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人害應負全責的上帝,也只能捏造—捏了泥土創造,並不能改造,使世界上壞人變好;偏是凡夫俗子倒常想改造朋友的品性,真是豈有此理。”
—《錢鍾書文集-寫在人生邊上-論交友》
錢老說的這段話很有道理。這裡說的是“常想改造朋友的品性”的“凡夫俗子”,而不想去改造自己—錯就錯在這裡。網路上好像有句話是,“能改變自己的是神仙,想改變別人的是神經病”。雖說能改變自己的未必會成為神仙,但常想去改變別人的,可能是思想方法有問題。如若不然,就可能是一種茶餘飯後的“愛好”,或是一種三孃教子的“訓導”,抑或是好為人師的“傳授”,這些都大可不必,因為現在很少有人願意相信和接受那一套。予若不信,請在網路搜尋引擎中搜搜,相信會有許多答案解惑。
有人說,不對。對罪犯的改造不是很有必要,也很有成效嗎?且住。這個問題超出我們討論的範圍。這裡只是說,“改造朋友的品性”,沒有涉及其他人、其他方面的問題。我認為,能夠把自己改造好,遵紀守法、與時俱進,緊跟社會潮流,就很不錯了。至於別人,讓人家自己透過學習和實踐,去提高自己的認知能力,總比你在那兒說三道四、指手畫腳強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