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是美團會員,前段時間,他突然被美團限制下單,沒法點外賣了。記者發現,之前小林在一個多月時間裡,點了30單外賣,其中有10單發起了退款,並且都退款成功了。退款理由包括肉夾饃烤糊了、飲料裡冰化了等等。美團這邊說,好多商家舉報他。
這條新聞上了熱搜。有網友表示,“臉皮厚成這樣還敢找媒體投訴?”“濫用權利歪用規則還惡人先告狀”......網友幾乎一邊倒地攻擊小林,很少有網友把討論放到維權的規則上來。
仔細看這個影片,小林確實是有些過於挑剔了,比如,知味觀榨菜月餅口感太鹹發酸、必勝客肚子不舒服、奶茶冰塊快化掉了。前兩項是屬於以個人口味和感覺來挑剔食品,後一項是無理爭三分,對於這樣的行為,商家當然很惱火。
但像燒餅破損、燜面肉夾饃烤糊了,如果確實影響感觀和口味,小林投訴也是正確維權的方式,儘管有濫用權利的嫌疑。這10單所屬的商家都退款了,不排除食品沒問題而是有商家不在乎幾個錢而圖省事,也不排除有商家自己認為食品至少有瑕疵。但不管哪種原因,小林不能濫用權利,商家同樣不能脫離正確維權的軌道。
使用者遇到問題有權申請退款處理,這是平臺規則。商家如果認為小林的要求無理,應該讓平臺介入處理,而不是先同意退款再舉報小林。如果是商家的舉報實際上是申訴,則屬於平臺沒搞清楚原因而行使了封號權,平臺也得給出具體解釋和證據。
也就是說,對於如何區分濫用權利惡意投訴還是依法行使權利正常投訴,平臺應該有一套科學的機制。
比如,商家出貨前可以先拍照片固定證據,使用者退貨後可以進行證據對比。至於使用者感覺吃了不舒服之類,如果沒有醫院證明是食品所致,則界定為惡意投訴。使用者在點外賣時,就可同時看到平臺的規則。這樣,不管是對使用者、商家還是平臺來說,都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總之,像這種涉及多方利益的情況,平臺應該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從各方利益出發,制定一個對各方都相對公平的規則,以規則為準繩來處理糾紛,而不是說“好多商家舉報他”而又不說明原因,導致網友對使用者的道德綁架。
而對網友來說,既然要發言,也不妨多一點耐心先弄清事實,如果實在弄不明白,則不妨“讓子彈先飛一會兒”。
作者 丁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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