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共同富裕”又被頂上了熱搜。合理的收入分配與今年嚴厲的房地產改革是否有什麼必然聯絡呢?
一、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規定和奮鬥目標,也是我國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但由於我國人多地廣,共同富裕不是同時富裕,而是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先富的幫助後富的,逐步實現共同富裕。
時間到了2021年,在實現全國“脫貧攻堅”的全面勝利後,共同富裕也早已實現了第一階段目標,也就是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了起來。如今我們需要做的,就是如何逐步實現共同富裕。在這樣的大背景下,2021年8月17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召開。從會議公報來看,這次會議主要討論了紮實促進共同富裕與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兩大問題。
關於“共同富裕”,會議中指出,要著力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抓住重點、精準施策,推動更多低收入人群邁入中等收入行列。加強對高收入的規範和調節,依法保護合法收入,合理調節過高收入,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要清理規範不合理收入,整頓收入分配秩序,堅決取締非法收入。
二、房價收入比
說到收入,不禁就讓人想到了房價,雖然我國人均收入已破“萬”,但高昂的房價依然“可望不可及”。
房價高不高,我們通常用房價收入比來衡量。我國最新房價收入比城市排名顯示,前五位分別是深圳 48.1(年)、三亞 38.1(年)、廈門 31.1(年)、北京 30.8(年)、上海 30.7(年)。可以看出,除了廣州外,四個一線城市就佔據了三席。按城市等級平均值來看的話,一線城市房價收入比=36.6,二線城市房價收入比=14.8,三四線城市房價收入比=10.3。
這些數字是什麼概念,我們以深圳為例,一個城鎮家庭的收入,即便是不吃不喝也需要48年時間才能在當地買到一套房,假設一個人25歲買房,等到48年後還清房貸,早已到了古稀之年,人的一生都會背上鉅額房貸,生活在“房奴”重負之下。
三、房地產改革
看到驚人的房價收入比,是不是聯絡上了房地產改革和“共同富裕”?為何我國的樓市調控越來越嚴厲,同時也提出了要合理調配收入?這其實就是為了實現“共同富裕”。
今年的房地產改革可謂“驚喜不斷”,有“雙集中供地”,有房貸“五檔分類”,有“二手房指導價”等等。目的是什麼?平抑高房價,打擊炒房投機,最終都是為了促進房地產行業健康平穩發展。因為“房住不炒”就是為了讓房價實現“軟著陸”,但我們不可能像美日經濟危機那樣,主動去刺破泡沫,那樣的“硬著陸”我們不想要也不敢要。任澤平先生也提出,“房地產改革一定要軟著陸”。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做才能好呢?一方面就是堅持“房住不炒”,建立房地產長效監管機制,用時間換空間,“擠牙膏”式地排除房地產市場中的泡沫。任澤平先生打了這樣一個比方,如果全國的房價10年內都比較穩定,但居民收入、經濟都在增長,慢慢地發展就可以把上漲的房價消化。另一方面,合理調配收入,將調節收入分配和實現共同富裕上升到更高戰略層面。從效率優先到重視公平,這是一個社會發展到新階段的重要轉變,也是一個國家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生需要。
綜上所述,實現“共同富裕”已經實現了“先富”,現在要實現的就是“一起富”,因此,平抑高房價,合理調配收入,這兩點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