要提前存太多,經常是看你的存款額較高,平臺將優先扣你的費用,畢竟,這種情況下被發現的機率相對較低,相比之下,假如你沒有預存太多或者每月的費用只預付,這種情況下亂扣費用發現的機率高,所以移動後臺人員就不敢輕易亂扣你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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