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第十三回,秦可卿在將死之際給王熙鳳託了個夢,在夢中給出了一個保證賈府子孫有食可依的藥方,這個藥方就是大力發展祭祀產業。
她說,賈府應在鼎盛時期在祖塋附近多置田莊、房舍、地畝,以備祭祀供給之費,同時將家塾亦設於此,這樣即便敗落下來,子孫回家讀書務農,也有個退步,祭祀又可永繼。
最關鍵的是,這祭祀產業,即便是有了罪,也不會被抄走,凡物可入官,唯祭祀產業是不入官的。
那麼問題來了,話說這祭祀產業怎麼就可以不用入官呢?祭祀產業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兒呢?這事兒咱們還需細說。
祭祀產業的興起
在唐朝後期,由於土地的商品化,導致土地流轉速度加快,規模也逐步擴大,從而使得人們對宗法血緣的觀念變得越來越淡薄。在古代,一般都是墓葬,如果祖墳老是被賣來賣去,不僅影響祭祀,而且也極易引發矛盾。
於是,到了宋朝,以朱程理學為代表的一些士大夫,為了維護封建倫理綱常,就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來強化宗族觀念。
首先,便是將建祠立廟庶民化。在周代實行的是大宗法制,對祭祀有著嚴格的等級規定,長期以來,庶民之家是不準建祠立廟的,建祠立廟那是王侯貴族士大夫的特權。
到了戰國秦漢以後,大宗法制解體,小宗法制得以成長和發展。在小宗法制之下,普通平民和官員對祭祀提出了要求,他們也要一個固定的地方來祭祀祖宗,這樣家族中就出現了祠堂。
到了南宋,對祭祀世代,等級身份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到明代祭祀世代的限制也被打破了,建祠立廟徹底平民化。到明清時代,民間祭祀祖先之風大為盛行,有墓祭,也有祠祭,直接影響了中國老百姓今天的祭祀風氣。
其次,便是族田制的建立。在周代祭祀費用透過分封制獲得,建祠立廟平民化後,祠堂的建立方便了族人的祭祀,但也意味著相關費用的產生,那麼也就需要家族公產的支撐,為保證全體族人在祠堂定期祭祖,家族便設立了專門的公產製度,族田制便應用而生了。
族田一般包括義田、祭田和學田。義田收入主要用來接濟族中窮人;祭田收入則主要用於祭祀祖先、幫助族中窮人的喪葬之用;學田收入則專供族人讀書應試等的開支。
說起來族田的開創者,大家還很熟悉,就是那位“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范仲淹。宋仁宗皇佑二年,范仲淹任杭州知府時,將官俸所入買田收租協濟族眾,在中國歷史上首創了族田制。
由於中國是傳統的農業社會,在農業社會里,土地是最穩妥的投資,也能得到社會的認可。為保證家族祭祀的順利進行,他們往往會出錢購買田地、,然後將之租出去,所得地租皆為公產財產,用以支付定期的祭祀以及家族其它資費。
地租一般按年支付,且具有連續性,這種特點也與祭祀的定期舉行相吻合,從而保證了家族祭祀的順利進行,也保證了收入的穩定。
透過對祭祀產業的瞭解,我們再來看秦可卿建議賈府大力發展祭祀產業是否可行?
秦可卿的建議是否具有可行性?
“目今祖塋雖四時祭祀,只是無一定的錢糧;第二,家塾雖立,無一定的供給。依我想來,如今盛時固不缺祭祀、供給,但將來敗落之時,此二項有何出處?莫若依我定見,趁今日富貴,將祖塋附近多置田莊、房舍、地畝,以備祭祀供給之費皆出自此處,將家塾亦設於此。合同族中長幼,大家定了則例,日後按房掌管這一年的地畝、錢糧、祭祀、供給之事。如此周流,又無爭競,亦不有典賣諸弊。便是有了罪,凡物可入官,這祭祀產業,連官也不入的。便敗落下來,子孫回家讀書務農,也有個退步,祭祀又可永繼。
從秦可卿的口中得知,目前的賈府祭祀雖正常舉行,但實際上並沒有固定可靠的財物儲備,家塾雖立,也沒有可靠的收入保證其延續。
於是,她提出了方案,利用現有的錢財大力購置田產,同時,將家塾設於祖塋附近,所需費用也一併列入祭祀產業中,從中涉及到了上述所說的祭田和學田,也就是所謂的“族田”產業,所得費用按房按年管理,這樣既不會為錢財產生爭議,也能保證祭祀和子孫學業的順利進行。
最為關鍵的是,清代法律規定,祖墳、祠堂及其附屬的周邊田地、房舍均屬於神聖不可侵犯的“祭祀產業”,即便是奉旨抄家,官府也不能沒收;即便想要出售,官府也不允許過戶,可以說是真正的永久性私有財產。富家大戶抄家的時候只有祭田不沒收,所以,一旦家敗,家裡的子弟才有吃飯的地方。
從理論上講,這是一個具有前瞻性的建議,如果賈府能提前佈局,那麼即便被抄家之後,子孫後代也不致於流落他鄉,衣食無靠,最不濟就是淪為平民,但有房住,有田耕,有學上,始終日子還是有盼頭的。
但是為什麼王熙鳳不按照秦可卿所言去執行呢?這就又關係到鳳姐身上的一大特點了,即貪財。
王熙鳳這個敗家娘們兒
王熙鳳是個女強人,這一點毋庸置疑,但這個女強人的生命中卻有三個致命的弱點,即:勢利、貪財和愛逞強。
鳳姐管家,賈府所有的人事活動都盡在她的掌握之中,她是賈府妥妥的一枚實權派。左手盯著錢,右手盯著權,抓權撈錢是鳳姐生命中的本性之一,而且為了錢財,她可以不擇手段。
挪用公款去放高利貸,從中獲取利息,收入自己囊中,這是她的主要斂財手段。對於鳳姐的斂財,王夫人也是有所察覺的,比如在第三回,第三十六回,都曾問過月錢的發放情況,這樣的詢問並非空穴來風。到第三十九回,作者借平兒之口,乾脆將此事挑明,並透露出,這樣的非法所得一年不到就可以獲利上千兩銀子。
對於這放錢得利的事,鳳姐很是自鳴得意。她認為像賈母那樣,把“金的、銀的、圓的、扁的,壓塌了箱子底了”,又有什麼用呢?還不如拿來由小變大,由少變多。
她也知道自己在賈府的名聲不好,但她為了錢財,也不怕得罪眾人,我行我素,直到罪行敗露。可以說,鳳姐在貪財這條路上,那是一條道走到黑的。
由於賈府是鐘鳴鼎食之家,有權有勢,鳳姐除了在賈府撈錢,她還把手伸到了賈府之外。比如第十五回的弄權鐵檻寺,就完美詮釋了她是如何進行錢權交易的。由此可見,她弄錢的途徑也廣得很。
除此之外,我們在第六十八回,還見識到她敲詐勒索的本領,一張嘴不用多大功夫就從寧府敲了500兩銀子,淨賺200兩,而且還是既出氣又賺錢的那種。真可謂是個賺錢的人精。
鳳姐擅長弄權弄錢,但又是個鐵公雞,一毛不拔,連自己的老公也休想從她身上得到一分錢,更別說其他人了。
由此可見,鳳姐是一個愛財如命且自私吝嗇的守財奴。依她對金錢的痴迷程度,但凡能弄到一點錢,都已入了她的腰包,她怎麼可能會拿出一分錢去做“公益事業”呢?她雖有管理能力,但卻沒有長遠的眼光,更沒有無私的奉獻精神去做“公益事業”。
因此,對於秦可卿的囑託,她也只當耳旁風,聽一聽也就算了。不過,她的失策,真是害苦了賈府的子孫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