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強迫別人喜歡自己,這個原則是在處物件時的原則。
表達關心,別人不回應,是別人的事情。
愛情一定要雙向奔赴。今天正式被一個女孩兒拒絕了。
時間控制一下,我每天花在情感上的時間,不能超過百分之五。
2
在當下,不和巧言令色的人交流。
但只是當下,而在下一個當下,如果之前的人不再這樣,還是可以交流的。
3
向自己提問:我需要與那些人協調好關係?我的能力有哪些?我正在培養哪些能力?我有沒有為突發情況做準備?怎麼樣才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緒?
4
遇到一點事,就怪罪別人。這是我以前的樣子。不久前,我的耳機和充電線不知道掉在哪裡了,在家裡丟失的。
我一邊找,一邊把丟失的責任怪罪給爸媽,我心裡認為是他們收拾東西時不注意把我的東西弄丟的。他們經常收拾完了以後就忘記東西在哪裡了。特別是一些小件。
我為此不僅怪罪他們,自己還很煩。直到今天我去換衣服,原來是放在了棉衣的袋子裡面了,上次放回衣櫃時忘記拿了出來。
現在這下這段文字,我意識到了自己的問題。而我不是一個擅長與父母表達的人,我只好寫文字來檢討自己。他們看不見,我反到安心。
我透過不斷回憶自己做的事情,從過去中學習。下次,遇到問題,第一反應不是怪罪別人,而是反思自己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