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是我聽來的!為了高度還原,我將第一人稱
男孩自述:我還在原地,你卻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啦!是因為我們曾經不夠相愛嗎?我們不曾聯絡,卻偶爾還會相遇!是我們緣分未盡嗎!他卻說孽緣!你是我的初戀,我也是你的初戀!我們在一起四年!如果當初我同意和你結婚。你們是否還會在一起!你們是否還幸福!可惜時光不能倒流。我想問問各位:為什麼女孩子想結婚的時候,男孩子卻不想!男孩子想結婚的時候,女孩子卻已經嫁人?
我的一些想法:再過13年我的姑娘將18歲,遇到同樣的問題,寶貝,我想說不要太早把你的心交給哥大大咧咧,說愛你你要知道,哪有無緣無故的愛。爸爸媽媽一定要負責任,給寶貝多一些愛!要相信純友誼!在錢方面不要太斤斤較量,也不要給寶貝太大壓力,戀愛要慢慢談不可操之過急!要享受這個過程,戀愛的甜蜜程度是日後婚姻生活的保鮮劑!加油!享受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