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只知道喬布斯是蘋果電腦創辦人,其實在三十年前,他是與兩位朋友一起創業的,其中一名叫惠恩的搭檔,人稱美國最沒眼光的合夥人。
惠恩和喬布斯是街坊,大家都愛玩電腦,兩人與另一個朋友合作,製造微型電腦出售。這是又賺錢又好玩的生意,三人十分投入,並且成功製造出“蘋果一號”的電腦。在籌備過程中,需要用到很多錢,但這三位青年都來自中下階層家庭,根本沒有什麼資本可言,大家四處借貸,請求朋友幫忙,惠恩最吝嗇,只籌得十分之一的資本,不過喬布斯和另一合夥人沒說什麼,仍然成立了蘋果電腦公司,惠恩也成為小股東,擁有十分之一的股份。
蘋果一號以660美元出售,原本以為只能賣出一二十臺,豈料大受市場歡迎,總共賣出150臺,收入近十萬美元,扣除成本及債務,賺了4.8萬美元。惠恩只分得4800美元,但當時已是一筆豐厚的回報。不過,惠恩沒有收這筆紅利,只是象徵式的拿了500美元作為工資,甚至連那1/10的股份也不要,急於退出蘋果電腦。
蘋果電腦後來發展成為美國超級企業,其實惠恩當年只要不退出蘋果,繼續持有1/10股權,今時今日,每年分紅都是上百億。事實上,喬布斯的另一位合夥人,就是憑股份成為億萬富豪的。
為什麼惠恩當年願意放棄一切呢?原來他是怕喬布斯,因為對方太有野心了。後來他自己說,為什麼要馬上離開蘋果公司,只要回500美元就算了?因為我怕喬布斯太過激進,日後可能會令公司揹負鉅額債務,到那時我也要替公司付上1/10的責任。轉念間,惠恩與財富失之交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