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央視“收視密碼”的王冰冰,因其打破大眾對於央視女主持人、記者的刻板印象。憑藉專業的職業素養和小家碧玉的氣質,甜美可人的笑容,迅速走紅網路。對於這般繾綣模樣,眼如江河春水,山黛盡入其眉的王冰冰,能成功俘獲一大批網民的心也就不足為奇。
而近日最大的瓜莫過於央視記者王冰冰遭人肉曝光隱私,曝光的內容也不免令人瞠目結舌,看完不禁直呼:這也能叫黑料?
英語四級不及格?
早年與別人同居,結婚後離婚?
網傳王冰冰結婚照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看到這裡,筆者的表情是這樣的
該名網友用著舊時代所謂的女德去約束女性的思想,一旦覺得她和想象中的不符合,就極力詆譭的行為實在令人反感。對著這種病態的追捧行為,本質上是源於幻想的佔有慾。
除此之外,侵犯隱私的網友看來語文也不是很過關,分不清什麼是黑料和侵犯個人隱私,不免讓人貽笑大方。那麼問題來了,侵犯個人隱私和黑料的區別是什麼?面對此類問題的發生,該怎麼辦呢?
怎樣才算是侵犯個人隱私?
個人隱私屬於公民個人生活中不願為他人(一定範圍以外的人)公開或知悉的秘密,且這一秘密與其他人及社會利益無關。判斷資訊是否屬於個人隱私核心就在於,公民本人是否願意他人知曉,以及該資訊是否與他人及社會利益相關。如個人日記,身體缺陷,個人私密照片等。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隱私。
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可以總結為十類:
1、未經允許,肆意公開他人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壞他人私人空間
3、非法跟蹤、監視、窺探他人私生活
4、私拆信件、檔案內容並公佈的
5、洩露他人隱私並傳播的
6、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佈。
7、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8、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佈其財產狀況。
9、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佈。
10、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係並非法公諸於眾。
如何定義“黑料”?
依筆者拙見,這個黑料並非是黑暗料理,其實際意義應解釋為黑歷史。具體來說,是個人或組織避而不談的歷史事件,因為某種目的而保密的事情,一般為糗事或私事。跟網上被曝的“明星逃稅”、“一腳踏兩船”等黑料概念不一樣,後者明顯是在違法和缺德的邊緣大鵬展翅,瘋狂試探。
當隱私權被侵犯怎麼辦?
為了避免個人隱私權被侵犯,最好的辦法當然是妥善管理含有自己隱私的物品及資訊,發現有人披露自己隱私時,可依法制止,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隱私權。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散佈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處罰。
要是對隱私權人造成重大影響或精神損害的話,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第二款所述:侵權人不但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還江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隱私權人因受侵害而導致的其他損失。
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的主要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所述,主要有八點: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結語:病態追星不可取,鏡頭前的王冰冰是個記者,褪去光環後的她跟我們一樣也是個普通人,人生一世實在是夠苦的,所謂的黑歷史,既不傷天害理,也不違法犯罪,你存心做與世無爭的老實人,人家就欺侮你,稍有才德容貌,人家就嫉妒你,排擠你,你大度退讓,人家就侵犯你,損害你,要保護自己,就不得不時刻防禦,要是不與人爭,就得與世無求。無論是誰都沒有義務滿足自己對他人的各種幻想,更沒有必要去做他人眼中的好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