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結構的房屋,使用的房屋結構鑑定的方法及檢查要點都有所不同。
1、鋼筋混凝土結構和磚混結構樓房中的混凝土構件要查:
(1)梁的支座附近,梁跨以內裂縫、變形發生及發展狀況;
(2)梁、柱、牆聯絡處的梁端、柱頭、牆體有無新出現的裂縫;
(3)各種板的支座附近和跨中有無橫裂、順裂或斜裂,是否新出現或原有裂縫有無發展;
(4)混凝土屋架的弦杆、腹杆有無裂縫。支撐部位有無移動,屋架是否傾斜,連線鐵件有無變形、鏽蝕和鬆動。
2、房屋結構鑑定要對各種樓房及平房的砌體結構要查:
(1)縱橫牆聯結處及轉角處有無豎裂或斜裂,門窗券口有無裂縫及錯動;
(2)房屋結構鑑定觀察磚砌承重牆、窗間牆、獨立柱有無裂縫,傾斜,鼓閃,酥鹼,錯動和下沉;
(3)基礎、牆腳有無變形,下沉開裂,酥鹼;
(4)附屬建築物的損壞情況(含屋頂水箱、附牆煙囪、高門臉、女兒牆等)。
3、房屋結構鑑定對木結構樓房及平房中糊紙或包鑲的柁、檁必須開啟檢查。對房屋中的屋架、柁、檁、椽、柱的檢查重點:
(1)房屋的整體有無傾斜、變形;
(2)周圍環境對房屋本身有何直接影響;
(3)房屋結構鑑定看柱子是否傾斜、彎曲、下沉,柱頭、柱根是否腐朽;
(4)柁、檁是否過度彎曲,有無橫裂、斜裂或明顯新出現的裂縫;有無木節(明顯活節)、蟲蛀;檁頭、柁頭有無腐朽;
(5)房屋結構鑑定觀察加固過的柁、檁變形、錯動情況;
(6)房屋結構鑑定看木構架上的鐵件有無鬆動、鏽蝕變形。
4、房屋結構鑑定其他應檢查的重點:
(1)屋面邊沿有無懸磚碎瓦、浮瓦、房山博風磚,脊瓦有無鬆動;
(2)房屋結構鑑定應對各種外簷裝修、吊掛、飾面有無破碎空鼓檢查;
(3)窗扇、玻璃及五金有無損壞;簷溝、雨落管有無松垂脫落;
(4)女兒牆、附牆煙囪有無開裂,傾斜,水平錯動位移;
(5)房屋結構鑑定要判斷陽臺、雨罩的抹灰層有無空鼓,翹裂,陽臺、雨罩根部有無裂痕;
(6)院牆、門樓、院廁有無危及人身安全的破壞現象;
(7)房屋結構鑑定要看老舊電線有無外皮老化變質、脫皮裸露;
(8)其他人為拆改,改變房屋使用用途後,影響結構受力,改變承重狀況等。
上述各種現象均為危險現象,應詳細記載。尤其對於承重牆、柱、梁、過樑、窗券、板、屋架及其他重要承重部位均應對不同變形錯位、裂縫的原狀及發展狀況進行詳細記載,以備定期觀察檢查,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房屋安全鑑定結論及依據
房屋安全鑑定是大家根據力學和建築構造的基礎專業知識,依據相關的鑑定標準、設計標準和科學結論,藉助鑑定工具和儀器裝置,結合建築結構設計和施工經驗,對建築構造的材料、承載能力和損壞原因等情況進行檢測、計算、分析和論證,並給出結論的一門科學。
房屋建築的安全性鑑定
房屋建築的安全性鑑定主要有兩類:一個是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房屋建築安全性鑑定,另一個是在發生地震情況下的房屋建築安全性鑑定。
房屋建築的完損等級評定
根據房屋建築的結構、裝修和裝置三個組成部分的完好和損壞程度評定房屋建築的完損等級,將房屋建築評定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損壞房、嚴重損壞房和危險房五個等級。適用標準為建設部1985年頒發的《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和《危險房屋鑑定標準》(2004年版)。
房屋建築的質量檢驗鑑定
房屋建築的質量鑑定是根據房屋建築的現狀來評定房屋建築的質量。
目前我國還沒有《房屋質量鑑定標準》,現在對房屋建築進行質量鑑定,只能依據《建築工程質量檢驗標準》和有關的建築規劃設計標準,但這些標準主要運用於房屋建築建造的施工階段,對於不同年代的房屋建築或房屋建築在交付使用後出現的有些裂縫或損壞有時就不適用了。
房屋建築尚可使用年限
房屋建築尚可使用年限的鑑定是根據房屋建築的現狀、使用情況和使用環境等影響房屋建築使用期限的因素,經過調研、分析和計算,評定出房屋建築還能夠使用的年限,現在還沒有鑑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