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8日,西雙版納東風農場龍泉公墓豎起了一塊特殊的墓碑,這墓碑的主人並未明確已死亡。也並未找到屍體,然而她卻已經失蹤四十餘年,上面鑲嵌著的還是二十歲時所拍攝的黑白肖像。這個姑娘便是上海女知青朱梅華,從照片可以看出她當年的青春活力,笑得燦爛。卻不想在下鄉時離奇失蹤,那麼朱梅華當年的失蹤究竟是怎麼回事?
朱梅華,1953年2月生於上海普陀區一個普通工人家庭,祖籍江蘇泰興。她的家庭條件在當時來說是很不錯的,父親在上海華生電扇廠工作,母親在國棉二廠工作。不過1970年知青上山下鄉大浪潮時,她這出身撞了個正著,凡應屆中學畢業生一律下鄉安置。17歲的朱梅華就在其中,4月20日,朱梅華與84名同學被分配至雲南建設兵團一師二團七營三連。
從上海不遠千里跋涉去西雙版納,環境十分艱苦簡陋,他們住在離緬甸邊境線只有二十里的溝谷雨林中。住的房屋都是自己搭建的茅草房,四年後才勉強點上忽明忽暗的電燈,但室外廁所卻無燈照明。廁所更是簡陋,是個土坯圍成的一米多深的坑,隨意架了個類似草棚的屋頂遮蔽。最麻煩的是遠,最近的營房走過去需要19米,朱梅華營房走過去則是86米。
時至今日,也沒人知道那個晚上,在這條86米的小路上發生過什麼。1973年底,她因為表現優異得到回家探親的假期,朱梅華回家時曾跟母親提起:那兒生活太苦,不想回去,怕沒命再回來。母親拒絕了女兒的請求,她希望自己的孩子,也能跟無數先輩般做出一番豐功偉績。為安撫女兒,臨走前,朱母特意買了一塊價值185元的手錶。
她不會想到,這塊手錶是女兒最後收到的禮物,這一去就真的再也回不來。意外發生在1974年的4月2日,當晚朱梅華原本在收工後早早洗澡上床,九點半左右忽然被尿憋醒。由於廁所太遠又黑燈瞎火的,小姑娘有些害怕,想叫上同寢室的劉某與楊某。無奈她們已經躺在被窩裡,一個剛去過廁所,一個已經熟睡。
朱梅華只好自己去廁所,路過中間籃球場時,還碰見了正在練車的小李。這是最後一個見到她的人,此後朱梅華再也沒有出現,另一邊劉某看她遲遲不回來。擔心出了什麼事,站在屋外喊了幾聲,誰知無人應答。她以為朱梅華可能去別的屋了,加上當時也實在是困,遂回屋睡覺。一直到第二天上午,才發現朱梅華徹底未歸,其他營房也沒她的蹤影。
全連出動,在宿舍和駐地附近四處尋找,只在廁所西南方向約25米處找到朱梅華的黑色布鞋。但沒有她的身影,連裡將這件事上報,團裡又組織兩個營的人擴大搜索範圍。然而依然一無所獲,恰好當時上海知青慰問團在西雙版納,知曉此事後高度重視。昆明軍區、省公安廳也組成聯合調查組,對朱梅華失蹤案進行調查,遺憾的是軍犬出動都沒能找到有價值線索。
專案組只好改變方向,想透過嫌疑人來確定朱梅華的下落,最終鎖定的兩個嫌疑人是祝某與蔣某杉。祝某是朱梅華的前男友,兩人剛剛分手,他對這件事很不滿。案發當天下午,曾以還書名義找到朱梅華,不過朱梅華並未理他。惱羞成怒的祝某在朱梅華用的火柴盒上寫下五個字:火燒朱梅華。不知他這是一時氣憤之言,還是心懷怨恨,總而言之是有嫌疑的。
但祝某被拘留審查了十個月,依然沒有任何證據,只得將其無罪釋放。蔣某杉被懷疑主要是因為兩點,其一,他曾侵犯前來探親的侄女。其二,蔣某杉表示過自己愛慕朱梅華,朱梅華面板白、性格好。加上性格開朗,在連裡很受歡迎,蔣某杉算是她的追求者之一。經過審問,蔣某杉承認自己是想與其發生關係,遭到拒絕後殺人滅口。
侵犯子女與殺害朱梅華,這可是完全不同的兩種罪,如果殺害朱梅華確定很有可能會被判死刑。可他最後也沒被列為兇手定罪,因為沒找到屍體,蔣某杉供述過兩處埋屍地點。專案組將這兩塊地翻了個遍,連個頭髮絲都沒找著,蔣某杉見狀改變口供。最後因為侵犯侄女被判入獄七年,於是一直到現在,朱梅華一案既沒找到失蹤原因也沒找到兇手。
當時技術手段不夠是一回事,或許還有一定的環境因素,朱梅華失蹤附近的環境很複雜。三連北面1.5公里有個水庫,東面2.5公里有條湍急的南阿河,該河會在中緬邊境注入瀾滄江。倘若屍體被丟至河中,順著河水飄去,恐怕真會無影無蹤。遺憾的是距朱梅華失蹤已過去47年,當年的真相究竟是什麼,都已無從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