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被稱為治療癌症“三劍客”之一的化療,臨床上,10個病人就有1、2在初始治療階段拒絕,認為做了化療會垮掉!心理掙扎後,認清化療“自損八千,但還能殺敵一萬”,往往又會問以下問題:
“化療太痛苦,可以推遲一兩個月再做下一次化療嗎?”
“化療為何要定期,比如21天?”
“兩個週期之間,為什麼要停一段時間?”
“如果不耐受,可以停了化療嗎?”
權威回答來了!一文為您答疑解惑!
化療為何要定期?
化療往往有固定的週期,出現“打打停停”的特點。追根溯源,與化療“殺敵一萬自損八千”的特性相關。
術前化療能縮小腫瘤為手術創造有利條件,術後化療可殲滅殘餘癌細胞或微小轉移灶,起到預防癌症復發和轉移的目的。但一次化療只能殺滅一定比例的癌細胞,同時損傷人體部分正常細胞。也就是說,一次化療結束後,身體正常細胞需要時間恢復,但剩餘的腫瘤細胞也會再次生長,所以當身體恢復到可以接受下一次化療的程度時,就需要馬上開始下一個週期的化療,最大限度地殺傷腫瘤細胞。
形象點說,化療就如古代行軍打戰,不能只顧著殺敵衝鋒陷陣,還得騰出時間補給糧草、包紮傷口。一旦忽視了這個問題,沒有糧食補給,無法“回血”,就容易被敵方不攻自破。
化療週期,為何一般是21天?
化療週期是根據藥物半衰期以及腫瘤倍增時間來制訂的,從注射化療藥物的第1天算起,到第21天或第28天,即3~4周稱為一個週期。但有的化療藥物抑制骨髓的時間較遲,恢復較慢,因此,個別方案需要6周算一個週期。
以乳腺癌為例,目前化療週期有哪些?
- 術前新輔助治療一般需要4-6週期,具體週期數視複查結果決定,每週期14天或21天。
- 術後輔助化療根據患者復發風險高低制定4-8週期化療,每週期14天或21天。
- 晚期姑息治療包含誘導化療和維持化療兩個部分,具體週期數視複查結果決定,每週期21天或28天。
目前,化療週期多數設定為21天(3周),這是有科學依據的,是根據化療藥物毒副作用的持續時間、人體恢復時間及腫瘤倍增時間而設定的。
通常情況下:
第1周 一般會用於化療給藥;
第2周 化療藥物的毒性反應會達到頂點,也是最需要我們嚴密監測的時間段;
第3周 人體開始對化療的損傷進行修復和補充。
而多數化療藥物所致的骨髓抑制,通常發生在化療後1~3周,約持續2~4周逐漸恢復,並以白細胞下降為主,可有伴血小板下降,所以在化療後,可檢測白細胞和血小板的數量,來判斷是否發生了骨髓抑制。
發現了骨髓抑制後,為了能按時進行下一次化療,臨床上會為病人打升白針、口服升白藥,或者透過食補,為下一次化療做準備。
兩個週期之間,為什麼要停一段時間?
化療藥物多為細胞毒性藥物,不僅會殺滅癌細胞,還會對正常細胞造成影響,因此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兩個化療週期也需要暫停一段時間。
間歇期的長短是由三個指標決定的:藥物毒性基本消失、機體恢復正常功能、被殺滅的腫瘤細胞尚未得到修復。一般化療間歇期為2~3周,在間歇期內需警惕化療藥物帶來的併發症,早期預防、早期治療,以保證患者保持充沛的體力完成化療療程,化療效果更好。
化療間歇期,需要注意什麼?
化療間歇期,最重要的是進行血常規、生化檢查的複查,這些都需要抽血。血液指標的異常,患者本身常常沒有感覺,只能透過血液化驗來發現,因此,患者務必按期抽血。
01,如果出現身體狀況的異常,要及時到醫院就診例如發熱、拉肚子、嘔吐等。晚間和週末可到醫院急診就診,以免耽誤病情。
02,化療間歇期,患者的體質和免疫力往往較差,此時要注意避免勞累、避免重體力勞動、避免大量的家務活、避免在外就餐、避免長途旅行。應以休息為主,適當運動,規律生活。
化療推遲,會有影響嗎?
生活中確實可能有多種原因會造成化療的推遲,比如白細胞或血小板過低,肝腎功能受損、感染髮熱、疫情期出行不便等。一般來說延遲幾天對療效不會產生太大影響,患者朋友們不要過於擔心,但如果多次或長時間延期,療效也是會受到一定影響的。
非常通俗地打個比方:
假設化療每次能夠消滅50%的腫瘤細胞,下一次它還是隻能消滅50%的腫瘤細胞,儘管腫瘤負荷已經因為前一次的化療而大大下降了。
那麼,在理想狀態下,第一個療程後,腫瘤細胞還剩下50%,第二個療程後,還剩下25%,第三個療程後12.5%,第四個、第五個到最後,剩下的一點腫瘤細胞,要靠自身免疫系統去清除。
也就是說,其實腫瘤細胞是一邊被打,一邊在長,每一次化療其實是在和時間賽跑,是在和頑固的腫瘤細胞賽跑,所以不能給癌細胞留下太多“喘息”的時間。
如果在中途無緣無故停下來休息,將會大大降低打贏這場仗的機率,除非特殊情況,建議儘量堅持!
當然,如果只是晚幾天,問題也不大。需要主動跟主治醫生溝通,並勤做檢查評估。
如果不耐受,可以停了化療嗎?
Hryniuk在20世紀80年代提出了劑量強度的概念,劑量強度是整個療程中平均每週所接受的劑量,減低劑量或延長給藥的間隔時間,均會減低劑量強度。所以如果在能耐受情況下,應該堅持化療。
但如果實在不耐受,有些情況可以跟主治醫生溝通後更改方案。如Ⅲ期結直腸癌術後患者,均應接受術後輔助化療。但2018年發表在權威雜誌《柳葉刀》和《新英格蘭雜誌》上的兩篇研究文章顯示:對於Ⅲ期結直腸患者,如採用CapeOx方案,化療3個月效果與6個月相當,但採用FOLFOX方案,前者療效略低於後者。但無論採用哪種方案,3個月組神經毒性的發生率均顯著小於6個月組(3%:9-16%)。如果患者不耐受,神經毒性嚴重,主治醫生在評估後,可能將化療週期進行調整。
再以乳腺癌為例,對於腋窩淋巴結有1-3個轉移的患者,70基因檢測是目前唯一一種可以在基因層面上評判患者是否可以避免接受化療的方法。如果乳腺癌70基因檢測的結果如果是正分,基因組就是低風險的,可以免去化療。根據已發表的臨床研究,23%的這類患者化療沒有意義,也就是說部分此類患者透過化療與不進行化療的治療效果差異不大。
是否使用化療,說白了是一個風險和收益的選擇。但還有一部分患者,無法免去化療,必須持續化療一定的劑量才有療效。此種情況下,不耐受的患者,可以選擇節拍化療。
節拍化療可部分取代傳統化療?
化療是“打打停停”的療法,方式是靜脈給藥,一般2-3週一個療程,只用藥一次或少數幾天給藥,其他時間休息不給藥。原理是:給予癌細胞較大劑量的藥物打擊,爭取一棒子打死絕大多數癌細胞,然後讓身體逐漸恢復,再進行下一輪的“猛烈攻擊”,具有“殺敵一萬自損八千”的特性。
節拍化療是“打打打”的療法,它以遠低於標準劑量的口服化療藥,連續不停歇地服用,使藥物能夠長時間維持在相對較低、有效的血藥濃度,既可以“毒死”癌細胞,副作用也更小,適合常規治療失敗、高齡體弱、化療耐藥的腫瘤患者。
寫在最後
常有人說化療比癌症還可怕,其實這是對化療的誤解。化療總體上是利大於弊,盲目排斥化療,則可能放棄一種有效的治療方式,失去被治癒的可能。該化療時候,一定要定期化療,不可自行延遲或更改化療週期。
如果覺得本文有益,請轉發給有需要的人!