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9月20日電 (記者李彤)“數字金融要始終服務於實體經濟。”“要提升資料安全的防護水平。”在近日舉辦的“科創中國:第五屆中國金融科技創新大會”上,參會嘉賓表示,在資料技術驅動下,金融科技創新迎來了“百花齊放”,但金融業務並非是沒有邊界和約束,要透過技術賦能來保障資料的隱私與安全。
本屆會議以“金融科技助力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國務院參事、中國銀保監會原副主席王兆星表示,發展科技金融要支援金融機構與科技企業合作,推進金融機構加快科技能力建設和數字化轉型,做好金融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的攻關。同時,應加大數字金融產品的服務標準供給,發揮標準在產業發展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
王兆星認為,發展數字金融不能忽視防範金融風險,演算法、資料風險,以及壟斷和大而不倒的風險,要堅守風險底線。並加強各國的協同合作,推進數字金融監管政策的制定及協調行動,促進數字金融有序發展。
中國銀保監會統計與資訊監測部副主任駱絮飛介紹了銀保監會推動銀行保險業開展數字化轉型的工作,圍繞銀行保險數字化轉型提出了五個原則。
駱絮飛說,要堅守金融本源,服務實體經濟是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堅持系統觀念,加強戰略規劃和頂層設計;要堅持資料驅動,發揮資料要素倍增作用;要堅持開放連線,銀行業、保險業要與政府、社會、個人等社會經濟主體建立廣泛的數字連線,形成以資料迴圈流動為基礎,多主體數字化協同生態體系;要堅守風險底線,加強戰略風險、價值鏈風險、演算法模型風險的管控,提高網路安全保障能力,防範攻擊威脅,提升資料安全的防護水平。
會上,多位嘉賓認為,基於數字技術、資料要素的新型數字金融將改變行業發展軌跡,構建數字驅動的風控體系,是金融數字化轉型的主要成效。這不僅打破了部門間、母子公司間的資料壁壘,還匯聚了外部公檢法、知識圖譜等資訊,推動了風險管理向主動式、事前、事中、自適應轉變。
但隨著對資料要素的重視,在《資料保護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等相關政策之下,金融機構如何發揮資料資產價值,合規、高效地對接多方資料也成為了數字化轉型要直面的話題。
“技術與法律是相輔相成的,法律能夠對資料提供約束,技術創新也能在合規的前提下實現資料價值的挖掘。”星雲Clustar CEO 陳沫表示,在《個人資訊保護法》第4條和第73條可以看到,個人資訊在經過匿名化處理後可以使用;在《資料安全法》中,鼓勵透過科技手段開發和保護資料的價值。因此,未來的趨勢在於,如何在合法合規的框架下,透過技術去挖掘資料價值。
陳沫說,以聯合學習為代表的人工智慧技術,可以將小資料聚合起來,以“資料可用不可見,資料不動價值動”的形式保障資料安全,提升金融核心業務能力。推動金融機構實現多方資料的融合,並加強保護資料安全與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