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通訊行業已經多年了,但是一直很關心這個,今天我提個頭大家一起來討論一下,我覺得成立聯通、網通都是基本正確,但是當年電信和移動分家,南北電信分家都是扯淡,正確的操作應該是,由國家出面,將移動電信聯通業務裡面的基礎業務從公司內部抽離,成立一家基礎維護公司,將比如國家資訊幹線建設、到使用者小區的入戶光纖,以及基站建設等這些基礎性業務交由基礎維護公司來建設維護,這個公司稱為一級運營商或稱為基礎維護公司,然後再成立二級運營商,二級運營商直接與一級運營商建立業務聯絡購買服務,然後將通訊服務賣給使用者,這樣做有幾個好處,第一,作為一級運營商,只需要做好基礎建設和維護就行,將主幹線路、使用者的進戶線還有無線基站建好就行,避免重複建設,以及類似南北分家造成的區域壟斷。第二,國家出面成立二級運營商,也可以成立區域級運營商,只要有實力都可以註冊,使用者競爭處在二級運營商之間。三,國家出面建立統一資訊平臺,一人一個資訊碼,類似社保賬號,這個資訊碼下可以掛幾個手機號碼或固話號碼,使用者直接聯絡直接打資訊碼就可以聯絡對方,使用者也可以更換資訊碼裡的手機主次,設為主號碼的手機卡可以接受一切驗證碼以及重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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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改革,大家談談自己的想法
分類: 科技
時間: 2021-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