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廣網健康頻道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市面上大量的“械字號膏藥”都在進行涉及療效的不當宣傳,尤其是冠以“仁和”“修正”“北京同仁堂”“南京同仁堂”等大品牌的醫用冷敷貼更是不當宣傳的高發地。這給消費者的健康和財產安全帶來極大隱患。對此專家建議,品牌方應愛護品牌聲譽,明確被授權企業的相關責任。
“械字號膏藥”充斥市場,
不當宣傳高發地
近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釋出的《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目錄的公告》(簡稱《公告》)中,明確刪除了“醫用冷敷貼”“冷敷凝膠”等。同時,《公告》明確規定,第一類醫療器械中不得新增中藥、天然植物及其提取物等成分。
然而,央廣網健康頻道記者在各大線上購藥平臺查詢時發現,“械字號膏藥”赫然在列,且從產品推廣文案來看均涉及療效。
對此,記者向部分膏藥生產代工廠電話諮詢。有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市面上80%左右的膏藥都是“械字號”的。
如果以“膏藥”作為關鍵詞進行搜尋時,各電商平臺上健康頁面排名靠前的產品均有“萬通筋骨貼”出現。
圖源央廣網
如果以“骨質增生 膏藥”、“頸椎病 膏藥”等為關鍵詞進行搜尋時,則出現了大量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的“械字號膏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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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萬通筋骨貼”是作為第二類醫療器械註冊的,而其他產品多數為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產品,涉及到“醫用冷敷貼”等多種產品型別。
記者搜尋“醫用冷敷貼 膏藥”時發現,“修正”“仁和”“北京同仁堂”“南京同仁堂”等品牌產品居多。
膏藥作為一種中醫藥文化中流傳千年,且被大眾廣泛認可的傳統方劑形式,天然擁有大量消費者市場。而作為第一類醫療器械是否可以如此進行宣傳銷售,記者諮詢了北京雍文律師事務所醫療器械部主任劉偉律師。
劉偉律師告訴記者,只要內容符合廣告備案所登記的內容就是合法合規的,但不得在向個人推薦使用的醫療器械廣告中,利用消費者缺乏醫療器械專業、技術知識和經驗的弱點,使用超出產品註冊證明檔案以外的專業化術語或不科學的用語描述該產品的特徵或作用機理。
“國藥準字號”和“械字號”
膏藥功能有區別
為了弄清“械字號”和“國藥準字號”膏藥貼兩者之間的區別,央廣網健康頻道聯絡了北京市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工作人員。
該工作人員表示,
兩者雖都是藥監局批准的產品,但是功能定義上有較大區別。
“國藥準字號”產品一般都是指對特定疾病有治療效果的產品,其中會添加藥物成分;
而“械字號”產品是針對某種疾病具有輔助醫療效果的產品。
關於市面上眾多的“械字號膏藥”的效用問題,記者聯絡了西苑中醫院疼痛科主任何良志醫生。
他表示,膏藥作為中藥的一個劑型,用途廣泛,效果也是得到了患者的認可,但建議消費者從正規渠道購買,認準OTC標識或者遵循醫囑開具處方藥。
記者在調查時瞭解到,相比較“國藥準字號”的嚴格審批流程,“械字號”尤其是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只需備案即可生產,極大的縮短了產品的上市時間,所以,大量商家基於消費者對膏藥效用本身的認可和對於藥品管理規定的模糊,大量生產“械字號膏藥”。
記者從國家藥監局網站上查詢到遠紅外磁療貼註冊數量74條,磁療貼註冊數量149條,“痛貼”類(如痛貼靈、消痛貼膏、遠紅外骨痛貼等)註冊數量133條,醫用冷敷貼備案數量2482條,而藥品的“貼膏”類產品,在包含水楊酸苯酚等西藥貼劑情況下,僅有387條。從註冊備案的產品資料來看,“械字號”的“貼劑”確實比“國藥準字號”多出很多。
大品牌背書,
“械字號膏藥”擦邊宣傳瘋狂斂財
央廣網健康頻道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網上存在大量使用膏藥無效或灼傷面板、過敏導致面板潰爛等投訴諮詢。
記者在某投訴平臺上搜“膏藥”,出現206條搜尋結果,其中有關於購買的醫療冷敷貼產品無效的投訴,還有購買的產品造成面板嚴重燒傷的投訴等。
在調查中記者發現,
“械字號膏藥”多選擇品牌授權的形式進行貼牌生產銷售,即在藥監繫統進行註冊備案,獲得批號後,獲得(或盜用)品牌方授權,然後尋找生產廠家進行貼牌生產,進而上市銷售。
由於所使用品牌均有一定的認知度,所以在銷售端對於定價和銷量都有極大的幫助。某膏藥生產行業從業人員告訴記者,“一支膏藥生產成本從幾分錢到幾角錢不等,但包裝上市後售價都會在十幾元以上,更有甚者能達到數百元”。
對此,記者採訪了北京市北京鼎臣管理諮詢有限責任公司創始人史立臣。史立臣認為,
由於品牌方在授權時一般對宣傳內容並沒有具體的約定,“一旦企業採取委託其他單位生產的方式,可能沒有辦法保證產品質量,會對品牌的美譽度造成極大影響”。當然,有些品牌急功近利,對此並不在乎。
劉偉律師還表示,
由於資訊和專業知識不對等,消費者確實很難在第一時間理解“國藥準字號”和“械字號”產品的區別,對企業的擦邊球式宣傳也沒有辨識能力,還應該由市場監管部門在廣告審批時進行把關。同時,商標授權管理也應該明確關聯方責任。
本文來源:央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