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2月22日,《紅色中華》刊登中央工農檢察委員會公佈的《中央印刷廠造幣廠與軍委印刷廠之貪汙結論》。
中央工農檢察委員會公佈
二、中央印刷廠造幣廠與軍委印刷廠之貪汙結論
(第一五三期 1934年2月22日)
這三個工廠貪汙的人都是會計科長,貪汙的方式大體相同,主要是以少報多,多開工人的帳。
中央印刷廠會計科員楊其茲,軍委印刷廠會計路克勤,造幣廠會計科長凌全香的貪汙,都是因工人的控告,而檢舉出來的。
中央印刷廠楊其茲的帳目,開始查了很久查不出,因為他的貪汙不是公開的,所以單純算帳就查不出,後來我們發動了工會與少共的輕騎隊,特別是該廠的輕騎隊與全體工友,參加了審查委員會,就發覺了他的付帳與清算的數目不對,主要是多開工人的工資,還有工人借了公家的錢,扣還後不上帳。於是由全體工友對數與清查他的貪汙帳目就完全檢查了。
造幣廠的凌全香,開始只發現他付帳與結存數目不對,後來發動了全廠工友參加審查,貪汙的帳目完全查出了。
軍委印刷廠路克勤的貪汙,主要是多開工人工資,多報工人米貼與伙食,吞沒公款。發動了群眾清查,對證,他才正式承認。
中央印刷廠楊其茲貪汙一百七十元三角二分二釐,造幣廠凌全香貪汙二百十七元六毛七分八釐,軍委印刷所已查出四十餘元,還有七八九三個月的帳還未查。
這三個貪汙的案件,都是在群眾的積極贊助之下檢查的,主要的是發動了全廠的群眾,個個出來同他們對帳,因此得以徹底查出,便利一切假帳與吞沒完全查清,弄得明白。
至於這三個貪汙案件之釀成,由於該廠過去的廠長總務處長官僚主義的領導。他們從來不檢查會計科的工作與生活,也不查帳,由他隨便報帳,使這些貪汙份子可以自由的造假帳貪公款。所以反貪汙浪費,就必須反對官僚主義,因為官僚主義總是包庇貪汙腐化的。
造幣廠與印刷廠之貪汙數目有百餘元與二百餘元之多,經過的時間很長,這不單因為官僚主義的領導,而且還由於過去兩個廠的廠長離開階級立場,站在親屬觀點上引用自己的親戚來管理經濟,而又不檢查工作。印刷廠之楊其茲,系前廠長楊其鑫之兄,是楊當廠長是引用的,——後來查田查出他是地主又是從前教老書先生。造幣廠之凌全香,系前廠長陳祥生之老婆的哥哥,陳當廠長時引用的,查田時查出他是富農,曾發生錢不對數,陳不僅不去檢查他的帳目,還替他掩蓋;後來洛江區寫信來說他是富農,陳祥生不但不立即警覺起來,反而替他隱瞞成份,在黨證上填寫貧農。因為官僚式的廠長楊其鑫與陳祥生二人離開階級立場引用親人,特別是陳祥生公開庇護階級異己份子與貪汙行為,所以那兩個混帳東西,就更加大膽無忌了。
這兩個貪汙東西,均於十一日與十七日在群眾的公審會上審判了,開展了大的反貪汙鬥爭,特別是反對封建的親戚觀念與官僚主義。楊其茲凌全香路克勤三個貪汙東西,已由群眾提議,正式送法庭裁判去了。
再則,印刷廠開展了反官僚主義鬥爭,該廠總務處長(會計科歸他管)從不問事,工作消極,群眾提議把他也撤職了。
兩廠全體工友堅決反對楊其鑫陳祥生離開階級立場,引用親戚的封建觀念,作了無情的打擊和鬥爭。楊其鑫在大會公開承認錯誤,並由大會給他一個警告。陳祥生回他現在鎢礦工作,而他的錯誤更大,現已從該公司調回來,開展鬥爭與查究。
由這三個貪汙檢舉,證明反對生活腐化,特別是反官僚主義是與反貪汙鬥爭不可分離的,只有加緊的反對腐化反對官僚主義,才能更有力的徹底消滅貪汙現象。
關於引用親戚特別是階級異己份子,這完全是封建的官僚機關的惡習,蘇維埃機關絕不允許有這種惡現象!我們應該加以無情的打擊。
對於工廠的工帳,我們提議應當每月向工人公佈,或是由工人與工會派代表來審查,每月不要有了結算就放心,而且工廠負責者與該廠上級機關應當詳細審查決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