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覺得最傻的運動就是長跑,一個人在操場上一圈又一圈的轉圈,感覺既不酷也不好玩,反而顯得冒著傻氣。後來終於決定要嘗試的時候是在30屆北馬前半年,目的就是為了成功完賽北京馬拉松,結果深深地感受到了長跑的樂趣,那種撞牆後軟綿綿踩在雲端的感覺,那種孤獨的個人時光,那種耳機中傳來的左右聲道切換的感覺,跑道上那些自娛娛人的各路神仙,甚至那種火辣辣的疼痛都讓我著迷而上癮......。後來國內馬拉松開始一票難求,長跑被一些人上升到了無比的高度,甚至成了白領一族的廣場舞和圖騰柱,這反而激起了我的逆反心,心生厭惡之餘,決意不再參加一般的馬拉松比賽,反而打開了另外一個次元,長跑原來還有這麼多不一樣的體會和感受,那種在天地之間無拘無束的感受,那種和自己孤獨的對話的感覺又回來了,有感於最近頻出的跑步猝死新聞,以此連續的小文總結和勉勵:
為什麼要跑步?
300萬年前,因為食物的匱乏,老祖母“露西”從衣索比亞出走,隨後逐漸褪去毛髮,這種毛髮稀疏,汗腺遍佈全身的裸猿打敗了尼安德特人,打敗了劍齒虎,長毛象,最終傲視群雄,爬上了食物鏈的頂端。從動物的角度看,人這種動物雖然沒有尖利的牙齒、快如閃電的奔跑速度,堅硬的外殼,最可怕最致命的手段卻是持續不斷的奔跑能力。如蒙古騎兵一樣的戰術,持續不斷地追趕,導致大型的動物終因內臟溫度過高而活活把自己給熱死。人類就這樣像撿漏一樣不戰而屈人之兵。為了實現這一手段,人類進化出遍佈全身的汗腺,慢跑的技能在動物界絕對是頂級高手。
這個漫長的進化過程以百萬年計,可萬萬沒想到,人類文明居然在短短100年內基本解決了食物匱乏的問題,只可惜身體進化的速度遠遠跟不上科技發展的速度。基因裡對於脂肪和能量儲備的飢渴,讓身體把每一滴營養都高效轉化成肥肉儲存起來以便度過食物匱乏的時刻。結果高熱量的飲食加坐著不動的現代生活,分分鐘讓肥胖和三高變成了死神的鐮刀,無情收割著無數的生命。按照這個推理,人類滅絕也許是活活把自己胖死的。所以,為什麼要跑步?那是因為人類的身體就是為慢跑而設計出來的,現代運動生理學已經明確驗證長跑可以有效地預防心腦血管疾病,強化心肺功能,讓骨骼更加強壯。
長期鍛鍊需要的毅力和長期主義也能幫助你在內心獲得有效提升。最不濟也能讓你從土肥圓變成擁有曼妙身姿的俊男美女,說不定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的秘密就蘊藏在每一個踏實的腳印裡。總之要想保持健康,慢跑雖不是唯一,但絕對是最主流的方式,甚至沒有之一。醫學肄業生魯迅曾經說過:身體是靈魂的聖殿,為了靈魂的愉悅,好好維護你的聖殿吧,長跑絕對是讓聖殿光明堅固的主要途徑。長跑也是一個完整的學會參與、磨礪堅韌、把握自己的過程,無論年齡和稟賦,只要懷有自我信念和積極的人生態度,就一定可以獲得感悟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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