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平臺為重心做強數字經濟產業體系,是數字經濟組織方式的主要特徵,也是我國建設數字化、智慧化、國際化的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的重要抓手。平臺企業透過資料、算力、演算法有效組合要素資源,促進供需精準對接,能夠有力推動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動態平衡。同時,平臺企業更好發展,能夠透過構建數字化的產業鏈、供應鏈和創新鍊形成數字產業生態,對於提高國內大迴圈質量和暢通國內國際雙迴圈發揮著重要作用。
從某種意義上看,全球數字經濟的競爭也是平臺的競爭,超大規模平臺已經成為各國在數字經濟領域競爭與合作的關鍵因素。因此,支援平臺企業做大做強,以平臺為重心做強數字經濟產業體系,將是未來一個時期的重要工作。
平臺企業是構建產業生態圈的重要載體。一方面,平臺是產業生態圈的組織者。平臺能夠有效整合製造商、供應商、服務商等離散要素資源,形成以資料為核心要素、網路協同、共創分享的產業分工模式,有效提升產業的資源配置能力、協同發展能力和服務支撐能力,形成攜手上下游行業夥伴共創價值的產業生態。平臺為生態圈內的企業提供了發展空間,突破了單個企業僅依託自身資源而發展能力受限的束縛,降低了中小企業的採購和管理成本,在推動傳統企業數字化轉型、製造業與服務業融合、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程序中發揮著重要的帶動作用。另一方面,平臺能有效解決供需適配性問題。平臺不僅集合了商流、物流、資金流、資料流等要素,而且透過大資料實現供給側和需求側的精準對接匹配,提升了供需兩側的資訊對稱性及產品和服務的適配性。製造業企業可依據平臺數據精準判斷市場、合理安排產能,準確挖掘新的消費需求,並研發設計出具有市場前景的新產品和服務,準確掌握使用者信用情況,從而構建高效執行的供應鏈體系,促進上下游產業融合發展。同時,平臺還能創造推動消費增長的“長尾市場”,使眾多中小微企業和銷路不暢的產品在細分市場中找到空間。
平臺企業是構建創新生態的重要引領者。平臺具有孕育新的通用技術的能力,是構建產業創新鏈的核心組織。一般來說,開放平臺能聚合大量研發者和服務提供者,並不斷釋放出技術開發、運營維護等市場需求,從而推動形成技術創新生態圈,為新技術的規模化成長提供了土壤。同時,平臺企業還能有效實現製造商與研發設計機構協同創新,平臺大資料也能為製造業企業發掘新的市場需求、提升新產品開發能力提供重要依託。
平臺企業是創造普惠貿易的重要支撐。比如,跨境電商平臺的快速發展就降低了國際貿易門檻,使高頻次、小金額的跨境貿易迅速增長,推動國際貿易由大企業主導、大宗貨物貿易模式向中小企業廣泛參與、海量品種以及碎片化交易的新模式轉變,成為拉動外貿增長的重要引擎。尤其是新一代跨境電商形成了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相融合的全鏈條發展模式,不僅提供跨境商品貿易,而且提供相關的物流、金融、資訊、徵信等一攬子外貿綜合服務,形成了一站式跨境供應鏈服務,有效解決了中小外貿企業發展的痛點,打通了內外貿一體化的堵點。
平臺企業是就業機會和公共產品服務的重要提供者。一些平臺企業具有開放、共享和個性化等特點,就業門檻較低、層次豐富,吸納就業的能力強,能為不同文化程度、技能稟賦的勞動者提供大量就業機會,在促進就業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此外,一些超大規模平臺企業已經具有了數字基礎設施的公共產品屬性,能為社會提供較為豐富的公共服務。
需要看到,平臺企業在發展中還面臨一些問題和困難。主要表現為:關鍵基礎領域的創新能力較為薄弱,創新型人才較為匱乏;產業網際網路發展相對滯後,我國服務業、工業和農業的數字經濟滲透率低於發達國家水平;平臺數據開放共享不足,難以有效開發利用;平臺監管較為滯後,尚不能完全適應平臺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對此,需從構築國家競爭新優勢的戰略高度出發,堅持發展和規範並重,把握平臺經濟發展規律,建立健全平臺經濟治理體系,以平臺為重心做強數字經濟產業體系。
一是切實增強平臺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更好激發平臺企業的積極性,提高平臺企業在數字技術領域的國家重大戰略規劃、科技重大專項等方面的參與度,推動大科學裝置等國家基礎科學研究資源向平臺企業開放,鼓勵平臺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二是大力加強數字人才隊伍建設。增加高等院校、職業學院的相關學科設定,發揮社會培訓機構和平臺企業的力量,大力開展職業培訓,加快解決專業技術人才短缺的問題,同時增強對全球優秀人才的引進力度。
三是不斷豐富產業網際網路的應用場景。我國超大規模消費市場和完備的產業體系為培育具有世界競爭力的平臺企業提供了堅實基礎,下一階段,需繼續提高平臺企業與消費、產業以及公共服務部門融合滲透的能力,鼓勵平臺企業與傳統產業深度融合,發揮其在推動產業數字化中的支撐作用和高效整合創新資源的優勢,帶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進一步推動產業網際網路發展。
四是構建推動平臺數據開放共享的有效機制。平臺企業沉澱的海量資料是十分重要的戰略資源,需加快建立健全資料確權、交易、管理、使用、安全評級、個人隱私保護等相關制度,促進各行業依法共享平臺數據資源,構建平臺企業主導的資料產業鏈。
五是加快完善監管體系。要以推動平臺企業規範經營、健康發展為著力點,不斷完善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實施細則,明晰平臺企業經營行為的合規邊界,建議對侵害消費者權益和實體經濟利益、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的做法加大處罰力度。同時,要加強平臺企業自律,引導平臺企業依託大資料等技術手段不斷提高治理水平,積極營造和諧共生、創新包容的健康產業生態。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系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科研資訊部副部長王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