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槍支氾濫,我們腦中首先想到的是“民風淳樸”,“武德充沛”的美國。其實在30年前,我國民間也曾有過大量槍支,甚至一度威脅社會治安。這些槍是哪裡來的?
內生外源齊聚,民間私槍氾濫
在上世紀90年代,我國民間槍支氾濫的程度,雖然遠不及大洋彼岸的美國嚴重。但是鑑於我國遼闊的國土和稠密的人口,在我國民間藏匿的槍械在絕對數量上依舊很多。
造成這一局面的原因,既有著歷史遺留和現實需要,又有國內生產與國外走私等多個方面的因素。
一、歷史遺留問題。
其一,私藏在我國的槍支中,有很多都是建國前的遺留。我國軍工產業在晚清的洋務運動中就已出現,到民國初年已經初具規模。北有遼寧瀋陽廠,南有湖北漢陽廠,中有河南鞏縣廠等幾個大型軍工企業。
國內兵工廠在技術上,雖不足以大規模生產飛機坦克,但是打造步槍和子彈還是可以的。如著名的“漢陽造”步槍,早在1904年就已經大規模生產。截止至抗戰前,其產量已經達到每月3500支。
建國前,北洋政府和民國政府均支援個人持有槍械,在國內本就存有大量槍支。隨後神州大地先後歷經軍閥混戰、北伐戰爭、抗日戰爭、解放戰爭等多個戰亂時期,各地均有軍工廠生產槍械。
我國各地在建國前均保有相當數量的民兵組織,民兵成員手中也有不少熱兵器。綜合上述原因,我國全國各地均散落不少槍支彈藥。
二、現實局勢的需要。
這裡指的現實需要,既有部分特殊人群客觀的防衛需求,也包括我國在剛建國時險惡的生存環境。
其一,在我國特殊地區生活的人們需要備有槍支來保護自己。
我國幅員遼闊,但是人口分佈極為不均,呈現東部中部地少人密,西部地廣人稀的特點。
我國人口分佈情況以黑龍江愛輝到雲南衝騰一線為界,即所謂的“胡煥庸線”。此線以東為我國的中部和東部地區,地理面積佔全國42.9%,但人口數佔全國94.4%。
“胡煥庸線”以西多是森林、草原和荒漠地區。在這塊面積佔我國57.1%的疆土上,零散分佈著全國5.6%的人口。在那裡生活的民眾除卻要應對相對險惡的生存條件,還要提防野獸的攻擊。
據統計,因為狼群的襲擊,每年新疆地區的牧民都要損失5千頭牲畜,承受數千萬的財產損失。在2014年新疆阿勒泰地區的富蘊縣更發生狼群襲擊人類聚居區的“8·11狼群襲人”事件。
早期,為保證自身的生存和生活,我國的牧民、林區居民和如貴州岜沙苗寨這樣,在西南山區生活的少數民族一般是可以持有槍支自衛的。
其二,新中國建立後外部條件迫使我國“屯兵於民”。
新中國剛建立時,因為國內治安體制不完善,境內安全域性勢不穩定等原因,在我國區、縣、鄉、鎮等基層治理單位設定“人民基層武裝部”。由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的民兵和預備役維護地區治安。
在當時,基層民眾手中就已經掌握一定數量的槍械和子彈。進入60-70年代,新中國面臨臺灣島偽政權和外部帝國主義的多重威脅。為有效地抵禦外敵,中央政府號召全國民眾“寓兵於農”。
當時毛主席曾有一句口號,叫“十億人民十億兵,萬里江山萬里營”,就是在那個“深挖洞,廣積糧,備戰備荒為人民!”的時代誕生的。
這種戰略指的是全國上下為可能到來的侵略戰爭,甚至是核戰爭做準備。首先國家將東部和東北部的工廠企業向西部地區遷移,即所謂的大三線,小三線建設。
同時民眾在生產學習的同時要進行軍事化訓練,做到戰爭一旦爆發便可上陣殺敵,令侵略者陷入到“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之中。無論學生、工人還是農民都需要熟悉槍支武器,定時進行射擊訓練。
在當時,還曾大規模印刷過一本叫《民兵訓練手冊》的大眾教材。它不僅詳細地介紹如步槍、高射機槍、四零火箭筒和地雷等武器的使用方法,還傳授製作簡易槍械的知識。
在此期間,我國除了國有兵工廠持續生產基礎槍械之外,民間也有很多熱心民眾為國家義務生產貢獻不少槍支彈藥。不想這卻為後世的民間留下製造槍彈的底子。
三、外部國家的走私輸入。
我國的陸上鄰國都有過“窮兵黷武”的傳統,為防備可能的戰爭囤積大量的軍事裝備。冷戰結束之後,隨著和平時代的到來和國內財政的困頓,他們削減裁撤大量軍費。
一時之間,不僅軍力荒廢,軍人們的軍餉也得不到及時的保障。為養家餬口,很多外國軍人都走上倒買倒賣武器的道路。因此我國東北和西南邊境就成為犯罪團伙走私武器的“重災區”。
如據公安部統計,1994年時公安機關就在桂、滇兩地查獲非法走私的軍用槍621支,其中從我國南方鄰國走私入境的槍械就有550支,佔到全部涉案槍支的88%。
1995年時廣西、雲南兩地的公安邊防幹警破獲販槍案件99件,查獲軍用槍351支、軍用子彈30多萬發。
結合綜上諸多原因,造成槍械在我國民間的愈發氾濫。但卻不想,過去用來保家衛國的利器,有一天會變為危害社會治安的治亂之源。
昔日護國神劍,後世治亂之源
隨著我國外部局勢的逐漸穩定,在民間囤積大量槍支已經失去現實需要。特別是在人民大會堂槍擊案後,黨和國家領袖已經意識到民間私藏槍支,會給社會治安和民眾安全帶來的潛在危害。
1966年時,北京人民大會堂北側曾發生一起槍擊事件,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最終本案被查明,系少年舉槍打鳥的流彈所為,並非敵特蓄意所為,但此事也給當時的國家領導人一個警示。
因為當時大會堂內正在接見外賓,如果有外國客人因此受傷或驚擾,將對我國外交形象造成巨大的惡劣影響。因此在此事件之後,我國開始加緊對於槍支管理立法的研究工作。
在1981年5月中央政府曾出臺過《槍支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範民間持槍,但是因為《辦法》條文籠統,且我國基層管理機構缺乏相關經驗,所以收效甚微。
改革開放後,我國經濟社會迅猛發展,很多法規和條例中的漏洞逐漸被少數份子利用,犯罪率開始上升。其中涉及到槍支的惡性治安案件在上世紀90年代達到高峰。
據公安部統計,在1991-1995年期間,全國範圍內共發生11692起持槍犯罪案件,在嚴重暴力案件中佔比66.3%。
據公安部記載,1995年我國涉及槍支的案件就達到6231起,其中有3908起案件涉及持槍犯罪,較1991年、1994年分別增加86.3%和20.9%。其中盜搶槍支案457起,走私製造販賣槍支案1866起,較1994年增加14%。
在當年,各地共上報特大持槍搶劫案58起,佔專報搶劫案件的32.6%。其中,搶劫銀行等金融部門的案件21起,搶劫商業企業案件13起,搶劫國企和機關案件8起。
因為民間槍支的泛濫,導致犯罪分子實施犯罪的難度急速下降。因為當時警察普遍裝配手槍,其火力並不足以震懾犯罪分子。大量暴力案件的發生嚴重衝擊當時的社會秩序,一時之間,民心惶惶。
由於犯罪分子均攜帶威力強大的槍支,公安機關將其逮捕的難度迅速提高,對公安幹警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逮捕一兩名罪犯,往往需要動用大量警察,甚至呼叫裝配衝鋒槍或半自動步槍的武警部隊。
僅以1995年為例,全國各地向公安部專報持槍拒捕、襲擊政法幹警的重特大案件共有92件,佔專報持槍犯罪案件的13.6%。全年共有65名公安幹警被殺害、有52名幹警被擊傷。
透過研究公安部公佈的資料,我們可以得知在90年代很多罪案的槍支來源多種多樣,呈現出獵槍、土製槍和走私槍支多渠道“齊聚”的情況。
其一,犯罪分子以高價向林區和牧區的居民採購獵槍用於犯罪。
在這一年,公安部收到561起特大持槍殺人、搶劫專案,共繳獲各種槍械308支,其中有如單、雙筒和連發獵槍共66支,佔比21.4%。
可見少數犯罪分子利用我國政府對特殊人群優待政策的漏洞,非法購買槍支,從事非法活動。因為要平衡居民生存和社會治安,所以政府對此立法一直很謹慎。
不過近年來,我國政府不斷完善法律,對牧民和少數民族持槍做了更加嚴格的規定。僅有牧業收入佔比超過50%以上的居民方可持槍,這也是增加不法分子非法購槍的難度。
其二,大量涉案槍支系本土民間私造。
同樣是這一年,全國有1866起制販槍支案件,比前一年增加168起。在全國139起特大制槍案中,公安機關共抓獲案犯353人,查獲各類槍支7982支,子彈有10多萬發。
當時在民間普遍流傳著三個著名的黑槍之鄉,即青海化隆、貴州松桃、廣西合浦。我國民間私造的仿54式“黑星”手槍,甚至成為盤踞在香港、臺灣地區黑幫的首選武器。
其三,大量從國外走私的槍支涉案。關於槍支走私的情況,上文已經描述過,此處不做贅述。
綜合上述案件資料和罪案細節,中央政府已經明確認識到民間槍支氾濫對於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治安的危害。為實現群眾安家樂業的目標,一場巨大的禁槍風暴開始展開。
我國《槍支管理法》在1996年出臺,本法案嚴格規定普通民眾持有、製造、販賣槍支彈藥違法。同時各地公安機關和基層治理機構迅速開展收槍、禁槍工作。
1991到1995年,全國收繳非法槍支105萬支。1996年我國嚴打期間,僅用3個月的功夫就收繳70餘萬支各類槍械,包括獵槍、各類土製黑槍和走私軍用槍共有2000種之多。
從2000年至2014年14年間,全國發生的持槍、爆炸犯罪案件連續大幅下降,分別以年均18.7%和22.2%的速度下降。其中持槍犯罪案件已從近5000起下降至200餘起。
2015年以來,全國持槍犯罪案件較14年下降42.7%,繼續保持連續多年下降的勢頭。得益於我國在禁槍和警務改革上的努力,我國治安形勢得到巨大提升。
在2020年蓋洛普的調查中,我國名列全球第三安全的國家,僅次於國小民寡的新加坡和封閉保守的土庫曼。這一切都與全社會的努力不可分割。
收槍禁槍並不可畢其功於一役,要想徹底實現“零私槍”還需長期堅持。在如此高壓之下,民間依然有不少黑槍,而且重現死灰復燃之態。而氣槍和模擬槍逐漸取代火藥動力槍支,成為民間私槍的主力。
模擬槍械氾濫,愛好須當謹慎
2009年6月時,公安部曾主導各地公安開展槍支犯罪的整治行動。期間全國共破獲涉槍案件12252起,查處涉槍犯罪嫌疑人15612名,查繳各類槍支41.2萬餘支。
但實際上相當部分案件並非是暴力犯罪,僅僅是非法持有。很多嫌疑人並非是犯罪份子,只是收藏愛好者。非法持有槍支佔全部涉槍案件的73%,所收繳的40多萬槍支中,有78.4%是模擬氣槍。
據北京西城區檢察院的統計,在2009年至2011年三年間,全區有涉槍案件9件。有25%的案件系軍迷和收藏愛好者私藏槍支的案件。
這些嫌疑人普遍是年齡在20-40歲之間,具有高等教育經歷,擁有穩定的工作,沒有前科劣跡的“良好青年”。他們因為愛好軍事知識,從網路購買心儀的模擬槍,卻不想因此被定罪。
因為我國禁槍的政策,很多人開始轉向製作不易察覺且易於製作的模擬氣槍,並從中套利。近年來,為數眾多的非法持槍嫌疑人很多都是模擬槍產業不規範的受害者。
我國對於模擬氣槍是否違法有著清晰的界定。根據2010年公安部印發的《彈藥效能鑑定規定》,只要模擬槍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小於1.8焦耳/平方釐米,就不會造成人員傷亡,也可以避免違法。
影響氣槍殺傷力的因素有很多。如槍支機簧的強度,槍管材質的強度,甚至是彈丸的材質上的調整,都能將一把“玩具槍”轉變為“行惡兇器”。如張國榮,方中信主演的電影《槍王之王》就涉及相關內容。
由於電商平臺對相關商品監管不嚴,普通民眾均能網購到殺傷力遠超法規規定的氣槍。而藉由網路流向犯罪分子手中的“私槍”更加無可計數。
為此,我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3月聯合釋出對涉及模擬槍罪案量刑定罪的批覆。就是在法律上明確模擬槍犯罪的罪責和界限,不斷彌補政府在執法上的空白,加強對模擬槍犯罪的打擊。
據公安部公佈的資料,從2013到2017的5年間,全國共收繳包括模擬槍在內的非法槍支101.2萬支、包括鉛丸、鋼丸在內的子彈約5661萬發。可見,禁槍工作依舊是長路漫漫,需要不懈努力。
這更加需要政府和全社會加大對敏感領域法律法規的宣傳,以及對對應行業和相關流通渠道的規範。國內軍事愛好者也需要在研究相關領域之餘,通曉法律法規,避免不必要的牢獄之災。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良好安定的社會秩序是所有人心中之所想。為守護共同的家園,需要民眾和政府攜手努力!
參考文獻:
《持槍犯罪現狀及對策》1996年04期《中國刑事警察》
《公安部打擊防範涉槍犯罪行動共破獲案件12000起》2010年2月新華網
《軍品收藏市場調查:涉槍案增長 嫌犯多為高知男性》2012年7月北京晨報
《公安部召開深入推進2015年緝槍治爆專項行動會議》2015年6月公安部網站
《2014年全國涉槍涉爆犯罪案件創歷史新低》2015年1月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